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
作者:胡適

  我上次在上海時,定遠方毓麐先生把他家藏的《岳忠武奏草手卷》(商務印書館有影印本)送給我看,要我題跋。我因為心理想懷疑,不敢題跋。

  我當時懷疑的是,這些真跡,從十二世紀流傳到清朝,何以沒有收藏家的題記?何以只有梁興的一顆圖章?

  最使我奇怪的是最後一篇的“不出三日,掃金必矣”的狂言。當時手頭無書,不能決定此長卷的真偽,我只能把影印本帶回北平來。

  今天早起,取《金陀粹編》內的《岳飛文集》與此卷對勘,不到半點鐘,我就斷定此卷全是偽造,全是清朝人偽造的。

  試舉最後一篇為例。此篇文集中題為“乞止班師詔奏略”,分明是岳珂沒有原文,只存節略。此卷也只有節略,從“契勘”以下到“惟陛下圖之”。與文集相同。但後面加上了這些:

  謹奏乞止班師,不出三日,掃金必矣。紹興十年十月。

原來我最懷疑的那句狂言是原文沒有的,是作偽的人加上去的。集中只有“奏略”,此卷既是奏草,應該是全文了。何以止多十四個字呢?何以多出的十四個字又恰恰是一句最可疑的狂言呢?

  我校此最後一篇時,發現一個更可疑的現象,就是《文集》中的“虜”字,此卷中都改掉了!

  “金虜重兵”此卷作“金人重兵”。

  “虜欲棄其輜重”此卷“虜”作“敵”。

  我因此細校其他各篇,全是這樣的。例如:

  第一件(南京上皇帝書略)

  “已足以伐虜人之謀”此卷“虜”作“敵”。

  “虜穴未固之際”此卷“虜穴”作“敵壘”。

  第二件(措置曹成事宜奏)

  “四向虜掠”此卷作“四下擄掠”。

  第六件(畫守襄陽等郡札子)。

  “金賊劉豫”此卷作“金人劉豫”。

  “金賊累年之間貪婪橫逆”。此卷“賊”作“人”;“橫逆”作“侵陵”。

  “雖番偽虜馬勢重,臣定竭力剿戮”。此卷“虜”作“敵”,“剿戮”作“禦戰”。

  第七件(陳州穎昌捷奏)

  “逢賊馬軍三千餘騎”此卷“賊”作“敵”。

  “差來賊馬”此卷“賊”作“兵”。

  “其賊敗走”此卷“賊”作“眾”。

  “生擒到番賊王太保”此卷“番賊”作“金將”。

  “番賊取長葛縣略”此卷“番賊”作“金兵”。

  “邪也孛董賊馬六千餘騎”此卷“賊”作“兵”。

  “徑入賊陣”此卷“賊”作“敵”。

  “其賊敗走”此卷“賊”作“眾”。

  第八件(乞號令歸一奏)

  “掩殺賊人”此卷“賊”作“金”。

  “捍敵金賊”此卷“賊”作“人”。

  我們看了這些有意諱避“虜”“賊”字樣的證據,當然可以斷定這卷子是據乾隆時代的欽定《岳忠武王文集》抄寫的。作偽的人不知道這個本子是滿洲統治下的諱避改本,所以留下作偽的痕跡來了。

  我們現在可以明白為什麼此卷沒有道光以前收藏的題記,也可以明白倪元璐、黃道周的題字都是假的了。

  此卷首尾兩件,文集中皆題為略本,而此卷全抄《文集》,其“南京上皇帝書略”只在末尾多一“矣”字,其“乞止班師詔奏略”只多末尾十四字,此可證此卷決不是奏草。

  此卷中第四件為“再乞褒贈張所申省札子”。而銜名稱“臣岳飛”,《金陀粹編》無“臣”字。此為“申省”的札子,末稱“欲望更賜敷奏”,又云“冒瀆鈞嚴”,都是對宰臣說的話,豈可稱“臣岳飛”?又末段《文集》作:

    庶使天下忠義之士皆知所勸。

  此卷作偽者不知“所”字不是指張所,誤改為:

    庶使天下忠義之士皆知所之褒美,向風慕德,爭先勇躍者多多矣。

  這麼一改,文義就不通了。此二誤不但可以證此卷非岳飛真跡,又可證作偽的人不是通人,故作偽而不能自圓其偽,甚可笑也。

  廿六、五、廿五

  (原載1937年6月27日《中央日報·文史副刊》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