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令本州定稅額奏

請令本州定稅額奏
作者:崔俊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25

淄青、兗海、鄆曹等三道,及溵蔡申光等州,勘定兩稅錢物斛鬥等,奉今年正月二十二日敕。前件州郡,久陷賊廷,將定差科,切在均一。宜令度支郎中趙佶專往,與所在觀察使刺史審實勘定聞奏。伏以道路遙遠,準旨條夏稅六月一日起徵,若待使回覆奏,即蠶桑已過,徵稅失時,制使或臨,又頗勞擾。伏請各委本州刺史,審量物力,約舊配額,比類鄰州徵稅輕重,及土地物產厚薄,定兩稅錢物斛鬥類,並具送上都及留州刺史等額,分析聞奏。務使平允,不得令已後致有申論。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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