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憲宗葬議
作者:王彥威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29

天子之葬七月,《春秋》之義。誌崩不誌葬,必其時也。舉天下葬一人,故過期不葬則譏之。高祖、中宗,葬皆六月。太宗四月。高宗九月,睿、代二宗皆五月。德宗十月,順宗七月。惟元、肅二宗皆十二月。有為為之,非常典也。且葬畢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祔,皆卜日。今葬卜歲暮,則畢祔在明年正月,是改元慶賜皆廢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