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宗葬议
作者:王彦威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29

天子之葬七月,《春秋》之义。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举天下葬一人,故过期不葬则讥之。高祖、中宗,葬皆六月。太宗四月。高宗九月,睿、代二宗皆五月。德宗十月,顺宗七月。惟元、肃二宗皆十二月。有为为之,非常典也。且葬毕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祔,皆卜日。今葬卜岁暮,则毕祔在明年正月,是改元庆赐皆废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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