謇齋瑣綴錄
謇齋瑣綴錄 
本作品收錄於:《國朝典故

  今上初嗣位,縣丞徐頊上疏,請理皇妣薨逝之由,[1]以復不共戴天之讎。疏下內閣擬旨。萬、劉皆不欲行,只言請上自處。內臣將本去,予謂非不准行,只請上示寬嚴輕重之意,庶好擬旨批示。踰三日,詢知本在御前。予語二公曰:「此本不出,徐必再言,或有他人言,必來問所以不行,將何以對?今須請出擬行。」於是內臣持本來擬,予擬:「法司看了來說。」劉曰:「法司便要拏人,且着禮部。」予曰:「禮部吉凶禮文煩擾不暇。」萬即依劉擬禮部,覆本,請拘萬家親戚內眷曾經出入宮闈者究問。萬家實與佑之通好,懼甚,私謂予曰:「我與萬家多不往來。」予安慰之曰:「此事只宜寬處,若興大獄,株連蔓引,豈先帝之意哉!」劉喜曰:「盛德之言也。」少頃,覃太監等將禮部覆本來議擬旨,萬曰:「如何?」劉曰:「先帝存日。」覃搖首不然。久之目予曰:「尹先生如何說?」予徐應之曰:「宮闈往事,朕承皇太后洎母后宣諭明白,恁每說的都是外面浮議,難憑訪究,姑從輕處云云。」覃曰:「好好!」指予曰:「還是你能。」予即他顧,佯不聞。劉則面發赤而忌心愈切。

  成化間,四方白丁、錢虜、商販、技藝、革職之流以及士夫之子弟,率夤緣近侍內臣,進獻珍玩,輒得賜太常少卿、通政寺丞、郎,署中書、司務、序班等職,不由內閣、吏部,謂之「傳奉官」。至於三閣老之子若孫,甫髫齔,已授中書,冠帶牙牌,支俸給隸,但不署事。

  朝參而出於梁方之門者尤多。[2]一日內宴,鐘鼓司承應扮一老人部糧,責解戶米濕,解戶答曰:「非我之罪,此船縫之病。」老人曰:「便須塞了船縫,免得耗濕朝廷糧米。」答曰:「若要塞船縫,須是無糧方好。」天顏為之少霽。晚年悔悟。及予入閣,因事諷諫,遂皆革罷。

  成化間,太監汪直用事,朝紳諂附,無所不至。其巡邊地,所在都御史皆鎧甲戎裝,將迎至二三百里,望塵跪伏,俟馬過乃興。及駐舘,則易小帽𧙟𧝠, [3]趨走唯諾,叩首半跪,一如僕隸,揖拜之禮,一切不行。以是皆見喜,遂得進陞工部、兵部、戶部侍郎。時有諺云:「都憲叩頭如擣蒜,侍郎扯腿似燒葱。」奔競之甚,良可笑也。[4]

  按:成周之制,以冢宰統閽寺,西漢之制,以丞相監宮中。宋人循周、漢之遺,亦以宦官制屬於宰相、樞密,是三代而下,置制宦官之法,莫良於宋,故終宋之世,閹官鮮專政亂國之禍。今我國家百餘年,中官往往擅權。至成化間,而汪直專操國政,舉朝言官竟未有以周、宋之制迪宸聽者。乃競為諂附,無所不至,戎裝遠迎,望塵下拜,而甘奴顏婢膝,一至此極也。嗚呼!都憲何官?六卿何職?以此等卑汙無恥之輩居之,辱國甚矣。宜乎為當時之所竊笑,而「擣蒜、燒葱」之諺所由來也與!昔人謂:「毋汙青史,為子孫累。」士大夫當念斯言。

  解學士先生嘗弔友人喪妻,入門曰:「恭喜。」繼曰:「四德俱無,七出咸備,嗚呼哀哉,大吉大利。」聞者絕倒,蓋其妻悍也。予嘗觀之崔冢宰之妻李尤悍,崔慄慄畏順。至怒,輒跪起拜謝,以冀免。蓋恐傳笑于外,而益養成其惡。崔後至冢宰,李病將死,[5]猶聽候省視,不敢違。及卒後,妾得專房,遂生二子,不至絕祀,[6]豈非大吉大利之可哂耶?

  南京諸大臣,舊以車駕在北京,皆照品秩用凉傘。成化間,守備太監譚褒以己無凉傘之制,遂謂兩京一體,北京大臣不用傘,而南都豈宜擅用?諸公唯唯。獨禮部侍郎章大經與之辯論,至取大明禮制送去請覽,褒有慍色。明日,遂進本禁止。諸公謂章激成之,乃于暑月,各製長柄大扇遮日。予改吏侍,至日,見滿街翩翻搖動,甚不雅觀。[7]予謂此非制度,且有扇搖扇動扇惑,不祥之兆,不宜用。命工製緑油絹傘,而加一短簷。用之餘月,諸公皆效之,以傘易扇。

  世謂鬻爵由漢晃錯之作俑。蓋錯建言令天下入粟得以拜爵,六百石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不過予之虛爵以免罪耳,固非予之以官,任之以事也。若文帝時,張釋之以貲為郎,武帝令吏入粟補官,即至六百石,此則任之以官職矣。厥後,靈帝鴻都榜賣公卿及州郡官,如張頴、張溫、崔烈,雖有功勤名譽,亦以貨賂得之,則又非晁錯鬻爵之初意矣。然作俑之罪,錯安能免哉!

  史稱漢相丙、魏有聲。丙無間然矣,而魏相初奏封事,白去副封,皆借徑于許伯。於是,許后被霍氏之謀得聞于上,即詔給事中。給事中,近習之官,非士夫所任,相不恥為之。疏廣諫沮平恩監護太子家,而相謂:「非臣所及。」乃不自言。王吉言許、史貴寵,謝病歸,而相不能留,蓋德許氏汲引之恩耳。至若唐相以裴晉公度比郭汾陽,謂身繫天下安危,固也。然自東都復起為相,一二日間三易主上,皆不預聞,而卒不能討賊,何係於安危哉?夫由后戚取相位而起漢家后戚之禍,魏不能無罪;倪首於羣閹之間而不能討弒君之賊,裴不能無罪。然一則與丙吉同稱,一則與汾陽比美,史皆不甚少之,豈非君子成人之美哉?善善長也。

  予觀問刑條例,蓋弘治中尚書白昂等所定擬。朝廷初亦慎重,詔諭詳審,至于再三。然諸大臣刑名欠精,不無窒礙。如殺一牛罪至罰十,行之數月,邊將奏稱軍需缺乏。蓋牛禁過重,人莫敢殺,皮骨筋角無處可買。朝廷侮而難改,乃喻東廠官校莫加刺訪。又立後一條,許寡婦立其所愛之人。不思世之嫠婦貞節者少,若許立所愛之人,則所愛莫愛于奸夫,以例立之,誰復能禁?此誨淫長姦之大不可也。以此蓋見祖宗之法不可少更,更則弊。若又以法久而弛,驟加嚴促,號為振弛懲玩,然淫刑酷罰,頭會箕斂,中外臣工因而科派侵欺入己,上下交征,民窮財盡,起而為盗,以致禍亂,流毒天下,此青苗之法所以卒亡宋也。變亂舊制之律,其意深矣哉!

  弘治乙卯,吏部缺尚書,眾推兵部尚書馬文昇、都御史屠滽及一二侍郎堪補。文昇自以部次年勞當得之,不意竟歸於滽。文昇意不平,賦一近體云:「朝退凭欄一黯然,獨將心事訴蒼天。清朝有意推公道,白髮無心着錦鞭。天上浮雲偏晻靄,地中陰氣已凝堅。」云云。滽既得吏部,當班于文昇之上,固辭,居下。及當廷試讀卷,又恐居文昇之前,即先移病,以侍郎吳原博代。時謂正統中王柳菴以禮部侍郎陞冢宰,即立胡宗伯之上,未聞讓舊長官。今滽自度不可居上,只合辭職,不當讓班,何違制紊序者是哉!

  弘治中,太監李廣以左道見寵任,權傾中外,大臣多賄求之。戊午歲,建毓秀亭於萬歲山上。既成後,適一小公主患痘瘡,眾醫莫效,廣飲以符水,遂殤。宮中方歸咎于廣。未幾,清寧宮災。有謂亭之建,年月不利,犯坐殺,向太歲,故有此災。太皇太后怒云:[8]「今日李廣,明日李廣,興工動土,致此災禍,累朝所積,[9]一旦灰燼。」廣懼,飲鴆死。訃聞,上意其所藏必有奇方秘書,[10]即命內侍搜索。奉命者遂封其外宅,搜得一帙納賄簿籍首進之。簿中所載某送黃米幾百石,某送白米幾千石,通計數百萬石。上因詢左右曰:「廣所食幾何?乃受許多米。」對曰:「黃米即金,白米即銀。」因悟廣贓濫如此,遂籍没之。科道請出簿籍,按名究問。凡與名者惶懼危甚,各自星夜赴戚畹求救,不期而會者凡十三人。月下見簥影童童,而一人獨乘女簥。事雖得寢不究,而納賄者之名一一盛傳于朝野,靦顏惟甚,久而亦安然無復羞愧矣。賴上英明,終漸去之[11]

  予先世遺像,皆歷年久,[12]楮鮮墨色,[13]漫漶滅裂,不可把玩。乃命繪史王琚因舊摹新,[14]共為一軸,而各贊四言六句於其中,庶歲時忌日,懸揭簡便,久而不至於散失故也。昔者,先儒君子有云:「影像一髮不似,則為他人矣。」意若可無可有。此必為當時子孫曾識祖父母者言,而非為後世子孫言也。蓋後世子孫,未嘗親覩平生之丰儀,安知其似與否?若賢子孫於一覩之頃,豈無僾然?若有見乎其位,而或感慕奮勵,思所以修身飭行,冀無忝于所生者哉!是又不可泥先儒之一言,而遂視之如故紙也。

  唐世祖嘗塑老君像居祖廟之中,此甚無謂。彼老君至人,以天地萬物為芻狗,豈以唐為輕重哉?況唐有天下,以萬乘之尊莫之與京,何必借重于老君?其事可鄙,[15]而當世莫有非議之者,何怪乎!今之崛起微賤,不冒襲于富貴之族哉,惟我太祖高皇帝。始與諸儒臣議修玉牒,欲祖朱文公。一日,見徽州有姓朱者為典史,問其果文公後乎?其人對曰:「非也。」於是宸衷頓悟,彼一典史,尚不祖朱子,而我國家又可祖乎?竟卻眾議。此高皇帝之識量神聖,遠軼前古,豈唐主所可企哉!

  吉水劉充化雖瞽而能吟。[16]嘗賦吉郡十閣老、九尚書、十狀元詩,皆皇明之盛際。但不依次序,或名或字號,蓋取協韻故耳。嘗過予,口占,因錄之。

  皇明內閣秉衡鈞,吉郡堂堂已十人。東里 (士奇) 後來名尹直,南臯(蕭鎡)先進是陳循。定之安簡胡光大,純道彭華解縉紳。千載貞元嘉會合,天教諸老佐昌辰。[17]

  右十閣老。

  開國分曹設六卿,吏工戶禮及兵刑。周忱王直連王槩,蕭晅蕭禎并廣衡。更有二劉(宣、孜)聯八座,歷遷三部是惟禎。滿朝金紫皆時傑,盡是盧陵九邑人。   右九尚書。

  天開文運盛廬陵,累占鰲頭已十人。[18]胡廣時中兼子棨,彭時劉儼與羅倫。後來彭教同曾彥,前有陳循并鶴齡。何事三元争些子,斯文顒望在明春。

  右十狀元。

  坐客偶談近有士人好食犬肉,主人知其意,命賦一犬詩,以鹽字為韻。[19]士人立就,口占云:「幾年辛苦伴虀鹽,長夜巡行護短簷。戀戀見人渾識舊,依依向主肯趨炎。臥從芳草苔痕破,立傍梅花雪片粘。曾向山中擒狡兔,拔毫製筆與君拈。」主人喜,遂殺犬食之。

  吾邑曾迥,當大比之秋,夢抱一小兒,忽見此兒右邊又生一耳。少頃,見此兒無兩手,以為不祥。語其兄進,進曰:「又添一耳,[20]耳邊添又,是取字。小兒無兩手,是了字。考官必取了,爾中之兆也。」已而,果然。進之聰明,於是益信。

  僧會郭師孔,少嘗與芳洲同硯席。及芳洲自翰林歸,以鏾鷄為賀禮,而誤書鏾為線。芳洲改示之,僧會謝以一絕云:「泉絲不與鏾金同,錯認鏾鷄用線縫。不是獻芹將鄙意,肯教一字化愚蒙。」

  古今三鳳,唐薛元敬與從弟收、族兄德音齊名,世號三鳳。今吾邑徐川與弟貢、威先後中舉,時號「徐氏三鳳」。羅欽順與弟欽德、欽忠先後二科登進士,時號「羅氏三鳳」。然徐、羅皆同胞兄弟,視薛之族從,不啻過之。而徐氏惟貢登第,羅則欽順探花,欽德、欽忠皆二甲進士,[21]而又在具慶下,則尤古今所未有也。[22]

  永樂甲辰,吾邑大塔頹,是年文貞公入閣。[23]成化乙巳,小塔頹,則予入閣。夫塔本一邑之鎮,頹,固非吉兆。[24]然諺云:[25]「歡喜塔倒。」且邑是牌形二塔,蓋牌之椿杙,塔頹,則牌行,故有入閣之驗。雖然,物之成毀有數,士之出處有時,豈必相關涉?姑誌之,以俟後之智者訂焉。

  成化丁酉[26]予鄉雲亭江一巨魚見。明年,曾彥掇廷魁。丙午歲,復一巨魚見。是秋,鄉間無有薦者,惟予入閣。壬子歲,復有巨魚見。是秋,羅欽順發解,明年及第。魚之巨,約四、五十斤,[27]游泳時,鬐鬣俱出水面,而多止于予里之城潭。

  正統中有一侍郎與一都御史同飲,適有犬繞桌行,左右叱之。侍郎云:「休叱,他在這裏巡按。」都御史答云:「你看他是狗也是狼?」近時,都憲佀鍾與通政強珍在南都同飲。強自執壺勸佀酒曰:「要你飲四鍾。」佀答曰:「你莫強斟。」蓋前二公以職事相戲,此二公以名相戲,互嘲捷發,亦可奇矣。   成化間,司徒陝西楊鼎一日與司寇福建林聰會。坐間,林戲楊曰:[28]「胡兒七歲能騎馬。」蓋楊有鬍子,故云。須臾,楊答曰:[29]「癩子三年不似人。」此又以其形貌而戲謔也。

  里厚谷易裕穎與子居潛及婦相繼逝,[30]遺妻鄭式寡獨,無所歸所。[31]有寸田尺宅,皆為姪居松所盗賣,鄭氏至老以凍餒死。弘治癸丑夏四月二十四日晚,居松之妻蕭氏為鬼迷,誘入嶺後塘中,家人遍索不能得。次早,見蕭氏兩手堅扯塘涯樹根以自固,得不溺,遂扶翼以歸。[32]少頃,乃甦,道二鬼自言:「我即居潛夫婦也,為爾夫婦蕩我業,致我母死於凍餒,今必置汝於死。」相持至天明,始去。嗟夫!人死則魂升魄降,無形無聲,[33]無所知矣。孰意居潛之陰靈不泯如此哉![34]故具錄之,不惟著鬼神之迹,抑亦為不肖子弟蕩覆先業,不顧諸母之養者戒。

  予休致家居,[35]時節喜慶,或接賓客訪親友,則具冠帶盛服為禮。其餘燕居,則冠小帽或東坡學士巾,而多服𧙟𧝠。或有請服深衣幅巾者,予應之曰:「昔叨侍憲宗皇帝,[36]觀解於後苑,伏覩所御青花紸絲窄簷大帽,大紅織金龍紗𧙟𧝠,[37]寶裝鉤縧。又侍孝宗皇帝講讀於青宮,[38]早則冀善冠,袞繡圓領,食後則服𧙟𧝠、玉鈎縧。而予家賜衣內,亦有𧙟𧝠一件,此時王之制,所宜遵也。[39]宋司馬溫公好服深衣幅巾。一日,問邵康節先生曰:「何不服此?」康節對曰:﹂某為今世之人,當服今人之衣。」溫公歎服。杜祁公因門人請服此服,則答曰:「某一生叨服仕者之服,豈敢復竊高士之名?」[40]門人為之敬羨。予今服𧙟𧝠,不惟遵時王之制,亦且得康節、祁公之意,[41]非簡褻也。

  予觀黃山谷先生貶死宜州,未嘗不嗟悼感嘆,以謂當時小人深文巧詆,君子之不幸甚矣。然反思之,蓋亦山谷好戲侮,傲忽人之所致。何也?山谷嘗與趙挺之同修書,每日庖丁請食品,挺之輒曰:「來日吃蒸餅。」山谷竊笑之。明日會食,擬合四字湊成一字為令。挺之首云:「禾女委鬼,魏。」次當山谷,應聲曰:「來力勑正,整。」與來日吃蒸餅同聲,眾聞之哄堂大笑,挺之赧然。厥後,挺之當國,[42]山谷以貶過荊州,[43]為太守寫承天寺碑刻。適二漕使至,太守具膳,請二使往觀寫碑。山谷低頭書丹,不一顧二使。寫畢,二使請願附名于碑尾,山谷不答,翩然而起。二使慚甚,遂摹碑刻還。呈挺之,中以幸災謗國,貶死宜州。觀此二事,山谷不自覺,而不知在人實難忍,豈非以戲侮傲忽之所致哉?是知士君子當以戲傲為戒。

  成化乙未孟秋,時享禮竣,大雨,雷擊神武衞廳,柱門窓有迹,殊未折損。少詹徐時用因言去歲春夏家居時,其邑宜興西溪中有三人駕一舟,遭雷擊,其一捆縛于船倉,其一頭入甕中,其一構閣于篙杪,篙則特竪船頭上。旁舟人見之,皆不敢近。船自流六、七里許,縛者解,甕中者出,篙杪者墮,始皆甦。縛者云其初仿佛聞擊者言:「汝改過否?」諭德謝大韶又言天順戊寅四月中,其隣邑建昌熊家被雷,中堂屋瓦皆如萬馬踏碎,全揭。大門四楹置于廚屋上,盤屈一秤置斗中,又一秤鈎於梁上,尾垂擊斗。[44]時大韶親造其家,及見大門尚竪立廚屋上,惟斗秤則以醮謝後解去。熊氏至今不替二事,皆異。然二公之言可信,蓋舟人市利不足道,而熊氏之秤斗,亦必損人利己,故陰譴,宜矣。

  予內兄桃源蕭廷素持其曾祖石泉公洪武間所授硬黃摹印符命一道,并繳符謄黃誥命一道示予,屬志一言。予謹用謄錄符誥二詞于上,而志其下以歸之。其符命頂中有一符字,蓋以丹。符,出驗四方之寶,茲特錄出符誥如左:[45]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朕聞昔君天下者,設官分職,以成治功。雖秩有大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無乃賞罰焉。專符為信,情意交孚,所以誠之至也。朕倣古制,授爾以官,給爾以符,惟盡乃心,[46]恪勤乃事,給由來覲,朕將合焉,以考爾績,其敬之哉!

  宇字一千二百五十號 蕭安石授廣東鹽課提舉司廣州鹽倉大使。   洪武十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皇帝制曰: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列布華夷,豈其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係奸貪。朕乃明以憲章,而刑責有不可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惟艱,善能終始者寡,身家誅戮者多。今爾蕭安石於{YL九月二十四日給爾以符,改任廣東鹽課提舉司廣州鹽倉大使,以至身没于官。有司繳符到,合爾能立身以廉,恪憚乃事。於乎!朕揣其職雖微而能始終保全,[47]亦何幸焉!今特轉符給爾子孫,以光先世,宜令准此。

  洪武二十四年十月  日。

  今制,每旦常朝御奉天門,其御座謂之金臺。既升座,[48]錦衣力士張五繖盖、四團扇,聯翩自東西升立座後左右,而內使一執蓋升立座上,一執武備雜二扇立座後正中。蓋武備出兵仗局所供,一柄三刃,而圈以鐵線,裹以黃羅袱,如扇狀。用則線圈自落,三刃而出焉,[49]所以防不虞也。天順間,命力士執繖扇,[50]夾立于金水橋南,止留座上之繖及夾武備二扇耳。而座上之繖,遇風勁時則去之。

  尹昌隆先生在建文中,以直諫謫侯官縣令。太宗入正大統之初,被譖,提至京,廷詰得釋。復官,累陞中允、主事。訖被漢庶人、呂震之誣以死,蓋亦骯髒狷勁之人。故解公對仁廟之問,有「昌隆君子而量不弘」之語。今彭都憲禮著郡志評,責斥過重,予以簡請斟酌,不知如何。

  士夫之姓名動靜,於朝廷之休戚未必有關涉,然往往有偶然之符。如彭文憲公正統十三年及第,當上表謝恩之旦,以起早,隱几睡重不寤,竟不及上殿。時謂「元首失了。」明年,遂有駕留虜庭之變,不亦失元首之讖乎?景泰辛未,狀元柯潛,人謂「柯」與「哥」同音。未幾,英廟還自北虜,退居南宮,不亦「哥潛」之讖乎?

  弘治十八年,狀元顧鼎臣。予聞之,心怵然,竊謂「臣」與「成」字同音,鼎成龍駕,名犯嫌忌。時司訓梁弘周聞予言。踰月,遺詔到,弘周曰:「先生之言,信矣!」豈非「鼎成龍駕」之讖乎?因憶天順癸未會試監試御史焦顯,時予丁內艱起復,途間竊謂宋有「不因南省火,安得狀元焦」之語,今焦監試,能無忌乎?未幾,春闈果被火。市謠曰:「御史原姓焦,科場被火燒。」是皆偶然符合,亦似有定數,未可概謂附會之說也。

  李佾敬夫,南樂學訓李寄之仲子也。[51]喪母,既葬,遂結茅墓次,朝夕居其中,食蔬飲水,泣血孺慕,三年乃復常。予嘗往慰勞之,且嘉歎曰:「古云『是父是子,非此母不生此子』,今於佾見之。嗚呼!信可為士大夫家子弟勸矣。」故詩以美之:「腸斷無人復倚門,結茅墓下哭聲喧。祗懷母氏劬勞德,豈覬君王表異恩?宰樹號風悲永夜,慈烏反哺伴黃昏。從知錫類天心格,繩蟄行看子又孫。」

  予嘗訪節義之臣于士夫間,吾吉郡判台州吳世溥為予言王原采死節事而未詳,因托求其墓志,踰數年,始得之。贛庠教諭姜瑞以來,又聞原采初任武昌時,[52]見楊文貞公一二應酬詞章于民家,輒稱之曰:「王佐才也。」後入官翰林,遂以公薦。故公德之,久而不忘,乃寄題其墓而致祭焉。墓在廣德州城之西五里許。成化丙申,賴州守周英封殖表識之,蓋秉彝好德之心人所同也。

校勘記 编辑

  1. 「請理皇妣薨逝之由」,「請」原作「諸」,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2. 「朝參而出於梁方之門者尤多」,原無「尤」字,據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補。
  3. 「則易小帽𧙟𧝠」,「易」原作「亦」,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4. 「良可笑也」,原無「良」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5. 「李病將死」,原缺「將」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6. 「遂生二子不至絕祀」,原缺「二子不」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7. 「甚不雅觀」,「雅」原作「相」,據明朱當國朝典故本改。
  8. 「太皇太后怒云」,原缺「怒云」二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9. 「累朝所積」,原缺「所積」二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10. 「上意其所藏必有奇方秘書」,原缺「必有奇」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11. 「賴上英明終漸去之」,原缺「賴」、「去之」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12. 「予先世遺像皆歷年久」,原缺「遺像皆」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13. 「楮繒墨色」,「墨」原作「黑」,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14. 「乃命繪史王琚因舊摹新」,原缺「乃命繪史」四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15. 「其事可鄙」,「鄙」原作「圖」,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16. 「吉水劉充化雖瞽而能吟」,原缺「化雖」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17. 「東里士奇後來名尹直」,「士奇」原為正文大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為注文小字。詩中「南臯」及注「蕭鎡」四字原缺,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18. 「累占鰲頭已十人」,原作「累占鰲頭十一人」,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19. 「以鹽字為韻」,原缺「鹽」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20. 「又添一耳」,原缺「又添」二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21. 「欽德欽忠皆二甲進土」,原缺「甲進」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22. 「則尤古今所未有也」,「尤」原作「猶」,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23. 「是年文貞公入閣」,「閣」字下原有一「老」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刪去。
  24. 「夫塔本一邑之鎮頹」,原缺「鎮頹」二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25. 「然諺云」,原缺「諺」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26. 「成化丁酉」,原缺「丁酉」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27. 「約四五十斤」,原缺「約」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28. 「林戲楊曰」,原缺「戲楊曰」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29. 「楊答曰」,原缺「答曰」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0. 「里厚谷易裕穎與子居潛及婦相繼逝」,原缺「裕穎」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1. 「無所歸所」,原缺「無所」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2. 「遂扶翼以歸」,原缺「遂扶」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3. 「無形無聲」,原缺「無形」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4. 「孰意居潛之陰靈不泯如此哉」,原缺「不泯如」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5. 「予休致家居」,原缺「予」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6. 「昔叨侍憲宗皇帝」,原缺「叨」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7. 「伏覩所御青龍花紸絲窄簷大帽大紅織金龍紗𧙟𧝠」,原缺「帽大紅」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8. 「又侍孝宗皇帝講讀於青宮」,原缺「皇帝講讀於」五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39. 「所宜遵也」,原缺「所宜遵」三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40. 「豈敢復竊高士之名」,原缺「名」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41. 「亦且得康節祁公之意」,原缺「且得」二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42. 「挺之當國」,原無「國」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43. 「山谷以貶過荊州」,「貶」原作「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44. 「尾垂擊斗」,原缺「斗」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45. 「茲特錄出符誥如左」,「特」原作「時」,據明歷代小史本改。
  46. 「惟盡乃心」,「惟」原作「往」,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47. 「朕揣其職雖微而能始終保全」,「揣」原作「惴」,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48. 「既升座」,原缺「既」字,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補。
  49. 「三刃而出焉」,「焉」原作「一」,據明朱當㴐國朝典故本改。
  50. 「命力士執繖扇」,原缺「士」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51. 「南樂學訓李寄之仲子也」,原無「李」字,據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補。
  52. 「又聞原寀初任武昌時」,「任」,明代史籍彙刊明藍格抄本作「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