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王琚江華郡司馬詔

貶王琚江華郡司馬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2

琚久經任使,曆典藩條,恃朝廷之見寬,冒憲法而無憚。凡所蒞職,罕著善聲,自頃移官,益彰喧訟。誌由貪敗,政以賄成,所犯贓私,動盈千計。正名論罪,合寘流刑,宥過推恩,宜從貶任。可江華郡司馬員外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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