西漢年紀卷一
高祖
作者:王益之 南宋
卷二

高祖,劉氏,諱邦,字季,沛豐邑中陽里人也。亡避吏,與樊噲俱隱於芒、碭山澤間。此語見《噲傳》。呂后常知其處,云︰「季所在,上常有赤色雲氣。」占氣者曰︰「東南有天子氣。」秦始皇帝乃東遊以厭之。《史記》、《漢書‧高祖紀》、荀《紀》。 《考異》曰︰《史記‧本紀》載︰「秦始皇帝嘗曰『東南有天子氣』,於是因東遊以厭之。高祖即自疑,亡匿,隱於芒、碭山澤巖石之間。」恐非事實。班氏削去「即自疑」三字,而荀悅《漢紀》獨書曰「高祖亡避吏於山澤中」,蓋得之矣。東遊事紀於其後,亦是。今從之。 按︰秦二世元年至三年,楚漢起兵始末,原本未載,似屬脫漏。

元年冬十月,沛公先諸侯至霸上。使人約降子嬰,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殺之不祥。」乃以屬吏。遂西入咸陽。《高紀》。

先是,秦昭王時,荀卿入秦。昭王從之問儒術,荀卿以孔子之語及諸國事、七十二子之言,凡百餘篇與之,由此秦悉有焉。始皇之世,李斯焚書,而《孔子家語》與諸子同列,故不見滅。沛公克秦,悉歛得之,皆載於尺二寸簡,多有古文字。《家語序》。 按︰《高紀》,沛公入咸陽,蕭何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得《孔子家語》,疑因此附入。今本不書蕭何事,似屬脫落。

沛公入秦宮室,意欲留居之。樊噲諫曰:「今臣從入秦宮,所觀宮室帷帳珠玉重寶鐘鼓之飾,奇物不可勝數。入其後宮,美人婦女以千數。此皆秦所以亡天下也。願沛公急還霸上,無留宮中。」《史記‧張良傳》徐廣注。沛公不聽。張良曰:「願沛公聽噲言。」沛公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此語見《紀》。還軍霸上。《張良世家》。

項羽將諸侯兵四十餘萬,行略地,西至河南。《史記‧月表》。陽武陳平往歸之。平少時家貧,好讀書,治黃帝、老子之術。里中社,平爲宰,分肉甚均。里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爲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往事魏王咎爲太僕。說魏王不聽,人或讒之,平亡去。至是歸羽。《陳平傳》。

十二月,項羽至關,有兵守關,不得入。聞沛公已定咸陽,大怒。饗士卒,爲擊破沛公軍。楚左尹項伯者,羽季父也,素善張良。乃夜馳之沛公軍,具告以事,欲呼良與俱去。良乃入告沛公。沛公大驚,曰:「君安與項伯有故?」良曰:「秦時與臣遊,項伯殺人,臣活之。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沛公曰︰「君爲我呼入,吾得兄事之。」良出,與項伯同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爲壽,約爲婚姻,曰:「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日夜望將軍至,豈敢反乎!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按︰原本於「爲擊破沛公軍」句,即接沛公語「所以遣將守關者」云云,文義不相屬,疑有脫文。今據《史記》補入。項伯許諾。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沛公諾。於是項伯復夜去。至軍中,具以沛公言告項羽。《考異》曰︰《史記‧羽紀》作「報項王」,以下皆爾。按,是時羽未稱王也。當是史臣追書,非事實。《通鑑》悉稱「項羽」,或曰「將軍」,今從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羽許諾。

沛公旦日至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然不自意先入關破秦,得復見將軍於此。」羽因留沛公與飲。范增數目羽,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項羽默然不應。按︰此下《史記》尚有范增出召項莊入爲壽之文,此本不錄,疑有脫漏。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須臾,沛公起如廁,因招樊噲出。按︰《史記》尚有張良出召樊噲一節,此本不載,而但言沛公招樊噲出,於文義未明,疑有脫漏。於是遂去。乃令張良留謝曰︰「沛公不勝桮杓,不能辭。謹使臣良奉白璧一雙,再拜獻將軍足下;玉斗一雙,再拜奉亞夫足下。」《考異》曰︰《史記‧羽紀》作「大將軍足下」,《通鑑》易以「亞夫」。今從之。亞夫受玉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曰:「唉!吾屬今爲之虜矣!」

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羽紀》。及秦諸公子宗族。《史記‧秦紀》。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貨寶婦女而東。《考異》曰︰《史記‧秦紀》云︰「虜其子女,收其珍寶貨財,諸侯共分之。」[1]與《羽紀》不同,當考。或說音稅。項羽曰:「關中阻山帶河,四塞之地,肥饒,可都以霸。」項羽見秦宮室皆以燒殘破,又心懷思欲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項羽聞之,烹說者。《羽紀》。 《考異》曰︰《楚漢春秋》、揚雄《法言》以爲蔡生,班《史》、《通鑑》以爲韓生,未知孰是。唯《史記》以爲「說者」,今從《史記》。

成安君陳餘客多說項羽曰:「陳餘、張耳一體有功於趙。」羽以餘不從入關,聞其在南皮,即以南皮旁三縣以封之。《史記‧列傳》。 《考異》曰︰按,《通鑑》載曰︰「餘棄將印去,不從入關,亦不封。客多說項王曰︰『張耳、陳餘一體有功於趙,今耳爲王,餘不可不封』」云云,與二史少異,今從《史記‧列傳》。 按︰《史記》此上有「項王立諸侯王」數語,蓋原本誤脫。

南粵尉趙佗擊并桂林、象郡,自立爲南粵武王。《南粵王傳》。

項王出之國,使人趣義帝行。其羣臣稍稍背叛之。叔孫通留事項王。項王陰令九江王、衡山王、臨江王殺義帝。《羽紀》、《通傳》、《布傳》。

時彭越在鉅野,衆萬餘人,無所屬。榮與越將軍印,令反梁地。《羽紀》、《彭越傳》。 按︰《史記》,時田榮殺田巿自立爲齊王,此本不載,而但言「榮與越將軍印」,首尾不具,疑有脫漏。

漢王至南鄭,按︰《史記》,時諸侯罷戲下,各歸國,故漢王還至南鄭。此本不載,疑有脫文。諸將及士卒多道亡歸,士卒皆歌思東歸。故韓王孽孫信說漢王曰︰「項王王諸將近地,而王獨遠居,是遷也。軍吏士卒皆山東之人也,日夜跂而望歸,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人皆自寧,不可復用。不如決策東鄉,爭權天下。」《史記‧高紀》。 《考異》曰︰《漢書‧帝紀》以爲淮陰之言。按︰其辭與《韓王信傳》所載韓王信說漢王語合。兼《史記‧帝紀》亦不載登壇拜將事,徐廣以爲韓王信,是也,今從之。 按︰《楚漢春秋》,韓王本名信都,劉氏《史通》及小顏《功臣表》俱引之。「信」通作「申」,與韓信之「信」有别。司馬遷削去「都」字,班掾因誤讀去聲,混作淮陰侯名而附入拜將一節,《考異》所辨甚當。

初,淮陰人韓信爲布衣時,貧無行,不得推擇爲吏,又不能治生,寄食漂母。後數與蕭何語,按︰《史記》,韓信初從項梁,數以策干羽,不用,乃歸漢。此本但言數與蕭何語而不及其歸漢本末,疑有脫漏。何奇之,數言「王必欲爭天下,非信無可與計事者」。於是王欲召信拜之。何曰︰「王素嫚無禮,今拜大將如呼小兒,此信所以去也。王必欲拜之,擇良日齋戒,設壇場具禮,乃可耳。」王許之。諸將皆喜,人人自以爲得大將。至拜,乃信也,一軍皆驚。

信拜禮畢,上坐。王曰︰「丞相數言將軍,將軍何以教寡人?」信謝,因問王曰︰「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漢王默然良久,曰︰「弗如也。」信再拜賀曰︰「唯信亦以爲大王不如也。然臣嘗事項王。項王喑噁叱咤,千人皆廢,然不能任屬賢將,此匹夫之勇也。見人恭謹,言語姁姁,至人有功當封爵,忍不能予,此婦人之仁也。雖霸天下,不居關中,而都彭城。又背義帝約,而以親愛王,諸侯不平。所過殘滅,百姓不附。今大王誠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不誅!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不服!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何不散!且三秦王爲秦將,將秦子弟數歲,所殺亡不可勝計,又欺其衆降諸侯。及項王阬秦卒,唯獨邯、欣、翳脫。秦父兄怨之,痛於骨髓。今楚彊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大王入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於諸侯之約,又當王關中。王失職之蜀,民亡不恨者。今王舉而東,三秦可傳檄而定也。」於是漢王大喜,自以爲得信晩,遂聽信計,部署諸將所擊。《信傳》。

漢王留蕭何收巴蜀租,填撫諭告,使給軍食。《何世家》。

八月,《史記‧高紀》、《月表》。漢王引兵,從故道還襲雍王章邯。《考異》曰︰《漢書‧本紀》作「五月」。按,四月諸侯方各罷兵就國,不應五月便出。《史記‧高祖紀》、《月表》皆作「八月」爲是。今從《史記》。

臧荼之國,因逐韓廣之遼東。廣弗聽,荼擊殺廣無終,并王其地。《項羽紀》、《月表》。 《考異》曰︰《史記‧項羽紀》載於四月,今從《月表》及《漢‧本紀》載於八月。

漢王許立韓王孽孫信爲韓王,先拜爲韓太尉,將兵略韓地。《信傳》。

項羽聞漢王已并關中,且東,齊、趙叛之,大怒。乃以故吳令鄭昌爲韓王,以距漢。令蕭公角等擊彭越,彭越敗蕭公角等。張良爲漢徇韓,乃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復東。」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羽曰︰「齊欲與趙并滅楚。」楚以故無西意,而北擊齊。徵兵九江王布,布稱疾不往,使將將數千人行,項王由此怨布。《羽紀》。

王陵始爲縣豪,漢王微時,兄事陵。漢王起沛,陵亦聚黨數千人居南陽,不肯從。至是始以兵屬漢。項羽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鄉坐陵母,欲以招陵。陵母私送使者,泣曰︰「願爲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終得天下。《考異》曰︰「終得天下」四字,考《史記》、《漢書》、荀《紀》皆無之,今以《通鑑》增入。毋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死。項王怒,烹陵母。《陵世家》。

二年冬十月,九江王布使將擊義帝,追殺之郴縣。《史記‧布傳》。

陳餘悉三縣兵,與齊兵共襲常山王張耳。耳敗走,念諸侯無可歸者,曰︰「漢王與我有舊故,而項王又彊立我。我欲之楚。」甘公曰︰「漢入秦,可謂能義矣。兩語仍荀《紀》。楚雖彊,後必屬漢。」耳乃走漢。漢方圍章邯廢邱,耳謁漢王,漢王厚遇之。餘已敗耳,皆復收趙地,迎趙王歇于代。趙王德餘,立以爲代王。餘爲趙王弱,國初定,留傅趙王,而使夏說以相國守代。《張耳陳餘傳》。

十一月,漢王乃立信爲韓王,常將韓兵從。《本紀》、《韓王信傳》。

漢王還歸,都櫟陽。使諸將略地,拔隴西,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繕治河上塞。《晁錯傳》,秦北攻胡,築河上塞。故秦苑囿園池,令民得田之。《本紀》。

二月,蕭何守關中。荀《紀》。 《考異》曰︰按,《何世家》云︰「漢王與諸侯擊楚,蕭何守關中,侍太子,治櫟陽。爲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禝宮室縣邑。」《通鑑》盡載於八月,正以四月敗於彭城,道逢孝惠載之,六月立爲太子。太子以六月立,不應蕭何侍太子,守關中,却在立太子之前也。然以史考之,漢王敗於彭城,回,至滎陽,蕭何發關中老弱未傅者悉詣軍。使何不守關中,不應可調其老弱也。然漢王將東擊楚,又不應關中無人居守。《史記》云「漢王與諸侯擊楚,蕭何守關中」,此正彭城之役。故荀《紀》載於二月,得之矣。子長所記,蓋總記一歲之事。今「守關中」則從荀《紀》,自「侍太子」以下則載於立太子之後,庶不抵牾。 按,荀悦《漢紀》蕭何守關中在春正月。

三月,漢王南渡平陰津,爲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力禁反。三日。發使告諸侯,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漢紀》。

夏四月,項王雖聞漢東,既已連齊兵,遂破之,而後擊漢。漢王以故得部五諸侯兵,凡五十六萬人,東伐楚。《考異》曰︰五諸侯,顏註以爲常山、河南、韓、魏、殷也。按,常山王張耳兵敗,奉頭鼠竄以歸漢,安得有兵?是時陳餘遣兵助漢,兼趙爲五耳。《韓信傳》云︰「二年出關,收魏、河南,韓、殷王皆降,合齊、趙共擊楚。」然楚方擊齊於城陽,齊安得從漢入彭城?意「齊」字後人妄加耳。又,《漢書》作「刼五諸侯兵」,今從《史記》作「部」字。 按,韓王當是韓信。師古註以爲鄭昌,誤。

叔孫通從儒生弟子百餘人降漢。通儒服,漢王憎之,迺變其服,短衣楚製。《叔孫通傳》。

時薛人丁固《楚漢春秋》云︰「丁公名固。」爲楚將,逐窘漢王,短兵接。漢王急,顧丁固曰︰「兩賢豈相厄哉!」於是丁固引兵而還,漢王遂解去。《季布傳》。

項羽釋齊而歸,擊漢於彭城。以故田橫復得收齊城邑,立田榮子廣爲齊王,而橫相之,專國政,政無巨細,皆斷於橫。《田儋傳》。 按,《史記》,時楚與漢戰於彭城,大破漢軍。漢王間行收軍,五月,至滎陽,兵復振。此本俱失載,疑有脫漏。

五月,漢王以曹參爲假左丞相,入屯兵關中。《參傳》。魏王豹謁歸視親疾,至國,即絶河津,反爲于僞反。楚。《高帝紀》。

六月,漢王還櫟陽。壬午,立太子,赦罪人,令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爲衞。《高紀》。 按,前二月蕭何守關中節,《考異》云︰自「侍太子」以下載於立太子之後,則此上當有蕭何侍太子治櫟陽事。今本不載,似屬脫落。

雍州定,置中地、北地、隴西郡。《高紀》、《通鑑》。 《考異》曰︰《漢書‧本紀》云︰「雍州定,八十餘縣,置河上、渭南、中地、隴西、上郡。」按,塞王欣、翟王翳降,置河上、渭南、上郡,已見於欣、翳初降時,不當重出。今從《通鑑》。

漢王問︰「故秦時上帝祠何帝也?」對曰︰「四帝,有白、青、黃、赤帝之祠。」漢王曰︰「吾聞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說。於是漢王曰︰「吾知之矣,迺待我而具五也。」迺立黑帝祠,名曰北畤。有司進祠,上不親往。悉召故秦祠官,復置太祝、太宰,如其故儀禮。因令縣爲公社。下令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禮祠之如故。」《郊祀志》。

匈奴冒頓既滅東胡,歸,又西擊走月氏,南并樓煩、白羊河南王,悉復收秦蒙恬所奪匈奴故地,與漢關故河南塞,至朝那、膚施,遂侵燕、代。是時漢兵與項羽相距,中國罷音疲。於兵革,以故冒頓得自彊,控弦之士三十餘萬。《匈奴傳》。

是歲,以盧綰爲太尉。《史記‧大事記》。

三年冬,漢王與羽相距京、索間,數使使勞來到反。苦丞相何。鮑生謂何曰:「今王暴衣露蓋,數勞苦君者,有疑君心。爲君計,莫若遣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王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悅。《何傳》。

楚龍且擊破九江王布軍。布欲引兵走漢,恐楚殺之,故間行與隨何俱歸漢。《布傳》。

夏四月,項王圍漢滎陽。漢王請和,割滎陽以西者爲漢。項王欲聽之,歷陽侯范增曰︰「漢易與耳。今釋弗取,後必悔之。」項王乃急圍滎陽。漢王患之,《項羽紀》。謂陳平曰︰「天下紛紛,何時定乎?」平曰︰「項王爲人,恭敬愛人,士之廉節好禮者多歸之。至於行功賞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今大王嫚而少禮,士之廉節者不來。然大王能饒人以爵邑,士之頑頓讀曰鈍。讀曰嗜。利無恥者亦多歸漢。誠各去兩短,集兩長,天下指麾即定矣。」《平世家》。

五月,漢王出滎陽,至成臯,自成臯入關,收兵欲復東。轅生說漢王曰︰「漢與楚相距滎陽數歲,漢常困。願君王出武關,項王必引兵南走。音奏。王深壁,令滎陽、成臯間且得休息。使韓信等得輯河北趙地,連燕、齊,君王乃復走滎陽,未晩也。如此,則楚所備者多,力分。漢得休息,復與之戰,破之必矣。」漢王從其計,出軍宛、於元反。式涉反。間,《漢書‧高紀》得九江王布。《史記‧項羽紀》、《漢書‧韓信傳》。 《考異》曰︰此語本之《史記‧項羽紀》,而《漢書‧紀》書布以十二月歸漢,漢王分之兵,與俱收兵至成臯。按,布以十一月起兵攻楚,楚遣龍且擊布。數月,且破布軍。是布留九江數月,豈得次月即至漢耶?兼收兵北至成皐,亦在宛、葉後事。《羽紀》書曰︰「漢王之出滎陽,南走宛、葉,得九江王布,行收兵,復入保成皐。」此得其實。入保成臯,即以後羽引而東,使終公守成臯,漢王引兵北擊破終公,復軍成臯是也。《漢書‧韓信傳》云︰「楚方急圍漢王滎陽,漢王出,南之宛、葉,得九江王布,入成皐。楚復急圍之。」與《史記》合。獨《紀》以布至漢爲十二月,故并移屯成臯於前耳。蓋漢王自彭城既敗之後,與羽相距於滎陽,《紀》書「二年秋八月,漢王如滎陽。三年夏四月,項羽圍漢滎陽,漢王請和。」使漢王在成臯,羽當圍成臯可也。漢王後用紀信計,始自滎陽遁至成臯入關耳。按《史記‧紀》,是時亦無屯成臯事,當是《漢書‧紀》誤。今從《史記‧羽紀》,書布歸漢於宛、葉間。

西楚奪衡山王吳芮地,復以爲番君。《高紀》。

八月,漢王數困滎陽、成臯,計欲捐成臯以東,屯鞏、雒,以距楚。酈食其曰︰「夫敖倉,天下轉輸久矣,臣聞其下乃有藏粟甚多。願足下急復進兵,收取滎陽,據敖庾之粟,塞成臯之險,杜太行之道,距飛狐之口,守白馬之津,以示諸侯形制之勢,則天下知所歸矣。」王從之,乃謀取敖倉。酈食其又說漢王曰︰「方今燕、趙已定,惟齊未下。《考異》曰︰《史記》、《漢書》以取敖倉、說齊合爲一事,唯《通鑑》取劉向《新序》分爲二事,今從之。今田廣據千里之齊,田解將二十萬之衆,《考異》曰︰《漢傳》作「田間」。劉貢父謂︰此時何緣更有田間?按,《田儋傳》乃是田解,今從《儋傳》。軍於歷城。諸田宗彊,負海岱,阻河濟,南近楚。齊人多變詐,足下雖遣數十萬師,未可以歲月破也。臣請得奉明詔說齊王,使爲漢而稱東藩。」王曰︰「善。」乃使食其說齊王廣及相國橫。《酈食其傳》。

四年冬十月,韓信襲破齊歷下軍,《田儋傳》。灌嬰虜華毋傷,《嬰傳》。因入臨菑。王廣、相橫以酈食其賣己而烹之。廣東走高密,橫走博,守相田光走城陽,將軍田既軍於膠東,《田儋傳》。使使於楚請救。《韓信傳》。

項王聞韓信破齊,且欲擊楚,使龍且、周蘭將兵救齊。《漢紀》。

項王擊陳留、外黃,不下。數日,降,悉令男子年十五以上詣城東,欲阬之。外黃令舍人兒年十三,往說項王曰︰「彭越彊其兩反。刼外黃,外黃恐,故且降,待大王。大王至,又皆阬之,百姓豈有歸心哉!從此以東,梁地十餘城皆恐,莫肯下矣。」羽然其言,乃赦外黃當阬者。而東至睢陽,聞之皆爭下。《羽傳》。

彭越所下城邑皆復爲楚,越將其兵北走穀城。《彭越傳》。

漢以中尉周昌爲御史大夫。昌,苛從弟也。荀《紀》。 《考異》曰︰不知所拜月日,今從荀悅《漢紀》,載於高帝馳入成臯之次。彭越復下昌邑旁二十餘城,《越傳》。往來苦楚兵,絶其糧食。《高紀》。

韓信使人言漢王曰︰「齊夸詐多變,反覆之國,南邊楚,不爲假王以填之,其勢不定。今權輕不足以安之,臣請自立爲假王。」當是時,《信傳》。漢方困於滎陽。《蒯通傳》。 《考異》曰︰《韓信傳》云︰「當是時,楚方急圍漢王滎陽。」按,是時漢王與項羽相距於滎陽廣武間,羽初未嘗圍漢也。《通鑑》削去兩語。《蒯通傳》云︰「韓信自立爲假王。漢方困於滎陽,遣張良即立信爲齊王,以安固之。」是也。今從《通傳》云「漢方困於滎陽」。

春二月,韓信已王齊,使灌嬰别將擊楚將於魯北,破之。轉南,破薛郡長。攻博陽,前至下相以東。度淮,盡降其城邑,至廣陵。項王使項聲、薛公、郯公復定淮北。嬰度淮擊破項聲、郯公下邳,斬薛公,下下邳、壽春。擊破楚騎於平陽,遂降彭城,虜楚柱國項佗。降留、薛、沛、酇、蕭、相。攻苦、譙,與漢王會頤鄉。《灌嬰傳》。

秋七月,立英布爲淮南王,《本紀》。與擊楚。布使人之九江,得數縣。《布傳》。

八月,初爲算賦。《漢儀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爲一算,爲治庫兵車馬。」

北貉、莫客反。燕人來致梟騎助漢。《本紀》。

九月,歸太公、呂后,按,漢遣陸賈說羽請太公,羽弗聽。漢復使侯公說羽,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歸太公、呂后。此本首尾不具,疑有脫漏。軍皆稱萬歲。漢王欲封侯公,曰︰「此天下之辯士,所居傾國。」故號曰平國君。此事據《楚漢春秋》。

五年冬十一月,淮南王布與劉賈入九江,誘楚大司馬周殷。殷畔楚,遂舉九江兵,並行屠城父,隨彭越皆會垓下。《高紀》、《布傳》。「彭越」二字據《羽紀》。

十二月,漢王與諸侯兵共擊楚軍,與項王決勝垓下。齊王信將三十萬自當之,孔將軍居左,《史記正義》曰︰「蓼侯孔熙也。」費將軍居右,《史記正義》曰︰「費侯陳賀也。」漢王在後,絳侯、柴將軍在漢王後。項王之卒可十萬。韓信先合,不利,却。孔將軍、費將軍縱,楚兵不利。韓信復乘之,大敗垓下。《史記‧高紀》。項王兵少食盡,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項王則夜起,飲帳中。有美人姓虞,常幸從;駿馬名騅,常騎之。於是項王乃悲歌忼慨,自爲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闋,美人和之,曰︰「漢兵已略地,四面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此據《楚漢春秋》。於是項王乃上馬,麾下壯士騎從者八百餘人,直夜潰圍南出,馳走。平明,漢軍乃覺之,令騎將灌嬰以御史大夫將五千騎追之。項王渡淮,騎能屬者百餘人耳,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音蟻。船待,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爲!」乃自刎而死。《羽紀》。

項籍已死,灌嬰乃渡江,破吳郡長吳下,得吳守,遂定吳、豫章、會稽郡。還定淮北。《嬰傳》。漢遣劉賈將九江兵,與太尉盧綰及靳歙别定江陵,擊虜臨江王共尉,送致雒陽殺之,以臨江爲南郡。見《漢紀》、《劉賈》、《靳歙列傳》。周勃東定楚地泗水、東海郡。《勃傳》。陳人鄭君嘗事項籍,籍死屬漢。漢王令諸故項籍臣名籍,鄭君獨不奉詔。詔盡拜名籍者爲大夫,而逐鄭君。《鄭當時傳》。

春正月,諸侯上疏曰︰「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趙王張耳、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張晏曰︰「秦以爲人臣上書當言昧犯死罪而言,漢遂遵之。」大王陛下︰『先是秦爲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敗繼絶,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於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號比儗,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於後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漢王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無實之名,非所取也。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諸侯王皆曰︰「大王起於細微,滅亂秦,威動海内。又以辟讀曰僻。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内,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也。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漢王曰︰「諸侯王幸以爲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於是諸侯王及太尉長安侯臣綰等三百人,與博士稷嗣君叔孫通謹擇良日二月甲午,上尊號。漢王即皇帝位於汜水之陽。蔡邕曰︰「上古天子稱皇,其次稱帝,其次稱王。秦自以德兼三皇五帝,故并以爲號,漢因而不改。」

班固曰︰「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䄠,古禪字,上扇反。積德累功,洽於百姓,攝位行政,考之於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殷周之王,乃繇讀與由同。卨稷,修仁行義,歷十餘世,至於湯武,然後放殺。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莊,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迺并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囏古艱字。難也。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爲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於是削去五等,墮城銷刃,箝語燒書,内鋤雄俊,外攘胡粤,用壹威權,爲萬世安。然十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讀曰讁。戍彊於五伯,讀曰霸。閻閭偪於戎狄,嚮音響。應㿊音慘。於謗議,奮臂威於甲兵,鄉讀曰嚮。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帝業,書傳所記,未嘗有焉。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鐫金石者難爲功,摧枯朽者易爲力,其勢然也。」

更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考異》曰︰《漢書‧本紀》作「尊王后爲皇后,太子曰皇太子」,《通鑑》易爲「更」字,今從《通鑑》。追尊先媼曰昭靈夫人。《本紀》註︰《漢官儀》云︰「高帝母起兵時死小黃北,後作陵廟於小黃。」《陳留風俗傳》云︰「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得天下,乃使使者梓宮招魂,謚曰昭靈夫人。因作園陵、寢殿、司馬門、鐘簴。」諸侯剖符受封,《韓王信》、《英布》、《欒布傳》。天下大定。帝西都雒陽,諸侯皆臣屬。《史記》。

夏五月,兵皆罷歸家。《漢紀》。詔曰︰「諸侯子在關中者,復方目反。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民以飢餓自賣爲人奴婢者,皆免爲庶人。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爲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瓚曰︰「秦制,列侯乃得食邑。今七大夫以上皆食邑,所以寵之也。」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本紀》。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詔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居力反。與。爵至人君,[2]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爲決,甚亡謂也。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與亢禮。今吾於爵非輕也,吏獨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甚不善。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且廉問,有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本紀》。

上折隨何之功,謂何爲腐儒,「爲天下安用腐儒哉?」隨何跪曰︰「方陛下之敗於彭城也,發步卒五萬人,騎五千,能以取九江乎?」《考異》曰︰《漢書‧黥布傳》載隨何跪曰︰「夫陛下引兵攻彭城,楚王未去齊也。」按,高祖自彭城既敗,過虞地,始遣隨何說九江王。此云「引兵攻彭城,楚王未去齊」,非是。今微爲删潤。上曰︰「不能。」隨何曰︰「陛下使何與二十人使九江,如陛下之意,是何之功賢於步卒五萬人、騎五千也。然陛下謂何腐儒,爲天下安用腐儒,何也?」上曰︰「吾方圖子之功。」迺以隨何爲護軍中尉。《英布傳》。

田橫懼誅,而與其徒屬五百餘人入海,居島中。帝聞之,乃使使赦橫罪而召之。田橫迺與其客二人乘傳詣雒陽,未至三十里,至尸鄉廐置,橫謝使者曰︰「人臣見天子,當洗沐。」止留。謂其客曰︰「陛下所以欲見我者,不過欲一見吾面貌耳。陛下在洛陽,今斬吾頭,馳三十里間,形容尚未能敗,猶可觀也。」遂自剄。《田儋傳》。

班固贊曰︰「周室既壞,至春秋末,諸侯耗盡,而炎黃唐虞之苗裔尚猶頗有存者。秦滅六國,而上古遺烈掃地盡矣。楚漢之際,豪傑相王,唯魏豹、韓信、田儋兄弟爲舊國之後,然皆及身而絶。橫之志節,賓客慕義,猶不能自立,豈非天虖!」

秋七月,趙景王張耳薨,子敖嗣,尚帝長女魯元公主爲后。《耳傳》。長沙文王吳芮薨,子臣嗣。初,文王芮,帝賢之,制詔御史︰「長沙王忠,其定著令。」《芮傳》。

班固贊曰:「昔高祖定天下,功臣異姓而王者八國。皆徼一時之權變,以詐力成功,咸得裂土,南面稱孤。見疑彊大,懷不自安,事窮勢迫,或謀叛逆,終於滅亡。張耳以智全,至子亦失國。唯吳芮之起,不失正道,故能傳號五世,以無嗣絶,有以矣夫!」

九月,虜燕王臧荼。時諸侯非劉氏而王者七人,上欲王盧綰,爲羣臣觖音決。望,乃下詔詔諸將相列侯擇羣臣有功者,立以爲燕王。羣臣知上欲王綰,皆曰︰「太尉長安侯盧綰常從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壬子,乃立綰爲燕王,《綰傳》。罷太尉官。《史記‧大事記》。綰與上同里,生又同日。帝東擊項籍,以太尉從。出入卧内,衣被食飲賞賜,羣臣莫敢望。雖蕭、曹等特以事見禮,至其親幸,莫及綰者,《綰傳》。故特王之。《通鑑》。

使樊噲將兵平代地。《本紀》。 《考異》曰︰此語見《本紀》,《通鑑》削之。溫公謂「是時代地無反者」,故去之不疑。按,燕王臧荼之反,攻下代地,高帝自將攻之。既虜臧荼,遂立盧綰爲燕王。代地餘寇,帝不自往,故命樊噲將兵平之耳。《紀》稱噲「以丞相將兵」。考《傳》,噲平韓王信方遷丞相,此未得爲丞相也。今删去三字。

利幾反,上自擊破之。利幾者,項羽將。羽敗,利幾爲陳令,降,上侯之潁川。上至雒陽,舉通侯籍召之,而利幾恐,反。《本紀》。

後九月,徙諸侯子關中。《本紀》。

六年冬十月,令天下縣邑城。《本紀》。

十二月,詔曰︰「天下既安,豪傑有功者封侯,新立,未能盡圖其功。身居軍九年,或未習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死刑,吾甚憐之。其赦天下。」《漢書‧紀》遂會諸侯於陳。《平世家》。 按,《史記》,人有告楚王韓信反,上用陳平計,僞遊雲夢,執之,遂會諸侯於陳。還至洛陽,赦信爲淮陰侯。此本但紀會陳事,疑有脫漏。淮南王布、梁王越來朝。《布》、《越傳》。 《考異》曰︰是時諸侯來朝者止二人,餘無所考,豈以其遠耶?

春正月丙戌,封呂后兄澤爲周呂侯,釋之建成侯。《史記‧功臣表》。

班固曰:「漢興,外戚與定天下,侯者二人。是後薄昭、竇嬰、上官、衛、霍之侯,以功受爵。其餘,后父據《春秋》褒紀之義,帝舅緣《大雅》申伯之意,寖廣博矣。」

分楚地爲二國。詔曰︰「齊,古之建國也,今爲郡縣,其復以爲諸侯。將軍劉賈數有大功,及擇子弟可以爲王者,王齊、荊地。」丙午,韓王信等奏請以故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從父兄賈爲荊王,《漢紀》。都吳;《史記‧年表》。以碭郡、薛郡、郯郡三十六縣立少弟文信君交爲楚王,《漢紀》。都彭城。《史記‧年表》。交好書,多材藝。少時嘗與魯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詩》於浮邱伯。伯者,孫卿門人也。及秦焚書,各别去。交王楚,乃以穆生、白生、申公爲中大夫。《元王傳》。以雲中、雁門、代郡五十三縣立次兄宜信侯喜爲代王。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微時外婦子肥爲齊王,《漢紀》。都臨淄,《史記‧年表》。諸民能齊言者皆與齊。《高紀》。

太史公曰︰「悼惠之王齊,最爲大國。以海内初定,子弟少,激秦孤立亡藩輔,故大封同姓,以填天下。時諸侯得自除御史大夫、羣卿以下,如漢朝,漢獨爲置丞相。自吳楚誅後,稍奪諸侯權。左官附益之法設,其後諸侯唯得衣食租稅,貧者或乘牛車。」

以曹參爲齊相國。參之相齊,齊七十城。天下初定,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先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爲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參世家》、《列傳》。

封張良爲留侯,蕭何酇侯,酈商曲周侯,周勃絳侯,樊噲舞陽侯,灌嬰潁陰侯,周昌汾陰侯,武虎梁鄒侯,董渫成侯,孔藂蓼侯,陳賀費侯,陳豨陽夏侯。丁未,封周竈爲隆慮侯。戊申,封丁復爲陽都侯。《功臣表》。壬子,封呂青新陽侯。戊午,封郭蒙爲東武侯。《功臣表》。

時論功行封,羣臣爭功,歲餘不決。上以蕭何功最盛,先封食邑八千戶。功臣皆曰︰「臣等被堅執銳,多者百餘戰,少者數十合,攻城略地,大小各有差。今蕭何未有汗馬之勞,徒持文墨議論,不戰,顧居臣等上,何也?」上曰︰「諸君知獵乎?」曰︰「知之。」「知獵狗乎?」曰︰「知之。」上曰︰「夫獵,追殺獸者,狗也;而發縱指示獸處者,人也。今諸君徒能走得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發縱指示,功人也。且諸君獨以身從我,多者兩三人,蕭何舉宗數十人皆隨我,功不可忘也。」羣臣後皆莫敢言。《何世家》。

張良亦無戰鬬功。帝使自擇齊三萬戶,良曰︰「臣始起下邳,與上會留。此天以臣授陛下,陛下用臣計,幸而時中。臣願封留足矣,不敢當三萬戶。」《良世家》。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餘人,《考異》曰︰此據《張良傳》,而《高紀》作「三十餘人」。按,《年表》止二十八人,今從《良傳》。三月戊子,上置酒,封雍齒爲什邡侯,二千五百戶。《考異》曰︰《漢書‧表》作「正月戊午」,《史記‧表》作「三月戊子」,二書不同。按,《長歷》,是年正月丙戌朔,是月無戊午,當是《漢書》誤。今從《史記》。又,川本《漢書‧本表》亦作「三月戊子」。 按,今本《漢書‧表》無作「正月戊午」者。丙申,封陳武棘蒲侯。庚子,封朱軫都昌侯,嚴不職武彊侯,傅胡害貰式制反。齊侯,搖毋餘海陽侯,宣虎南安侯,蔡寅肥如侯,蟲達曲成侯,陳涓河陽侯。夏四月癸未,封閻澤赤敬市侯。《功臣表》。

上歸櫟陽。《本紀》。張良素多病,從上入關,即道引不食穀,杜門不出。《考異》曰︰《通鑑》載於五年。按,《漢書‧張良傳》六年封功臣時,始封留侯,豈得謂之杜門不出耶?今移於此。曰︰「家世相韓,及韓滅,不愛萬金之資,爲韓報仇彊秦,天下振動。今以三寸舌爲帝者師,封萬戶侯,此布衣之極,於良足矣。願棄人間事,從赤松子遊耳。」《良世家》。

上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亡二日,土無二王。皇帝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行。」後上朝,太公擁篲,迎門郤行。上大驚,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奈何以我亂天下法!」上心善家令言,賜黃金五百斤。五月丙午,詔曰︰「人之至親,莫親於父子。故父有天下,傳歸於子,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也。前日天下大亂,兵革並起,萬民苦殃。朕親被堅執銳,自帥士卒犯危難,平暴亂,立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訓也。諸王、徹侯、將軍、羣卿大夫已尊朕爲皇帝,而太公未有號。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本紀》。

六月丁亥,封戎賜柳邱侯,周止魏其侯,繒賀祁侯,工師喜平侯,奚涓魯侯,尹恢城父侯,張越任侯,襄棘邱侯。秋七月庚寅,封郭亭河陵侯,單究昌武侯。戊戌,封丙猜高宛侯,丁義宣曲侯,華毋害終陵侯。八月丙辰,封劉到東茅侯,唐厲斥邱侯。甲子,封戴野臺侯,王陵安國侯,丁禮樂成侯,審食其辟陽侯,周緤信武侯。《功臣表》。

王陵從漢定天下,以善雍齒,雍齒,帝之仇,而陵本無意從帝,以故晩封。《陳丞相世家》。

列侯畢已受封,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申以丹書之信,《本紀》曰︰「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重以白馬之盟。王陵曰︰「高帝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又作十八侯之位次︰《功臣表序》。酇侯蕭何第一,平陽侯曹參第二,第三闕。 《考異》曰︰《侯表》以張敖爲第三。按,是時敖正爲趙王,未爲宣平侯也。意必高后時曲升之,非高祖之舊也。今既無考,姑闕之。絳侯周勃第四,舞陽侯樊噲第五,曲周侯酈商第六,魯侯奚涓第七,汝陰侯夏侯嬰第八,潁陰侯灌嬰第九,陽陵侯傅寬第十,信武侯靳歙第十一,安國侯王陵第十二,棘蒲侯陳武第十三,清河侯王吸第十四,廣平侯薛歐第十五,汾陰侯周昌第十六,陽都侯丁復第十七,曲成侯蟲達第十八。《功臣表》。

丁丑,封代相陽武張蒼爲北平侯,《功臣表》。遷張蒼爲計相,一月更以列侯,爲主計四歲。是時蕭何爲相,而蒼乃自秦時爲柱下御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又善用算律歷,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蒼列傳》。立大市於長安。《史記‧大事記》。

是歲,魯侯奚涓死,亡子,封其母底爲重平侯,封耏音而。之亦反。芒侯,陳夫乞高胡侯,爰類厭次侯。《功臣表》。

詔御史令豐治枌榆社,常以時,春以羊彘祀之。令祝立蚩尤之祠於長安,長安置祠祀官、女巫。[3]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屬,晉巫祠五帝、東君、雲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屬,秦巫祠社主、巫保、族纍力追反。之屬,荊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屬,九天巫祠九天︰皆以歲時祠宮中。其河巫祠河於臨晉,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也。各有時日。《郊祀志》。

校勘記 编辑

  1. 諸侯共分之 《四庫》本「分」作「封」,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改。
  2. 爵至人君 《漢書‧高帝紀》「至」作「或」,與《年紀》不同。《金華叢書》本作「或」。按,「至」字亦通,故不改。
  3. 長安置祠祀官女巫 《四庫》本「官」作「宮」,據《漢書‧郊祀志》及《金華叢書》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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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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