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下中农代表脱产不脱产? 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贫下中农代表脱产不脱产?

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辽宁建平县罗卜沟公社革委会
1969年7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报

我们很同意《大纲》(草案)规定贫下中农代表“在一般情况下,以不脱产为宜”。但也要从具体情况出发,防止“一风吹”、“一刀切”。

我们公社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好的,能够用毛泽东思想挂帅,掌好权,用好权。第二种,比较好的,贫下中农能够掌权,基本上实现了对学校的政治领导,但经验不多。第三种,较差,权掌得不牢,用得不好,学校面貌改变不大。根据这三种情况,我们提出解决办法:对第一种情况,继续巩固,贫下中农代表不脱产;对第二种情况注意提高,暂时让贫下中农代表住在学校,继续总结经验,过一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再实行不脱产;对第三种情况,加强领导,调整、充实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代表,并让他们脱产在学校住下来,改变学校的政治面貌。这样做对于巩固和发展教育革命是有利的。因此我们主张:贫下中农代表脱产不脱产,要按具体情况决定。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馬來西亞以及新西蘭屬於公有領域。但1969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65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