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盧怡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1

宰輔之任,簡在朕心,亦既同德,是為一體。其有惡直醜正,以私害公,結構讒慝,圖議離間,隳我軌度,莫甚於斯。御史中丞盧怡,累登清密,爰委繩準,宜遵國典,以正朝綱。而乃妄起猜嫌,輒為朋黨,交通小吏,傾側大臣,潛求罔極之言,欲陷無辜之善。雖浸潤之譖,縱盈篋而不疑;而回邪之端,若燎火而難近。宜從遠貶,以戒具寮。可潮州司馬員外置。且清淨者政之本,和平者國之福,朝多君子?可不務乎,如或妄動以幹時,矯舉以違道,遞相好惡,便作比周,斯為亂常,必有明罰。凡厥在位,知朕意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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