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禮通考 (四庫全書本)/卷012

卷十一 讀禮通考 巻十二 卷十三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巻十二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喪期十二
  大功九月
  喪服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䟽此等並是本期出降大功
  敖繼公曰不杖期章不特著為此親在室者之服盖以此條見之盖經之例然也其他不見者倣此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出也注出必降之者盖有受我而厚之者
  敖繼公曰以出者降其本親之服故此亦降之也
  黄乾行曰天下之情無兼厚之理於彼厚則於此殺此所以未嫁則服重未有所受情之厚而㤙重也既嫁則服降而輕既有所受情之殺而㤙漸輕也是以義㫁恩而酌其中也
  檀弓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注欲其一心於厚之者姑姊妹嫁大功夫為妻期 䟽未嫁之時為之厚出嫁之後為之薄盖有夫壻受我之厚而重親之欲一心事於厚重故我為之薄
  子路有姊之喪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聞之遂除之䟽庾蔚之云子路縁姊妹無主後猶可得反服推已寡兄弟亦有申其本服之理故於降制已逺而猶不除非在室之姊妹欲申服過期也是子路已事仲尼始服姊喪明姊已出嫁非在室也
  㳺桂曰伯魚母死期而猶哭孔子曰嘻其甚也與此同意天下之禮苟循乎情之所及而為之則將不知其所止夫人有賢不肖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苟循其過而為之禮則子路伯魚不知其所終約其不及而為之禮則原壌宰子不可以為訓故禮者通乎賢不肖而為之不可以過不可以不及也吴莘曰聖人以中道抑人之情非惡其過厚懼其不可繼而已
  唐書畢構傳始構喪繼母而二妹襁褓身鞠飬至成人妹為構服三年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附錄
  檀弓齊榖王姬之喪注榖當為告聲之誤也王姬周女齊㐮公之夫人魯莊公為之大功或曰由魯嫁故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母也故為之服注春秋周女由魯嫁卒服之如内女服姊妹是也天子為之無服嫁於王者之後乃服之莊公齊㐮公女弟文姜之子當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 疏齊王姫卒榖梁傳云為之主者卒之也案莊元年秋築王姬之舘于外下云王姬歸於齊是由魯嫁也大功章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著大功之服王姬既比之内女故服大功也天子無服者以尊卑不敵故也若嫁於王者之後天子以賔禮待之則亦大功也其女反為兄弟為諸侯者亦大功以喪服女子出嫁為兄弟大功故也案喪服云女子子為父後者期謂大夫士之妻有往来歸宗之義故喪服傳云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曰小宗是也諸侯夫人父母卒無復歸寕之理故知諸侯夫人為兄弟為諸侯者但大功耳熊氏以爲服期非也
  葉夣得曰王姬之服檀弓所不能審決主王姬嫁者當為之服姊妹之服則莊公為之固然何疑於外祖母乎若以為外祖母服則主王姬嫁者自不應有服然而喪服記外祖母服小功非大功則檀弓非特不能正主王姬嫁者之有服亦自不能知外祖母之服小功也
  吳澄曰第二或曰盖不學之人既不通春秋王姬齊襄公夫人而誤以為齊僖公夫人又不通禮外祖母服小功而誤以為服大功第一或曰雖自榖梁以来有是説竊疑古無此禮故春秋書齊王姬卒以譏也
  春秋莊公二年秋七月齊王姬卒
  胡安國傳曰内女嫁為諸侯妻則書卒王姬何以書比内女為之服也故檀弓曰齊告王姬之喪魯莊公為之大功或曰由魯嫁故為之服姊妹之服夫服稱情而為之節者也荘公於齊王姬厚矣如不共戴天之讎何此所謂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也特卒王姬以著其罪
  薛季宣曰主昬之為服自荘公始也其以説齊乎
  程迴曰禮於舅之妻無服外祖父母纔小功耳今以世讎而厚其喪非禮也不然外夫人卒不書
  榖梁傳為之主者卒之也范𡩋注主其嫁則有兄弟之㤙死則服之服之故書卒喪服從父昆弟注世父叔父之子也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䟽謂之從者世叔父與祖為一體又與已父為一體縁親以制服故云從也
  敖繼公曰世叔父之子謂之從父昆弟者言此親從父而别也故以明之從祖之義亦然
  爾雅兄之子弟之子相謂為從父昆弟注從父而别
  梁書袁昂傳昂丁内憂服未除而從兄彖卒昻㓜孤為彖所飬乃制期服人有怪而問之者昂致書以喻之曰竊聞禮由恩斷服以情申故小功他邦加制一等同㸑有緦明之典籍孤子夙以不天㓜傾乾廕資敬未奉過庭莫承藐藐冲人未達朱紫從兄提飬訓教示以義方每假其談價虚其聲譽得及人次實亦有由兼開拓房宇處以華曠同財共有恣其取足爾来三十餘年憐愛之至無異於己姊妹孤姪成就一時篤念之深在終彌固此恩此愛畢壌不追既情若同生而服為諸從言心即事實未忍安昔馬棱與弟毅同居毅亡棱為心服三年由也之不除喪亦縁情而致制雖識不及古誠懐感慕常願千秋之後從服期齊不圗門衰禍集一旦草土殘息復罹今酷㝷惟慟絶彌劇彌深今以餘喘欲遂素志庶寄其罔慕之痛少申無已之情雖禮無明據乃事有先例率迷而至必欲行之君問禮所歸謹以諮白臨紙號哽言不識次
  附錄
  通典從兄弟罪惡絶服議晉御史中丞裴祇兄弟等乞絶從弟儀曹郎耽喪服表曰耽受性凶頑往因品署未了怨恨親親言語悖逆讐絶骨肉其兄司空秀二息從纂昶以下薨亡耽皆不制服發哀二叔放流鄭段不弟皆經典所絶耽應見流徒未及表聞之頃耽憂恚荒越遂成狂病前即檻閉今以喪亡罪慝彰聞穢辱宗胄耽見周親以下皆宜絶服葬不列墓次請處斷户曺屬韓夀議云祗表稱二叔放流鄭段不弟大義滅親至公之道然猶作鴟鴞之詩成王封其子胡於蔡明王篤愛親親無已之意也今耽直由病喪神故有悖言非管蔡鄭段之元惡而祇等心棄引致不加痛傷於禮不喪於情不安東閣祭酒李彛議昔公孫敖為亂而亡襄仲猶帥兄弟而哭不廢親愛春秋所善也耽狂疾積年亡沒之後追論往意絶不為服竊所未安主簿劉維議以為先王制禮因情而興五服之義以㤙為主是以明親親之分正恩紀屬恩崇則制重意殺則禮降昔周公誅管蔡鄭伯克叔段皆正以王法不為親昵耽凶頑悖戾背義亡親存無歡接之㤙絶無禮服之制循名責實不服當矣宜如祗所上記室督田岳議以為五服之制本乎親屬故賢不加崇愚不降禮昔公孫敖既納襄仲之妻又以幣奔莒至其卒也仲欲勿哭傳曰喪親之終也情雖不同無絶其愛親親之道也叛君為逆納弟妻為亂亂逆之罪猶不廢喪故𦙍子啓明而唐堯不絶象之傲很有虞加矜周公戮弟義先王室鄭伯克段 -- 𠭊 or 叚 ?傳不全與議者稱此皆非所據又諸侯絶周公族為戮然猶私喪之也喪禮大制動為典式與其必疑寧居於重學官令徐亶議云昔閼伯實沈親㝷干戈而遷於商夏朱象頑傲凶國害家然唐無絶姓之文虞有封庳之厚斯以重天性篤所承也周公刑叔罪在黨恊禄父欲周之亡盖為王室耳非以流言毁公為戮也召公猶懼天下未解特使兄弟之義薄乃作棠棣之詩以示㤙親也耽以凶愚命卒骨肉所哀夫行過乎仁喪過乎哀未宜絶也 宋庾蔚之謂夫聖人設教莫不敦風尚俗睦親糾宗者也每抑其侈薄之路深仁悌之誨公族有罪素服不舉㤙無絶也若凶悖陷害則應臨事議其罪豈但不服而已裴耽以狂病致卒無罪可論田岳之議足為允也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疏案下記云為人後者於昆弟降一等故大功也若然於本宗餘親皆降一等
  敖繼公曰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馬融曰昆弟在周而降之以所後参親也
  記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注言報者嫌其為宗子不降 䟽謂支子為大宗子後反来為族親兄弟之類降一等嫌其為宗子不降者以其出降本親又宗子尊重恐本親為宗子有不降服之嫌故云報以明之言報是両相為報也
  敖繼公曰此為兄弟於本服降一等止謂同父者也禮為宗子服自大功之親以至親盡者皆齊衰但有月數之異爾此報云者昆弟與姊妹在室者但視其為已之月算也而服亦齊衰惟姊妹適人者則報以小功也
  俞汝言為人後者為其伯叔父母服議案禮為人後者為其本生服降一等其伯叔父母宜何服許子大辛曰服小功禮為伯叔父母齊衰期年從伯叔父母小功五月齊衰降則小功也俞子曰禮無明文事有比附為叔父之長殤大功九月中殤大功七月出嫁女為伯叔父母大功九月為人後者比於嫁女為伯叔父母降一等比於叔父之長殤不亦可乎若曰小功是降二等矣許子又曰如伯叔無大功之服何曰豈惟伯叔為其父豈有齊衰期年之服乎哉伯叔無服大功者正也服大功者降也且降服之制重於正服禮無明文而從其重者庶有合乎故為本生伯叔父母服宜大功九月
  顧炎武曰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自期降為大功也兄弟之子報之亦降一等亦自期降為大功也兄弟之孫報之亦降一等自小功降而為緦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庶孫注男女皆是 疏庶孫從父而服祖期故祖從子而服孫大功降一等
  敖繼公曰孫言庶者對適立文也孫於祖父母夲服大功以其至尊故加隆而為之期祖父母於庶孫以尊加之故不報而以夲服服之也
  陳銓曰自非適孫一人皆為庶孫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適婦注適婦適子之妻 疏其婦從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從子而服其婦大功降一等者也
  爾雅子之妻為婦長婦為適婦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注婦言適者從夫名䟽父母為適長三年今為適婦不降一等服期者長子本為正體於上故加至三年婦直是適子之妻無正體之義故直加於庶婦一等大功而已
  敖繼公曰亦加隆之服為之大功非不降之謂也婦從其夫而服舅姑期舅姑以正尊而加尊焉故例為之小功此異其為適故加一等
  馬融曰重適故不降之為服也
  陳銓曰婦為舅姑服周舅姑為婦宜服大功而庶婦小功者以尊降之也此為婦大功故傳釋不降唐初加為期年後代因之詳見八卷本條
  喪服女子子適人為衆昆弟注父在則同父沒乃為父後者服期也 䟽為本親降一等是其常故無傳也
  敖繼公曰昆弟云衆對為父後者立文也是亦主言父沒者之禮矣禮女子子成人而未嫁或逆降其旁親之期服此言已適人者乃為其昆弟大功則是其旁親之期服之不可以逆降者惟此爾
  記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注嫌厭降之也私兄弟目其族親也女君有以尊降其兄弟者謂士之女為大夫妻與大夫之女為諸侯夫人諸侯之女為天王后者父卒昆弟之為父後者宗子亦不敢降也 䟽妾言凡者緫天子以下至士故凡以該之君與女君不厭妾故云嫌厭之其實不厭私兄弟目其族親者以其兄弟緫外内之稱此言私兄弟則妾家族親也女君有以尊降其兄弟者以其女君與君體敵故得降其兄弟旁親之等子尊不加父母惟不降父母則可降其兄弟旁親謂士之女為大夫妻大夫之女為諸侯夫人諸侯之女為天王后者此等皆得降其兄弟旁親也父卒昆弟之為父後者宗子亦不敢降者雖得降其兄弟此為父後皆不得降容有歸宗之義歸於此家故不降
  敖繼公曰亦嫌屈於其君而為私親或與邦人異也此經正言妾之服其私親者惟有為父母一條其餘則皆與為人妻者並言於凡適人者及嫁者未嫁者為其親屬之條中恐讀者不察故記言此以明之乾學案妾之服其私親經凡數條不杖期章則言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大功章則言大夫之妾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下記文則言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則是古人之於妾未嘗絶其天性之親而不令制服也乃後之制禮者於妾父母之服則仍從儀禮之制其他世叔父母姑姊妹兄弟則未嘗一及焉豈妾於此獨不當行服乎説者謂妾之服與女子子適人者同故不别見也既不著於正條亦當附注其下今考諸家之注文亦無之則是竟絶之也嗚呼舉天下皆得服其骨肉之親而獨於妾絶之亦已甚矣或曰古之所謂妾其娣姪也娣姪為媵者多是諸侯與卿大夫之女即他國之媵亦皆出自諸侯卿大夫或與夫人内子同祖父者故宜有服若獨適服其所親而同祖父母之娣姪不服焉非人情矣似與後人所置妾不同故三代以後議禮者略焉然從来典冊所載如陶丹周浚之妾亦多出自名家望族或為女宗或持門户者亦不少矣豈得一槩以厮飬下賤目之且古禮非特妾於諸親有服也即妾之子亦於外家諸親有服記所謂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是也乃後代禮家亦舉此而盡削之遂使妾不得盡禮於諸親而妾之子亦不得盡禮於外家之親何其薄也後之制禮者取先王之廢典而酌復之庶乎人皆得申其情矣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姪丈夫婦人報注為姪男女服同 疏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婦人者姑與姪在室出嫁同以姪女言婦人見嫁出因此謂姪男為丈夫亦見長大之稱是以鄭還以男女解之
  敖繼公曰必言丈夫婦人者明男女皆謂之姪也若但云姪則嫌若偏指昆弟之女然故両見之經凡於為姪之服皆指姑之已適人者而言盖以姪或成人或在下殤以上則姑亦鮮有在室者矣姪之婦人在室適人同
  爾雅女子謂晜弟之子為姪
  喪服傳姪者何也謂吾姑者吾謂之姪䟽姪之名惟對姑生稱若對世叔惟得言昆弟之子不得姪名也
  馬融曰適人降其昆弟故大功也嫁姑為嫁姪服也俱出也
  陳銓曰此言昆弟非父後者也
  乾學案據馬融陳銓之注則此條當與上女子子適人者為衆昆弟合為一條盖此姪丈夫婦人報皆女子子適人者為之也今夲乃鄭康成所更致文義不接仍當依舊夲為是況此報字連上昆弟而言乃専屬於姪可乎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䟽記云為夫之兄弟降一等此皆夫之期故妻為之大功也
  敖繼公曰不言報文略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從服也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無慎乎注道猶行也謂弟之妻為婦者卑逺之故謂之婦嫂者尊𫿞之稱嫂猶叟也叟老人稱也是謂序男女之别爾若已以母婦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已則是亂昭穆之序也治猶理也父母兄弟夫婦之理人倫之大者可不慎乎大傳曰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㑹名著而男女有别 䟽從服者從夫而服故大功也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下緫論兄弟之妻不為夫之兄弟服夫之兄弟不為兄弟妻服之事也若以弟妻為婦即以兄妻為母而以母服服兄妻又以婦服服弟妻又使妻以舅服服夫之兄又使兄妻以子服服已夫之弟則兄弟反為父子亂昭穆之次序故聖人深塞亂源使兄弟之妻本無母婦之名不相為服也
  敖繼公曰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大功皆從夫之期服者也夫為其昆弟亦期妻若從而服之亦當大功今乃無服故囙而發傳母道婦道謂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婦之類也此據男子所為服者而言故繼之曰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盖以當時有謂弟妻為婦者故引而正之以言其不可也傳之意盖謂男子為婦人来嫁於已族者之服惟在母婦之行者則可若尊不列於母卑不列於婦則不為之服以其無母婦之名也故為昆弟之妻無服經之此條主於妻為其夫之黨傳以從服釋之是也又云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亦據妻不從夫而服其昆弟發問亦是也顧乃以男子不服昆弟之妻為荅此不惟失所問之意又與夫之昆弟所以無服之義相違盖婦人於夫之昆弟當從服而乃不從服其無服之義生於婦人而非起於男子也檀弓曰嫂叔之無服也盖推而逺之彼似善於此矣爾雅曰弟之妻為婦馬融曰從夫為之服降一等也
  陳銓曰凡從夫皆降一等
  朱子曰傳意夲謂弟妻不得為婦兄弟不得為母故反言以詰之曰若謂弟妻為婦則是兄妻亦可謂之母矣而可乎言其不可爾
  吕柟曰婦人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之子婦兄弟之女適人者上何不從夫下何以從夫也曰上焉者夫之所尊也下焉者夫之所親也夫之所尊先我而有者也我自外入也可降夫之所親後我而有者也彼自内出也可不降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注子謂庶子 䟽大夫為此八者本期今以為士故降至大功
  敖繼公曰大夫於士為異爵故其喪服例降其旁親之為士者一等雖世叔父母亦降之所以見貴貴之意勝也不杖期章為此親之為大夫命婦者云大夫之子此云大夫互見其人以相備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注尊同謂亦為大夫者親服期 䟽親服期者此八者並見期章是也
  馬融曰子謂庶子也皆周也大夫尊降士故服大功也 同者亦為大夫服周也
  記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注兄弟猶言族親也凡不見者以此求之也 䟽此三人所以降者大夫以尊降昆弟以旁尊降大夫之子以厭降是以緫云降一等上經當已言訖今又言之者以雖言之恐猶不盡記人緫結之是以鄭云凡不見者以此求之兄弟猶言族親者以下云小功已下為兄弟恐此兄弟亦據小功已下得降故曰猶族親也則此兄弟及為人後者為兄弟皆非専據小功已下猶族親所容廣也
  敖繼公曰此言所為之兄弟謂為士者也惟公之昆弟雖與其兄弟同為公子亦降之也三人所以降其兄弟之義固或有異而服則同其兄弟之服雖皆已見於經然亦有不並列三人而言之者故於此明之大夫小功而下之親為士者皆不為之服盖小功降一等則緦而大夫無緦服故也
  君之所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注公士大夫之君 䟽天子諸侯絶期今言為兄弟服明是公士大夫之君於旁親降一等者室老家相降一等不言士士邑宰逺臣不從服若然室老似止君近臣故從君所服也
  敖繼公曰君者謂凡有家臣者皆是也與室老對曰君亦如妾為君為女君之比
  喪服小記大夫降其庶子注大夫為庶子大功 䟽大夫降其庶子故為其庶子不為大夫者服其大功也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注公之庶昆弟則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則父在也其或為母謂妾子也 䟽若云公子是父在今繼兄言弟故知父卒也又公子父在為母妻在五服之外今服大功故知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則父在者以其繼父而言又大夫卒子為母妻得申其本服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其或為母謂妾子者以其為妻昆弟其禮並同又於適妻君大夫自不降其子皆得申今在大功明妾子自為已母也
  敖繼公曰母妻及昆弟之尊同者若不宜降而此二人降之者則皆以死者為其父尊之所厭而不得申其服故也其所厭雖有逺近之異而意義實同故並言之公之昆弟其親之以厭而降者僅止於此若大夫之子此服之外更有而降在大功者其多寡與公之昆弟不類乃並言此者盖主於其庶子之為母妻耳非謂其親之以厭而降者亦僅止於此也且此昆弟之降大夫之子皆然亦不専在於庶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則從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注言從乎大夫而降則於父卒如國人也昆弟庶昆弟也舊讀昆弟在下其於厭降之義宜䝉此傳也是以上而同之父所不降謂適也 䟽公之庶昆弟以其父在為母妻厭在五服外公卒猶為餘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其大夫之子據父在有厭從於大夫降一等大夫若卒則得申無餘尊之厭也敖繼公曰厭謂厭其為服者也不得過大功謂使服之者不得過此而申其服也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謂尊降之義在大夫而不已也盖國君於旁期而下皆以尊厭而絶之此三人者皆君所絶者也尊者之子必從其父而為服故君在則公子於昆弟無服而為母若妻於五服之外君没矣其死者猶為餘尊之所厭是以公子為此三人止於大功也大夫於所服者或以尊加之而降一等亦謂之厭此三人者皆大夫之所降者也其子亦從其父而降之一等為大功與公子父沒之禮同大夫没子乃得申其服以其無餘尊也此傳言公之昆弟大夫之庶子是服之所以同者備矣而諸侯大夫尊厭輕重逺近之差亦略於是乎見焉推而上之則天子之所厭者又可知矣先儒乃以天子之子同於公子之禮似誤也馬融曰言庶者謂諸侯異母兄弟也庶子大夫妾子也諸侯貴妾子父在為母期父没申服三年大夫貴妾子父在為母期賤妾子父在為母大功所從大夫而降也
  雷次宗曰公羊傳云國君以國為體是以其人雖亡其國猶存故許有餘尊以厭降之
  陳銓曰云子從大夫而降謂父在者
  乾學案此昆弟二字本在下條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之上鄭氏以意解之謂宜在此愚謂此條為母為妻與下記公子為其母妻相照彼公子以父在故既葬即除此則父没故得申大功至大夫之庶子又卑於公之庶昆弟雖父在亦得申大功故同類言之初何嘗及於昆弟乎今雖從注䟽之夲不敢擅易而解義決當以舊讀為正 又案或謂若依舊本則昆弟宜何服曰經不有大夫為昆弟為士者之文乎公之庶昆弟大約仕為大夫者多同為大夫則服期一為大夫而一為士則服士以大功前既言之矣又何必重出乎其大夫之庶子前不杖期章有大夫之子為昆弟為大夫者之文此是為士者之昆弟服為大夫者之昆弟之服也其為大夫者之昆弟服為士者之昆弟即前大夫為昆弟為士者見之又何必重出其文乎故知此條昆弟二字當屬下文也
  通典姜輯議渤海王名輔安平獻王孚之第三子也服范太妃事喪服云君為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傳曰尊同則得服其親服然則君之庶子有封為君者其公亦不降之明矣士之妾子不降母者以其與父貴賤不足殊也然則妾與父同不見厭者亦宜申其情盡禮於其母渤海王既不承安平之祀而母已受王命之寵成太妃之號愚謂太妃之尊但當自降於渤海不得配食於安平之廟爾至於渤海三王自宜盡為母之制不復厭於安平以從公子降等之禮案薛公謀議皇子已封為王列土守蕃不得戚於天子者父卒為母三年
  穆帝升平中太宰武陵王所生母喪表乞齊衰三年詔聽依昔樂安王故事制大功九月太常江夷上博士孔恢議禮云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緦又云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九月鄭云公卒子為母大功大夫卒子為母三年經云則一而鄭有二疑太宰若從三年之制為重則應從九月無應從緦麻之理且太宰以天子之庶出繼諸侯本無應厭降之道太宰今承諸侯别祀又不同庶姓相後有承繼大宗之義應從降一等之制從九月又降一等應服五月出後者之子亦皆還降其本親祖父母伯叔一等又禮無藩王出後本親與庶姓有異之制尚書謝奉案禮為人後者三年必以尊服服之庶子為父後為其母服緦傳曰何以緦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禮惟大宗無繼支屬之制太宰出後武陵受命元皇則纂承宗廟策名有在禮制既明豈容二哉夫禮有仰引而違情者故有君服而廢私喪屈申明義非唯一條所謂以義斷恩况貴賤之禮既正豈得不率禮而矯心當依庶子為後之例服緦而已倉部郎許穆議母以子貴王命追崇夫人視公爵秩比諸侯凡諸侯之禮服斷旁親以國内臣妾並卑故也姑姊妹女子子嫁於諸侯則各以其服服之尊同故也卑則服闕尊則禮行太宰封王繼於藩國出離其夲仰無所厭夫人諸侯班爵不殊緣天然之恩申王子之厭薄出禮之降服周可也吏部郎崧重議云考之禮文太宰應服齊衰周今以春秋條例以廣其喻母以子貴庶子為君母為夫人薨卒赴告皆以成禮不行妾母之制夫人成風是也此則身為父後服應緦麻猶以子貴得遂私情經有明文三傳不貶況於太宰古例貴同不為人後者耶且禮有節文因革不一自漢以来皇子皆為始封君始封君則私得申設令太宰不出後必受始封服無厭降出後降一等復何嫌而不周乎祠部郎曹處道云禮庶子為父後為其母緦與尊為體不敢申恩於私親為人後以所後為父亦是尊者為體其所生母俱是私親為父後及為人後義不異詔常侍敦喻太宰從緦麻服制累表至切又遣敦喻太宰不敢執遂私懐以闕王憲乃制大功之服
  咸和元年琅邪王昱母鄭氏薨王服重周以出繼宜降國相諸葛賾坐不正諫被彈王表曰亡母生臨臣宫没留臣第雖出後而上無所厭則私情得申昔敬后崩時孝王先出後亦還服重此則明典臣之所憲章也 宋庾蔚之謂晉簡文愛其膝下之慕不尋為後移天之重乾學案晋書簡文帝紀昱時年七嵗固請服重元帝哀而許之
  晉書禮志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淑媛陳氏卒皇太子所生也有司參詳母以子貴贈淑媛為夫人置家令典喪事太子前衛率徐邈議喪服傳稱與尊者為體則不服其私親又君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王公妾子服其所生母練冠麻衣既葬而除非五服之常則謂之無服從之
  通典陳淑媛薨尚書疑所服徐邈以為宜依公子為母練冠麻衣既葬除之殷仲堪以為當依庶子為後服所生母緦皇子服乃練冠爾案緦麻章中有庶子為後為其母傳曰與尊者為體今皇太子繼體宸極正位諸宫猶可同稱庶乎當與尊者為體徐邈又曰適子服所生禮無其文者盖不異於庶子故緫以公子為言推義可知既曰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服則正庶均於降奪雖登位諸宫而上厭所天義不異也至於既孤則餘尊之厭輕矣故諸庶子服其母大功而為後者服其母緦此存亡異禮何可一其制耶殷又曰伯父與尊者為體諸無子者立宗人為子便當降其本親尋為後之言將闗於存亡也徐又案喪服傳三月不舉祭因而服緦明已主烝嘗非復適子之時也
  宋書禮志元嘉二十三年七月白衣領御史中丞何承天奏尚書剌海鹽公主所生母蔣美人喪海鹽公主先離㛰今應成服撰儀注參詳宜下二學禮官博士議公主所服輕重太學博士顧雅議今既咸用士禮便宜同齊衰削杖布帶疏履期禮畢心喪三年博士周野王議又云今諸王公主咸用士禮譙王衡陽王為所生太妃皆居重服則公主情理亦宜家中期服為允其博士庾邃之顔測殷明王淵之四人同雅議何惔王羅雲二人同野王議如所上臺案今之諸王雖行士禮是施於傍親及自已以下至於為帝王所厭猶一依古典又永初三年九月符修儀亡廣徳三主以餘尊所厭猶服大功海鹽公主體自宸極當上厭至尊豈得遂服臺據經傳正文并引事例依源責失而博士顧雅周野王等捍不肎怗方稱自有宋以来皇子藩王皆稱厭降同之士禮著於故事緦功之服不廢於末戚顧獨貶於所生是申其所輕奪其所重豈縁情之謂臺伏尋聖朝受終於晋凡所施行莫不上稽禮文兼用晉事又太元中晋恭帝時為皇子服其所生陳氏練冠縓縁此則前代施行故事謹依禮文者也又廣徳三公主為所生母符修儀服大功此先君餘尊之所廢者也元嘉十三年第七皇子不服曹婕妤止於麻衣此厭乎至尊者也博士既不據古又不依今背違施行見事而多作浮辭自衛乃云五帝之時三王之季又言長子去斬衰除禫杖皆是古禮不少今世博士雖復引此諸條無救於失又詰臺云藩國得遂其私情此意出何經記臣案南譙衡陽太妃並受朝命為國小君是以二王得遂其服豈可為美人比例尋藩王得遂者聖朝之所許也皇子公主不得申者由有厭而然也臺登重更責失制不得過十日而復不詶荅既被催攝二三日甫輸怗辭雖理屈事窮猶聞義耻服臣聞喪紀有制禮之大經降殺攸宜國家舊典古之諸侯衆子猶以尊厭况在王室而欲同之士庶此之僻謬不俟言而顯太常統寺曽不研却所謂同乎失者亦未得之宜加裁正𢎞明國典謹案太學博士顧雅國子助教周野王博士王羅雲顔測殷明何惔王淵之前博士遷貟外散騎侍郎庾邃之等咸蒙抽飾備位前疑既不謹守舊文又不審據前準遂上背經典下違故事率意妄作自造禮章太常臣敬叔位居宗伯問禮所司騰述往反了無研却混同滋失亦宜及咎請以見事並免今所居官解野王領國子助敎雅野王初立議乖舛中執捍愆失末違十日之限雖起一事合成三愆羅雲掌押捍失三人加禁固五年詔敬叔白衣領職餘如奏通典宋庾蔚之云公主為其母應周何以言之在室有餘尊之厭服不得過大功故服母及兄弟不得有異既出則無厭故為母得周所以知既出則無厭者禮尊降出降親踈不異尊降唯不及其適爾至於厭降唯子而已在室父在為母周既出服母與父同是故知既出則無厭也又正尊不報禮之大例而女子適人父報以周使其移重於夫族推旁親也以此推之出則無厭理據益明
  宋書禮志元嘉二十九年南平王鑠所生母吴淑儀薨依禮無服麻衣練冠既𦵏而除有司奏古者與尊者為體不得服其私親而比世諸侯咸用士禮五服之内悉皆成服於其所生反不得遂於是皇子皆申母服魏書禮志清河王懌所生母羅太妃薨表求申齊衰三年詔禮官博議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議喪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為母傳曰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記公子為其母練冠麻衣縓縁既𦵏除之傳曰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厭不得申其罔極依舊大功清河國郎中令韓子熙議亦云一國之貴子猶見厭況四海之尊固無申禮卒如崔光議
  顧炎武日知錄尊尊親親周道也諸侯有一國之尊為宗廟社稷之主既沒而餘尊猶在故公子之庶子於所生之母不得申其私恩為之大功也大夫之尊不及諸侯既沒則無餘尊故其庶子於父卒為其私親並依本服如邦人也親不敵尊故厭尊不敵親故不厭此諸侯大夫之辨也後魏廣陵侯衍為徐州刺史所生母雷氏卒表請解州詔曰先君餘尊之所厭禮之明文季末陵遲斯典或廢侯既親王之子宜從餘尊之義便可大功饒陽男遥官左衛將軍遭所生母憂表請解任詔以餘尊所厭不許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注皆者言其互相為服尊同則不相降其為士者降在小功適子為之亦如之 疏此文承上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之下則是上二人也以其二人為父所厭降今此從父昆弟為大夫故此二人不降而依本服也其為士者降在小功者降一等故也敖繼公曰此文承上經両條而言則皆云者皆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也大夫公之昆弟於此親則尊同也大夫之子於此親則亦以其父之所不降者也故皆服其親服春秋傳曰公子之重視大夫公之昆弟降其昆弟之為公子者不降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則知先君餘尊之所厭止於上三人爾乾學案上條昆弟二字當冠於此條之上説已見前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注婦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者因出見恩䟽 疏此謂世叔母為之服在家期出嫁大功女在家室之名是親也婦者事人之稱是見疏也馬融曰在室者周適人者降大功也
  陳銓曰婦人者夫之昆弟之子婦也子者夫之昆弟之女子子適人者也此是二人皆服大功先儒皆以婦人子為一人此既不語且夫昆弟之子婦復見何許也
  敖繼公曰是服夫妻同也上經不言夫為之者其文脱與或言女子子或言婦人子互文以見其同爾乾學案此條若依諸説則是一人若依陳説則是二人愚為參考文義及前後服制當從陳説為長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喪服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注下傳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指為此也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為其子期異於女君也士之妾為君之衆子亦期 疏引下傳者彼傳為此經而作也在下者鄭彼云文爛在下爾故也
  敖繼公曰此服亦從乎其君而服之也大夫為庶子大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為其子期經於妾為君之黨服皆略之惟著大夫之妾以見其異則士之妾不言可知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注舊讀合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為此三人之服也 䟽舊讀者此馬融之輩舊讀如此鄭以此為非故此下注破之也
  敖繼公曰此著其降之之節異於他親也在室而逆降正言此七人者盖世父母叔父母與姑之期為旁尊之加服姊妹之期雖夲服然以其外成也故并世父以下皆於未嫁而略從出降明其異於父母昆弟也此服無為妻為妾之異經唯以嫁為言者約文以包之爾又前經見姊妹適人者及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此世父母而下為凡女子子之降服也其服惟以適人為節以此見逆降之服無報禮也
  喪服傳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注此不辭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見之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傳所云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親及將出者明當及時也 䟽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此傳當在上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下爛脱誤在此但下言二字及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九字緫十一字既非子夏自著又非舊讀者自安必是鄭君置之鄭君欲分别舊讀者如此意趣然後以注破之此不辭者謂此分别文句不是解義言辭也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明之者此鄭欲就舊章讀破之案不杖期章云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也乂云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自為其親皆言其以明妾為私親今此不言其明非妾為私親也又引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彼二人為曽祖是正尊雖出嫁亦不降此則為旁親雖未嫁亦逆降聖人作文是同足以明之明是二人為此七人不得以嫁者未嫁者上同君之庶子下文為世父以下為妾自服私親也傳所云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者此傳為為君之庶子而𤼵應在女子子之上君之庶子之下以簡札韋編爛㫁後人錯置於下是以舊讀遂誤也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謂女子子十五已後許嫁笄為成人有出嫁之道是以雖未出即逆降世父已下旁親也及將出者明當及時也者謂女子子年十九後年二月冠子娶妻之月其女當嫁今年遭此世父已下之喪若依本服期者過後年二月不得及時逆降在大功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則於二月得及時而嫁也
  黄榦曰先師朱文公親書稾本云傳先解嫁者未嫁者而後通以上文君之庶子并以妾與女君同釋之乃云下言為世父母已下而以自服私親釋之文勢似不誤也又批云此一條舊讀正得傳意但於經例不合鄭注與經例合但所改傳文似亦牽強又未見妾為己之私親本當服期者合著何服䟽言十一字是鄭所置今詳此十一字中包為世至姊妹十字若無上下文即無所屬未詳其説可更考之 又曰有問大夫之妾章於先生者先生云此叚自鄭注時己疑傳文之誤今考女子適人者為父母及昆弟之為父後者已見於齊衰期章為衆兄弟又見於此大功章唯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而獨見扵此則當從鄭注之説無疑矣
  敖繼公曰傳者以此絰合扵上謂皆大夫之妾為之故其言如此何以大功怪其卑賤而服之降否如尊者然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釋所以大功之意言大夫於此庶子女子子或以尊降之或以其尊同而不降皆在大功妻體其夫服宜如之若妾則不體君而此服亦大功者以是三人者皆君之黨已因君而服之故其降若否亦視君以為節而不得不與女君同固無嫌於卑賤也然此但可以釋為君之庶子之文若并女子子未嫁者言之則不合於經盖經初無為女子子未嫁者之禮且凡云嫁者皆指凡嫁於人者而言非必謂行於大夫而后為嫁也又謂為世父母以下皆妾為私親之服亦不合於經盖此乃適人者之通禮經必不特為此妾發之又此妾為私親大功者亦不止於是也傳説俱失之詳傳者之意盖失於分句之不審又求其為嫁者大功之説而不可得故強生嫁於大夫之義以自附㑹既以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屬於上條則為世父母以下之文無所屬又以為亦大夫之妾為之遂使一條之意析而為二首尾衡決両無所當實甚誤也考此傳文其始盖引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之經文而釋之故已釋其所謂本條者之㫖復以下言云云并釋下經今在此者乃鄭氏移之爾案注云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明之矣者謂二經之文同足以明其不當如舊説也
  郝敬曰合大夫之妾及女子子嫁者為一條解曰君猶主也妾謂夫為君謂適為女君庶子女子子皆夫君之血屬不言長子長子三年大夫不降適也必言君明非妾親生子也大夫女嫁於大夫為大功不降未嫁無屬降期為大功君之黨即大夫庶子與女子女君同大夫服妾同女君服也世父母以下妾私親皆大功如常妾不體君得自遂也 又曰案此節文義甚明鄭謂有鍇簡非也彼以大夫之妾為君庶子别為一條安得不疑為錯簡乎鄭以傳為不足信世儒纂禮欲并傳弃之鄭始作俑矣
  王志長曰案此經據經文如注疏解甚得但傳文之難通者移之終不可通者遂削之則亦難乎其為傳矣今據别解自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作一句讀妾字貫下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此言妾自服其私親文義亦無妨案齊衰不杖期章云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傳曰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則妾得為私親服明矣又案下記云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正以此經止及世叔父母姑姊妹嫌厭降其私兄弟故記又及之况鄭氏之前馬融軰先主是説附以備參可也
  汪琬曰案女子子未嫁者其服悉如男子不應乃有此條傳謂妾自服其私親故馬融舊讀合上大夫之妾一條似較有理鄭𤣥不用其説後儒多主鄭義者今姑從之又梁朱异問北使李業興曰比聞郊丘異所是用鄭義我此中用王義業興曰然异曰女子逆降旁親亦用鄭義否業興曰此之一事亦不専從盖皆以鄭説為未當也
  萬斯大曰大功九月章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傳曰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此條言大夫之妾當服大功者在君之家則有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在私家則有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經傳甚明鄭𤣥不從舊讀分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自為一條復援齊衰三月章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之例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别為一條而以傳文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為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之傳謂文爛在下如其言則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非大夫之妾故又謂傳文妾自服其私親為不辭非經誣傳莫此為甚今為通考前後經文以正之大凡妾為君黨之服皆從乎女君父母為衆子及女子子未嫁者本期大夫則降而大功故此條上有大夫為子之文鄭謂子為庶子是也包女子子未嫁者父母同服父母為女子子嫁者本大功大夫則降而小功小功章有大夫為女子子適士者嫁於大夫則尊同不降故此條下有大夫大夫之妾為女子子嫁於大夫者之文妾從女君故為此三人指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皆服大功之服也夫大夫庶子父為之大功妾亦從而大功此理易明不煩詞説故傳無釋辭傳特恐人之疑於女子子嫁者同於未嫁者故特著之曰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明其本服大功大夫宜降小功因尊同而不降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明本期而以尊降且明唯成人故大功否則當為殤服也大夫為女子子長殤小功恐人之疑於大夫及妻降而妾不當降也故復著之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明為從服也更恐人疑於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亦為君家之服也故又著之曰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明其亦服大功故得以類相從也詞明義顯有何可疑而乃謂之為文爛謂之為不辭也哉朱子謂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及昆弟之為父後者已見於齊衰期章為衆兄弟又見於此大功章唯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而獨見於此當從鄭注夫女子子嫁者固為伯叔父母姑姊妹夫功矣成人未嫁者應期而亦在大功何以處之豈以鄭氏降旁尊及将出者為當及時之言為足㩀耶乾學案此條依舊讀理明詞達有何可疑而鄭氏必欲更之經文本顯更之反晦後之人又何為必欲附鄭而詆子夏之傳乎今為考定文句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一句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為一句下傳文則自傳曰至得與女君同為一段釋前一句自下言為世父母至服其私親也為一段釋後一句鄭氏以前讀法原自如此今不過復經傳之舊文爾至若女子逆降之説尤為無理從来論女子之服但有已嫁未嫁之分豈有已許嫁未許嫁之别乃謂恐妨二十而嫁之期故減其服制此則背理亂常不可不力為辨正者也 又案朱子既以傳文為不誤以鄭氏所改為牽强其説是矣乃因門人之問又謂當從鄭注之説何其見之不定也若謂女子於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則未嫁者與男子同其已嫁者降一等經傳言此不知凡㡬何待此處言之而後顯且未嫁者寧可與已嫁者之服同論乎而乃信鄭賈逆降之説也
  通典魏王肅云大夫之妾為他妾之子大功九月自諸侯以上不服晋孫略議以為伯叔父母姑姊妹皆夫家也妻體夫尊降其夫伯叔父母姑姊妹小功妾賤不敢降也張祖髙難以為妻為夫之黨服降夫一等夫之姑姊妹宜小功妾服君之黨得與女君同豈以貧賤之故而異之縦妻之貴而可以略君之姑姊妹者則應妾服每當與君同也君之為父母三年妾何以無其制乎案孫略云妾賤不可以㤙輕從略固宜在大功爾又不敢與君同服何三年之制乎又有公子之妻服其皇姑不嫌過夫者以各從其義故也
  乾學案子夏之傳明謂妾自服其私親而孫略猶指為夫家何也張祖髙之難亦不得其要領至案以下乃杜君卿説扶孫抑張彌不得其解矣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
  馬融曰此上四人者各為其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服也在室大功嫁於大夫大功尊同也案在室大功以在大夫尊降之限嫁大夫尊同故不敢復重降嫁士則小功
  敖繼公曰大夫公之昆弟為此服則尊同也大夫之子則亦從乎大夫而為之也大夫之妻為此女子子其義亦然若為此姑姊妹又但為本服爾盖婦人之嫁者於其兄弟惟有出降而已姑姊妹雖不為命婦猶為之大功也經言大夫大夫之子為服者多矣於是乃著大夫之妻者以惟此條可為之相通故因而見之也凡妻為夫之族類於其姊妹與其在父列以上者率降於夫於其昆弟之列者又無服惟在子列而下乃與夫同之爾又考公之昆弟為此姊妹惟在出降之科則是先君餘尊之所厭亦不及於其嫁出之女也若先於君其姊妹與其孫則不厭之固矣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䟽此大夫大夫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四等人尊卑同皆降旁親姑姊妹已下一等大功又以出降當小功但嫁於大夫尊同無尊降直有出降故皆大功也但大夫妻為命婦若夫之姑姊妹在室及嫁皆小功若不為大夫妻又降在緦麻假令彼姑姊妹亦為命婦唯小功爾今得在大夫科中者此謂命婦為夲親姑姊妹已之女子子因大夫大夫之子為姑姊妹女子子寄文於夫與子姑姊妹之中不煩别見也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國君絶期已下今為尊同故亦不降依嫁服大功
  馬融曰君諸侯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服也不言諸侯者闗天子元士卿大夫也上但言君者欲闗天子元士卿大夫嫁女諸侯皆為大功也又曰諸侯絶周姑姊妹在室無服也嫁於國君者尊與己同故服周親服
  敖繼公曰以上條例之則夫人公子之服亦當然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於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於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故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注不得禰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穪則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後世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髙祖以下則如其親服後世遷之乃毁其廟爾因國君以尊降其親故終説此義云 䟽諸侯之子稱公子者諸侯之子適適相承而旁支庶已下並為諸侯所絶不得稱諸侯子變名公子適既立廟支庶子孫不立廟是自卑别於尊者也公子之子孫或為天子臣出封為五等諸侯後世將此始封之君世世祖是人不復祀别子是自尊别於卑者也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其初升為君諸父是祖之一體又是父之一體其昆弟既是父之一體又是已之一體故不臣此二者仍為之著服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以其諸父尊故未得臣仍為之服昆弟卑故臣之不為之服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者繼世至孫漸為貴重故盡臣之
  黄榦曰先師朱文公親書稾本云今案䟽義有未明者竊詳始封之君所以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始封君之父未嘗臣之故始封之君不敢臣也封君之子所以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以封君之子所謂諸父者即始封君謂之昆弟而未嘗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謂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始封君嘗臣之者也故今為封君之子者亦臣之封君之孫所謂諸父昆弟者即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及其子也故封君之孫亦臣之故下文繼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楊復曰愚案子夏傳云自卑别於尊是以子孫之卑自别於祖之尊此義為是自尊别於卑乃以子孫之尊自别於祖之卑此説於理有害而鄭注遂以為因國君以尊降其親而説此義則又愈非禮意盖國君以尊降其親謂降其旁親其正統之服不降祖服期曽祖髙祖齊衰三月是未嘗降其祖也鄭注盖惑於自尊别卑之説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而不知公子為别子繼别為宗謂之大宗百世不遷大宗或無後則為之立後世世不絶而嘗以公子為祖矣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後世子孫只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於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子夏之説既已失之鄭注沿襲謬誤愈差愈逺盖失而又失者也
  敖繼公曰尊同謂君於為夫人者大夫公之昆弟於為命婦者也夫人命婦雖非有爵者然此三人以其與已敵者齊體之故亦例以尊同者視之而如其出嫁之服不敢絶之降之也卑謂為臣者也尊謂為君者也言身為人臣則其廟不可上及於為君者身為國君則其廟不可上及於為臣者是謂别之也别於尊者所以塞僭上之原别於卑者所以明貴貴之義聖人制禮之意然也此言封君之後世世祖封君不祖公子則是封君之時其祖考之廟在故家自若也不復更立而立一虚廟於公宫左之最東以為行禮之所及封君沒則於焉祀之謂之太廟而為百世之祖也祖封君而不祖公子如晉不祖桓叔而祖武公是其事也公子之服與否皆視其君而為之此専指公子之公在者言也若公沒則曏之所謂不敢服者今則皆服之矣但其為先君餘尊所厭者乃降之如母妻昆弟大功是也不敢不服之意與前傳所謂不敢降者同
  春秋莊公四年三月紀伯姬卒何休注禮天子諸侯絶期大夫絶緦天子惟女之適二王後者諸侯唯女之為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
  榖梁傳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適諸侯則尊同以吾為之變卒之也范𡩋注禮諸侯絶旁期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尊與已同則為之服大功九月變不服之例
  文公十有二年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孔頴逹䟽天子諸侯絶期嫁女於諸侯則尊同㤙成於敵體其禮不為降卒則服大功九月叔姬既為杞之夫人雖見出棄猶以㤙錄其卒喪服女子既嫁而反在父母之室從本服為之齊衰期此既書其卒當服其本服杜注不知此叔姬是何公之女要姑與姊妹皆服期也釋例曰出棄之女反在父母之室則與既笄成人者同故亦書卒也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右儀禮
  補注䟽為人後者其妻為舅姑
  喪服小記夫為人後者其妻為舅姑大功注以不貳降䟽賀云此謂子出時已昬故此婦還則服本舅姑大功若子出時未昬至所為後家方昬者不服夲舅姑以婦本是路人来又㤙義不相接猶臣從君而服不從而税人生不相及之徒而皆不責非時之㤙也今案夫為本生父母期故其妻降一等服大功是從夫而服不論識前舅姑與否假令夫之伯叔在他國而死其婦雖不識豈不從夫服也熊氏云然恐賀義未盡善也
  黄乾行曰子婦為父母舅姑皆三年今以為人後者不二斬故子則降期婦則降大功盖㤙降於所後則於本父母舅姑亦反殺故也
  俞汝言曰禮婦為舅姑齊衰不杖期夫為人後降服大功今既服舅姑二年自應從夫改不杖期汪琬曰或問禮為舅姑齊衰期故為夲生舅姑大功今律文既易期為三年斬矣而獨於夫本生如故其降等不太甚歟曰不然也兄弟之子服伯叔父母期則為人後者服本生父母如之兄弟之子之婦服夫之諸父諸母大功則夫為人後者服夫本生亦如之此固相準而制服者也律文未嘗與禮異也何降等太甚之有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同惟書儀無
  補注䟽為夫之兄弟
  記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䟽妻從夫服其族親即上經夫之諸祖父母見於緦麻章夫之世叔見於大功章夫之昆弟之子不降嫂叔又無服今言從夫降一等記其不見者當是夫之從母之類乎
  應撝謙曰叔嫂無服見檀弓夫之昆弟無服見本篇而此記乃有妻降一等之説則是叔嫂有服矣可疑當闕勉齊喪服亦刪去此條陳注以為外兄弟如夫為姑之子緦服妻則無服或然
  萬斯同曰嫂叔無服之説屢見於經似無可疑矣乃儀禮喪服記又有夫之所為昆弟服妻降一等之語則何也鄭氏於此條無注賈氏亦不得其解謂夫之諸祖父母見於緦麻章夫之世叔父母見於大功章夫之昆弟之子不降嫂叔又無服今言從夫降一等記其不見者當是夫之從母之類噫從母之類而可稱之為兄弟乎既言兄弟而可索之於兄弟之外乎鄭氏之不解不能解也賈氏以從母當之不得已而强為之解也然則何以解之曰此正嫂叔有服之明證也喪服經雖不言嫂叔之有服亦未嘗言嫂叔之無服惟子夏作傳見經但言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而獨不言昆弟故問曰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又自以母道婦道解之以此為子夏之意則可以此為經之本㫖則未可盖記禮者於經之所未及往往見之於記今記文具在人無不以記之所言與經之所言並信何獨此條之記不可信以為嫂叔之服乎所為沒其文於經而補其説於記者盖從上世以来嫂叔原未嘗制服至作儀禮之人見其不可無服也故不直筆之於經而但附著之於記以見後人之所補而非先王之所制也至大傳所言名治之説即引子夏之傳且細觀其文止言名之宜慎而未甞言服之宜無則亦不足以為無服之據檀弓言子思之哭嫂為位不言有服無服然既已為位安知其不有服也惟奔喪篇言無服而為位者惟叔嫂此盖傳聞異辭但據喪服之經而不據喪服之記爾然雖言無服而未始不言加麻則亦深知無服之不可而加麻以表其哀戚之情也寧謂遂可以不服乎哉或者曰如子言則是服夫之兄弟大功矣後世制為小功議禮者猶以為非而可以服大功乎曰此所謂服從服也非正服也凡従服者多於已無親如夫之君夫之舊國君族之宗子彼於我何親而皆服之齊衰也無親於我者而可以服齊衰與我同室者獨不可以服大功乎然則何以必大功曰凡從服例降一等夫於姑姊妹大功則妻為之小功夫於兄弟期則妻為之大功此一定之禮也且不觀娣姒之服小功乎夫於兄弟之妻大功故妻降一等而小功吾於服夫之姑姊妹娣姒小功而知大功之服為一定而不可易也獨怪蔣濟諸公不能援此言以眀嫂叔之有服而但以娣姒婦為證致人之有異論使其執此以立説則一言可以折諸人之角又何待更端而決哉唯成粲援此為證可謂得其要領而惜其語焉不詳故亦無以闗諸儒之口也然則推而逺之之説可廢乎曰此世儒附㑹之説也先王之制禮寕耑為不肖者設哉世之亂常瀆倫之事苟非大不肖者必不至此也欲為不肖者立防而反廢親親之紀先王之所不為也且彼之所為逺嫌者將由夫淫邪之人與雖無服制豈能禁之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雖有服制豈能亂焉况所為逺别者亦當逺之於生前而不必逺之於身後當夫身没之後舉家縞素而我獨吉服於其間曰將以逺嫌也天下豈有此不情之人哉曰子言則既辨矣得毋驚世而駭俗與曰此非吾之言儀禮之言也吾之言不可信儀禮之言亦不可信乎且此條而不作此解将何以解之縦有善辨者恐不能别為之説矣故使喪服記而可盡削之也則吾言為妄說也使喪服記而不可盡削之也則吾固本乎禮而為言也雖為世之所詬庸何傷
  乾學案玩此條文義則是妻於夫之兄弟有服矣禮言嫂叔無服而此言服夫之兄弟得母相剌謬乎且降一等則大功大功豈嫂叔之服故鄭氏於此條不能解而賈氏不得已以夫之從母當之其説緫與禮不合今欲竟指為嫂叔之服耶則泥於檀弓諸説而不敢決也欲不指為嫂叔之服耶則此條文義究作何解也無已其寜信儀禮之說乎盖戴記實多漢儒之語而儀禮自是周代之書此必作記之人見先王之制五服不列嫂叔故従而補之於記猶之唐以前未有嫂叔之服而貞觀時始補之爾豈可因檀亐諸説而反以儀禮為不足信乎然則何以大功也凡妾之従夫例降一等此不得而獨異也人徒見後世之服小功故以大功為駭不知此正唐之儒者不能深考儀禮之過而非嫂叔必不可制大功也且婦人於夫之從子丈夫於從子之婦皆服大功於彼則安之而於此獨致疑焉吾未見其論之當也後世如五代與宋初固嘗增嫂叔為大功矣當時亦未甞以為非然則何疑於儀禮哉
  開元禮定為五月宋以後因之
  右經傳注疏黄氏採補
  唐律女適人者為伯叔父兄弟姪
  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㑹典今律文同
  唐律衆子婦
  舊唐書禮儀志貞觀十四年太宗因修禮官奏事之次言及喪服帝曰喪禮有情重而服輕者咸許奏聞於是侍中魏徵侍郎令狐徳棻奏衆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為大功従之
  儀禮經傳通解續問魏徵以兄弟子之婦同於衆子婦先師朱文公曰禮經嚴適故儀禮適婦大功庶婦小功此固無可疑者但兄弟子之婦則正經無文而舊制為之大功乃更重於衆子之婦雖以報服使然然於親踈輕重之間亦可謂不倫矣故魏公因太宗之問而正之然不敢易其報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適婦為期乃正得嚴適之義升庶婦為大功亦未害於降殺之差也前此未喻乃深譏其兄弟子婦而同於衆子婦為倒置人倫而不察其實乃以衆子婦而同於兄弟子之婦也幸更詳之朱子又曰徵奏云衆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之婦同服大功儀禮無兄弟子婦之文不知何據以為大功而重於庶婦竊謂徴意必以衆子與兄弟之子皆期而其婦之親䟽倒置如此使同為一等之服爾亦未見其倒置人倫之罪也
  徐駿五服集證或問父母為飬子婦荅曰飬子之妻若亡服同衆子婦之服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為兄弟之女適人者報
  車垓曰在室兄弟之女本不杖期今既適人則為他家婦矣故為之降服大功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在室者報
  車垓曰姑姊妹在室夲不杖期今既為人後則以所後之宗為重矣故皆降服大功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政和禮為兄弟之子婦
  乾學案昆弟子婦之服儀禮無正文家禮始載此條然據魏徵顔師古等所奏則當時實服大功開元禮為夫之伯叔父母報此報字即為兄弟之子婦服大功之明文也
  陳淳曰堂兄弟之妻與堂兄弟子之妻若有尊卑然古禮嫂叔無服蓋推而逺之重别之義以親兄弟之妻猶無服况堂兄弟之妻乎自唐太宗始制嫂叔服小功而後代因之兄弟子之妻紹興服緦今律服大功已為定制盖亦以子婦視之引而進之者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政和禮為夫兄弟之子婦
  乾學案此條本載政和禮然開元禮為夫之伯叔父母報此即伯叔父母之報服也
  車垓曰婦人既為夫兄弟之子服不杖期矣則宜為其妻服大功也此則俗所謂伯叔母為孫婦服也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出母為女子子適人者女報同
  車垓曰母為嫁女服大功正也母雖為父弃出及父卒再嫁服亦同也或曰嫁女於嫁母出母服有降而嫁母出母於嫁女則無所降者何也盖女為母服由父而推母被出再嫁則非父之妻而失母之道矣故先王特降其服若母之於女則義無所從殺也故不降
  乾學案政和禮有女適人者為出母條即開元禮所謂女報同也不再列
  徐駿曰女在室為嫁母出母降服齊衰杖期今已適人又降一等故服大功九月
  家禮迄今律文俱無家禮圗内有之
  右唐制
  政和五禮新儀女適人者為姑姊妹兄弟及兄弟之子車垓曰女在室於伯叔父母姑姊妹本皆不杖期親也既已適人則所重在夫家矣故於此數親皆降服大功也
  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政和五禮新儀女適人者為伯叔母
  乾學案唐律但有女適人者為伯叔父條
  政和五禮新儀姑姊妹兄弟為兄弟姪為人後者車垓曰已於兄弟之子本皆不杖期親也今彼既出為人後則與己又踈逺矣故為之降服大功也若為親伯叔父後則不降
  家禮㑹典今律文同
  右宋制
  附錄
  通典出後子為本生祖母服議晉武帝太康中尚書令史遂殷表云父翔少繼叔父榮榮早終不及持重今祖母姜氏亡主者以翔後榮従出降之制斷殷為大功假二十日愚以為翔既不及榮持重服雖名户别繼奉飬姜故如親子便依降例情制為輕且殷是翔之適子應為姜之適孫乞得依令遣寕去職尚書奏禮無不及還重之制翔自應降姜殷無縁還重詔可 賀循為後服議案喪服曰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於所為後之子兄弟若子時人論者多以為後者子孫皆計本親而降意所不安或曰適子不為人後者直謂已適不以出後當以支子爾無明於後者之子見舍本親何以言不得為人後耶荅曰五服之制其屬有六一去本繫以名為正名正則男女有别上下不悖若假之以號者則輕其權定之以名者則尊其統故曰有嫡子者無嫡孫何為言無正以不得名之不得名之則卑其服若得名之則重其制此之有無尊卑之宜則是彼之後者適庶之例也至於庶子為後稱名不言孝為墠而祭以其尚有貳志不専故也其子則定名而處廟以為彼情可制此義宜惇故也豈非顧本有已復統有節哉或曰所後在五服之外父制周年而已無服踈親戚之恩非先聖之意耶荅曰何為其然禮有節權㤙義相顧為所生無絶道其餘皆宜權制也夫初出後者離至親之側為别宗之胄闕晨昏之𭭕廢終飬之道顧復之恩靡報㒺極之情莫申義雖從於為後㤙實隆於本親故有一降之差若能専心所繼後者之子上有所承於今為同財之宻顧本有異門之疎若以父後輙當服者至於生不及祖父母諸昆弟父有重制而已無服又出母齊衰而杖其子又不從服今出後者於父母乃為不杖之周恐其子不得反重也禮失於煩故約以取通是以後者之子出母之孫其禮闕而不載生在他邦父已不税其義幽而不彰既以不疑父之出母何獨遲疑别宗之祖耶服之所降其品有四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公之昆弟以旁尊降為人後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四降之名同止一身出者之子豈當獨以為傳代稱乎生長於外不得言出猶繼父未嘗同居不為異也又父報出子誠是踈已稠彼子以父為旁尊則知所天在此初出情重故不奪其親而與其降承出之後義漸輕踈而絶其㤙絶其恩者以一其心其心一則所後親所後親則祭祀敬祭祀敬則宗廟嚴宗廟嚴則社稷重重社稷以尊百姓齊一身以肅家道此殆聖人之意也 宋崔凱喪服駁云代人或有出後大宗者還為其祖父母周與女子出適不降其祖同義凱以為女子出適人有歸宗之義故上不降祖下不降昆弟之為父後者今出後大宗大宗尊之統收族者也故族人尊之百代不遷其父母報之周所謂尊祖故敬宗也又曰持重於大宗降其小宗還當為其祖父母大功爾又云代人有出為大宗後還為其父母周其子從服大功者凱以經文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周為其兄弟降一等此指為後者身也不及其子則當以其父所後之家還計其親疎為服紀爾案晋劉智釋疑或問禮為人後者為當唯出子一身還本親也魯國孔正陽等議以為人後者服所後之親若子為其夲親降一等不言代降一等者以為至其子以義斷不復還本親故也禮云若子者則於本父母不若子矣劉智又案禮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此出子及其子孫皆為人後者也甲無後故乙為之後乙之子孫皆去其親往為甲後皆當稱為人後服本親不傷於後者若子則其孫亦然矣本親有自然之㤙降一等足以明所後者為重無縁得絶之矣儒林掾謝襲稱學生張襜之從祖母丁喪士本是親祖母亡父出後求詳禮典輙勅助教陳福議當諸出為人後者還服本親皆降一等自為後者之身及為後者之子追服大功如福議則襜之不應廢業王彪之荅如所云族人後大宗者出後者子於本祖無服孫不服祖於情不安是以諸儒之説義㫖緫謂為人後者雖在五服之外皆降本親一等無孫不服本祖之條案記云夫為人後其妻為舅姑大功鄭𤣥云不二降也其妻於舅姑義服猶不二降况其子孫骨肉至親便當無服乎禮疑則重義例亦明如禮之例諸出後者及子孫還服本親於所後者有服與無服皆同降一等謂襜之當服大功
  通典出後子為本庶祖母服議晉劉氏問曰弟子遭所生母艱弟子有兒出後伯父承適當心喪三月不徐邈荅曰庶祖母服禮無正條往年臨川王服太妃已為成制今出後承適者當依為人後降本親一等宜制大功九月 宋庾蔚之謂庶子為父後不得服其所生以服廢祭故也已出後伯父即為祖適何由得服父之所生乎
  乾學案為人後者為本生祖父母服此人世恒有之事古今喪服書宜有之乃遍檢儀禮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暨
  本朝律文並不言及何也以為出後者於本宗槩降一等故不必言耶何以於本宗兄弟本宗出嫁之姊妹暨夲宗之外祖父母又歴歴言之也盖使所後者而為父之親昆弟則祖即吾之祖自不必言若使所後者而為父之従昆弟或𠕂従昆弟或五服外之昆弟則依所後之倫序而降將有降為緦麻及無服者矣此疑似難明之際正不可不為辨别而可無一言及之乎據諸家之禮文皆云為人後者於本生諸親例降一等則其為大功無疑此不論所後者之親踈而槩服大功也况王彪之崔凱諸人已有前議自可依此為準故今附於大功之末以補諸家之所未及云又案為人後者於本宗之祖父母既當服大功矣若為人後者之子於父之本生父母當何服古禮既不言及後代喪禮諸書亦無之當何所適從將依本宗概降一等之例耶抑依父所後之倫序而遞降一等耶依夲宗降一等之例則諸書但言為後者降一等初不言為後者之子亦降一等固不得而擅定也若依父所後之倫序而降則昔為祖父母者今為從祖父母矣從祖父母本小功今降一等則緦麻以期服而降緦雖人情之所不惬猶曰有服可制也儻父所後者而為踈屬則竟無服矣以祖孫之至戚而等之於路人母乃非人情乎哉然則宜何服據賀循崔凱孔正陽陳福諸説則為後者宜降一等而為後者之子不得隨父而降一等據太康中所處遂殷之事及劉智王彪之之説則為後者之子不論父所後之親踈而槩降一等禮疑從重今古同情則遂殷王彪之大功之議固可為後世之準也盖父於本生父母期子從父而降大功情之至義之盡也不然天下豈有祖父母之喪而竟降為緦麻且降為無服者哉愚故折𮕵諸説以為知禮者質焉
  右附議









  讀禮通考卷十二
<經部,禮類,儀禮之屬,讀禮通考>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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