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巖集/卷三十五
附錄
编辑世系
编辑一世。諱宣平。金氏系出安東府。新羅末。公爲古昌郡城主。起兵佐高麗太祖。破甄萱有大功。封爲功臣三韓壁上三重大匡太師。古昌今爲安東府。人思其功德。世祀之。事載退溪集三功臣廟記及先生所爲太師墓壇記。
二世。諱習敦。公須副正。〈或言太師與公須副正之間。疑有佚世。未知信否。〉
三世。諱呂基。戶長。
四世。諱南秀。戶長正位。
五世。諱煕。舊諱瑄。製述業進士。升仕郞衛尉注簿同正。一云奉翊大夫版圖判書。一云慶平宮錄事。追贈版圖判書。
六世。諱資。升仕郞衛尉注簿同正。
七世諱斤重。舊諱義。正義大夫判禮賓寺事。致仕。
八世。諱得雨。中顯大夫典農正。
九世。諱革。舊諱用莊。通仕郞閤門奉禮郞。生三子。三近,三益,三友。
十世。諱三近。生員宣敎郞比安縣監。生二子。係權,係行。
十一世。諱係權。漢城府判官。生五子。學祖,永銓,永鈞,永錘,永銖。
十二世。諱永銖。字積翁。蔭仕司憲府掌令。生三子。瑛,璠,珣。
十三世。諱璠。字文瑞。進士文科。平壤府庶尹。贈吏曹判書。生一子生海。
十四世。諱生海。字之渾。信川郡守。贈議政府左贊成。生三子。大孝,元孝,克孝。
十五世。諱大孝。字希舜。三嘉縣監。贈議政府領議政。無嗣。以季弟克孝第四子尙憲爲后。○克孝字希閔。號四味翁。進士敦寧府都正。贈議政府領議政。生五子。尙容,尙寬,尙謇,尙憲,尙宓。尙容號仙源。右議政。丁丑虜難。殉節于江都。
十六世。諱尙憲。字叔度。號淸陰。又號石室。進士文科重試。典文衡。議政府左議政。贈領議政。謚文正。崇禎丙子虜難。以判書。扈駕入南漢。斥和議裂降書。後再拘虜庭。竟不屈。配享孝宗廟庭。享石室書院。有文集。無嗣。以仲兄諱尙寬第二子光燦爲后。○尙寬字仲栗。長湍府使。贈議政府左贊成。生二子。光爀,光燦。
十七世。諱光燦。字思晦。生員同知中樞府事。贈議政府領議政。生三子。壽增,壽興,壽恒。壽增號谷雲。參判。壽興號退憂堂。領議政。
十八世。諱壽恒。字久之。號文谷。幷魁進士。文科中重試。典文衡。議政府領議政。謚文忠。被己巳士禍。配享石室書院。有文集。配羅氏。牧使星斗女。生六子。昌集,昌協,昌翕,昌業,昌緝,昌立。昌集號夢窩。領議政。謚忠獻。被壬寅士禍。昌翕號三淵。有道學文章。以遺逸至進善。不起。昌業號老稼齋。昌緝號圃陰。亦以道學名。與稼齋皆不仕。昌立號澤齋。諸兄弟皆有文集。
十九世。諱昌協。字仲和。是爲先生。事實詳見年譜。生一子崇謙。
二十世。崇謙。無嗣。以夢窩公子承旨濟謙之第三子元行。爲后。
二十一世。元行。進士。生二子。履安,履直。
年譜上
编辑辛卯皇明毅宗皇帝崇禎紀元後二十四年〈本朝孝宗大王二年〉正月初二日〈午時〉。先生生于果川明月里外氏第。
壬辰〈先生二歲。〉
癸巳〈先生三歲。〉
自幼朗慧。學語能別人鬼。仁恕體物所可否。多公正之言。父母以是奇愛之。
甲午〈先生四歲。〉
乙未〈先生五歲。〉
丙申〈先生六歲。〉
丁酉〈先生七歲。〉
戊戌〈先生八歲。〉
己亥〈先生九歲。〉
從外祖羅公于海州任所。
先生時已進止有度。儼若成人。讀書便喜潛玩。忘寢與食。家人或失所在而求得之。則輒在書府中。持一編兀然端坐而觀之。又同隊中或有爭訴者。牧使公必以問先生。先生徐以片言折之。無不中理。收使公每稱歎焉。
庚子〈顯宗大王元年。○先生十歲。〉
辛丑〈先生十一歲。〉
壬寅〈先生十二歲。〉
癸卯〈先生十三歲。〉
甲辰〈先生十四歲。〉
乙巳〈先生十五歲。〉
十二月。聘夫人李氏。
系出延安。副提學靜觀齋先生諱端相之女。○時。李先生休官講學于楊州之靈芝洞。愛先生穎悟絶倫。出性理諸書。剖析大義。及論爲學之方。先生自是已慨然有求道之志矣。
丙午〈先生十六歲。〉
丁未〈先生十七歲。〉
戊申〈先生十八歲。〉
二月。遭祖考同知公喪。
己酉〈先生十九歲。〉
五月。中式年進士三等第四十四人。
先生以同知公服。依禮不赴擧。服除。由庠製入選。遂中會試。
九月。哭靜觀齋先生。
後有言行述。
庚戌〈先生二十歲。〉
作荀子性惡辨。
辛亥〈先生二十一歲。〉
春。省仲父退憂公于江華府。遊松京天磨諸勝。
弟三淵昌翕。俱有遊松京記。
八月。遊楓嶽。遍觀三日浦叢石諸勝。
有東遊記東征賦。
壬子〈先生二十二歲。〉
癸丑〈先生二十三歲。〉
十一月。考議政公奉使赴燕。送至松都。
甲寅〈先生二十四歲。〉
三月。迎拜議政公于安州。
與三淵同行。歷省伯父谷雲先生于成川府衙。
六月。陪尤齋宋先生。會于龍門山。
時。仁宣王后昇遐。宋先生祇赴因山。先生約一二同志。將候于陵下。至砥平。與宋先生遇諸道。遂陪入龍門山。轉至于驪江之神勒寺。講說累日夜。兼質以小學疑義。宋先生多所印可。後貽書議政公。亟加稱奬曰。幾乎作橘頌也。蓋橘頌。有年歲雖少。可師長方之語故云。
八月。拜尤齋先生于水原。
乙卯〈肅宗大王元年。○先生二十五歲。〉
正月。尤齋先生謫德源。送別于鎭川。
先生贐章。有周公居東三叔流言之句。座客有誦而流涕者。宋先生指先生而笑謂曰。昔趙掌令涑,李延平貴。每相與憂時而又戱笑曰。白嶽王氣尙未盡也。國勢胡至於斯耶。其後士風果復振矣。今見此君。必非汩沒者也。無乃他日士類有復起之事乎。
閏五月。往豐德之龜巖書院。觀栗谷李先生妥侑之禮。仍遊朴淵花潭而歸。
有西遊記。
七月。從議政公于靈巖謫所。
時。兇黨擅國。誣悖東朝。議政公上章。極論其狀。遂被譴。
八月。遊月出山。
十月。還京。
丙辰〈先生二十六歲。〉
三月。往靈巖。
五月。遊小石門。
還京。
十一月。往靈巖。
十二月。陪議政公。遊月出山。
丁巳〈先生二十七歲。〉
春。還京。
九月。往靈巖。
十月。陪議政公。遊道岬寺。
還京。歷賞同福赤壁。昌平勿染亭。
伯氏夢窩公及弟圃陰昌緝俱。
戊午〈先生二十八歲。〉
二月。讀書三角山重興寺。
弟三淵圃陰俱。
入谷雲省伯父。
弟三淵俱。
秋。議政公量移鐵原。迎候于龍仁。仍隨往。
上尤齋先生問目。
論書經眚灾肆赦及出納朕命註敷奏覆逆之說。十二律候氣之法。又論中庸數章。孟子浩然章疑義。又論壬辰議渡遼時諸臣去就之義。
己未〈先生二十九歲。〉
八月。卜築于永平鷹巖。
先生雅有林下志。自議政公被謫以來。尤不肯進取。且議政公愛鷹巖水石之勝。將爲歸老之計。命先生先往營室。遂定居。作洞陰對。以見其志。略曰。僕雖生長肉食之家。而素性澹泊。顧未嘗習爲富貴之容矣。今旣不偶於時而自屛於深山嵁巖之中。窮餓之事。枯槁之處。乃其所自求也。夫旣已求之矣而又從而怨悔。僕雖甚駑。亦不爲此也。且僕少而有閒居求道之志。竊嘗慕邵堯夫百源靜坐而願學焉久矣。今之來也。固樂其幽深淸曠。可以藏修游息。旣已築環堵之室而牣六藝之籍。晨夜吟諷。以求聖人之遺旨。其暇也。輒彈琴賦詩。以歌詠其性情。而及其倦也則又登高而臨深。覽觀川流之不息。雲烟之變化。禽魚鳥獸之往來。以適其志。是亦足以樂而忘死矣。何不安之有。云云。
十月。陪議政公。賞三釜瀑。
諸兄弟俱。
十一月。盡室入鷹巖。
陪伯氏遊普門庵。
菴在白雲山。
庚申〈先生三十歲。〉
二月。記隱求庵。
記略曰余結屋數椽而竊取夫子隱求之語名之。蓋夫子嘗誦此語而曰。吾未見其人也。當是時。其門人弟子。蓋皆極天下之選矣。而無可以當此者。則是道也。可謂至矣。顧余何人而敢幾焉。雖然。士之求志也。猶農夫之求穫也。豈謂非其分哉。抑其有得焉而可以達乎天下國家則難矣。雖然。亦沒身而已。詩不云乎。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夫子曰。嚮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孶孶。斃而後已。此余之志也。余懼夫來者或以余僭於取名也。遂書此揭之壁上。以見其志。又重以自勉焉。
三月。議政公特拜領相。赴召。隨還京師。
時。楨,枏,堅諸賊。謀危宗社。事覺。兇黨竄殛。朝廷淸明。議政公首膺寵命焉。
夏。入鷹巖讀書。
秋。赴別試初試對策。居魁。
冬。謁尤齋先生于廣州宮村。
辛酉〈先生三十一歲。〉
以太學掌議。主五賢從祀文廟議。三疏得請。
五賢。本朝栗谷,牛溪兩先生及宋朝龜山,豫章,延平三賢也。兩先生從祀之請。歷累朝未蒙允許。至是克擧曠典。幷及前賢。士林相慶焉。三疏皆先生所製。其一見集中。
上尤齋先生問目。
論龜山,豫章,延平,溫公,康節諸賢事。
上尤齋先生書。
時。尤齋去國。先生深惜之。極論出處之義以質焉。
壬戌〈先生三十二歲〉
十月。子崇謙生。
十一月。中增廣別試文科會試二等第五人。
擢殿試壯元。拜成均館典籍。
以輪對官入侍。
癸亥〈先生三十三歲。〉
二月。移兵曹佐郞。
四月。移司憲府持平。引避遞。
避辭曰。風憲之職。爲國家綱紀。上繩下糾。責任至重。決非如臣不肖所可承當。而抑臣尤有所不安者。自古臺閣之論。例多與廟堂異同。今者臣父壽恒。方爲首相。而臣又忝在言責。則彼此論議之間。觸事嫌礙。勢所必有。且以今日本府之啓言之。金重夏,金煥等事。爲一時方張之論。而當初酌處。臣父實同其議。則臣於此。義難隨參。臣之不宜冒居臺席。於此益決矣。
六月。拜弘文館副修撰。
陞修撰。
閏月。移持平。引前嫌辭遞。
拜修撰。
七月。陞弘文館副校理。
進講心經。說見講義。○一日進曰。竊見殿下於臨筵講讀之際。絶無問難之事。前後筵臣。固多以此爲言而未蒙採納。一向淵默。臣竊悶焉。古之聖賢論學。有曰審問之。有曰疑思問。蓋學不能無疑。疑則必問。道理之所當然。若以聖學高明。無待於問人。則中庸稱舜之大知而曰。好問而好察邇言。論語。曾子稱顏淵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夫以舜之大知。顏子之亞聖。猶且如此。則聖學雖高明。何可恃此而不問於人乎。若以臣等爲膚淺末學。有不足下問則固然矣。然念義理無窮而人心或有通蔽。雖以臣等之愚。亦豈無萬一有裨於聖聰之所不及耶。若於文字義理之間。初未見可疑而然。則此尤是大患。程子曰。學者。先要會疑。朱子曰。讀書無疑。此初學之通患。苟能眞切思索。著實理會。則豈無可疑處乎。若曰無可疑。則此非眞無疑也。乃未及到會疑之境耳。如此。雖日御經筵。終無以進益聖學。伏望殿下深加省念。就今日所講或前日所已講者。反復下問。則臣等雖未能一一仰對。亦不無商確論難之益矣。上遂繙開前日講處。多所問難。先生每臨筵陳說。辭義明暢。規諷切至。上皆聳聽。同入諸臣。無不退而稱歎。以爲近來講官所未有云。○後一日。又進講畢曰。聖上頻御筵席。講學不倦。而顧念臣等以膚淺末學。備禮講讀。依文說義。固無發明啓沃之望。而又未知聖上內間用功之如何。昔荀子有言。誦數以貫之。思索以通之。朱子謂誦數云者。想是古人讀書。亦記徧數。殿下於此書。誦數多少幾何。臣願聞之矣。上曰。事務繁多。不能多讀。而亦讀八九十徧矣。先生起而對曰。雖韋布之士。專心讀書者。亦未必若是之多。而自上萬幾之暇。所讀如此。誠不勝欽歎矣。然念誦數固宜多。而思索之功。尤不可廢。必須字字而思之。句句而思之。有疑處固當思。而無疑處亦致思。使其首尾精粗。都無可疑然後。又從而反覆涵泳。切己玩味。使聖賢之言。一字一句。皆若出於吾之口。方可以漸漬浹洽而心與理會矣。又曰。至於持養力行之事。則從古聖賢。固已備論。如曰誠意。曰正心。曰思無邪。曰毋不敬。其論敬則如曰整齊嚴肅。曰主一無適。曰常惺惺。曰其必收斂。不容一物。此固夫人而能知之。亦一日言而可盡也。然欲眞箇下手。眞箇用力。則其間必有間斷不接續處。必有生澁不純熟處。必有辛苦不快活處。正須於此努力。勉勉不懈。然後問斷者接續。生澁者純熟。辛苦者快活。而聖賢所示爲學之方。眞見其不我欺矣。此其意味。豈言語所能盡。而工夫。豈一時所可了者乎。蓋此等親切處。須是當人自知之。非他人所能與。況殿下深居九重。其操存涵養之實。豈外人所得知。惟在殿下自著力自驗察耳。昔宋臣張九成嘗入對高宗。有所陳奏。高宗曰。朕只是一箇誠。九成曰。陞下對羣臣時如此。退處禁中。不知如何。高宗云。亦只是誠。又曰。對宮嬪時如何。高宗方經營答語間。九成便奏云。只此便是不誠。蓋觀高宗不能卽答九成之問。則其對宮嬪之時。不能如對羣臣可知。此固爲不誠。而又不能直以實對。有周遮掩護之意。則尤爲不誠。故九成之言如此。臣誠惶恐。不敢以九成此問。仰請於殿下。而然願殿下試以此意。內自省察。對羣臣時此心如何。退處禁中時此心如何。對宮嬪時此心如何。彼此內外。若有毫髮不相似。則此便是不誠處。正宜於此加功。使其對羣臣處禁中與夫對宮嬪之時。此心如一。無少間隔。則符驗之著於外者。自然光明正大而治道之本在是矣。古人言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此於敵以下尙然。況君臣之間乎。臣所學空空。雖嘗讀聖賢書。曾無毫分實踐之功。而乃敢以此等說話。責勉於上。極知其僭猥惶恐。然旣冒居經幄。職主論思。竊不勝其惓惓。輒敢罄竭所懷。伏願聖明垂察而留念焉。
八月。兼漢學敎授。
九月。遞。復拜副校理。
十二月。移司諫院獻納。
明聖王后昇遐。與同僚箚請百官喪服。一從古禮。
箚畧曰。國朝五禮儀。百官服制。最爲苟簡。不合古禮。中間雖稍經釐正。然袍帽之制。猶襲前陋。而衰絰之禮。終未復古。蓋自己亥以來。凡有大喪。儒臣章甫。輒以是爲言。而卒莫能見施。因仍訛舛。以迄于今。識者之慨恨。久矣。乃者天降大割。聖母禮陟。上下大小。莫不攀號哀慕。其所竭情盡愼者。惟在於送終之際。顧此服制之苟簡。將未免仍舊。臣等誠不能無恨。大抵此事。本非難行。而自前每以變更舊制爲嫌。不則以倉卒未遑爲諉。此皆有不然者。自昔國家典禮。其始率多疏略未備。必待後王繼作。漸次修改。以歸于正。且如國制卒哭後烏帽黑帶。行之二百餘年。而宣祖大王。因一儒臣建請。決然釐改。遂以白衣冠終三年。其爲變更也大矣。然當時不以爲嫌。後世益仰其孝。此豈非今日所當法者乎。且此服制。苟曰無害於禮而不必改則已。如其非禮。則斷而改之。只在一指揮間耳。雖在倉卒。亦何所難行而顧可以未遑爲諉乎。平素之日。旣嫌於預講。而倉卒之際。輒諉以未遑。則累百年訛舛之禮。終無改正之日矣。此豈事理也哉。伏願殿下更勿留難。亟命有司。稟旨擧行。俾邦禮得以歸正。而後世永有所遵行。不勝幸甚。
甲子〈先生三十四歲。〉
正月。引避處置。請出又避遞。
所引嫌。與持平時避辭同。
拜校理。
應旨。與同僚進箚。
箚略曰。臣等竊謂天下國家之治。未有不以奮厲而興。篤實而成。嚴重而立者。蓋刻意發憤。趍事赴功。謂之奮厲。敦本尙質。著誠去僞。謂之篤實。蕩滌煩碎。總持體要。謂之嚴重。奮厲則有爲。篤實則有功。嚴重則能久。三者具而後。治道乃成。今君臣上下。相與爲姑息。未嘗奮發淬礪。奔走馳騖。以拯頹綱掃積弊爲心。而雍容暇豫。如在平世。了無一政一事眞能透徹做得。眞能大段更革。而徒見彌文日盛。儀物備具。若可以賁飾治敎。彌綸世道。而其流或至於長浮靡而傷簡朴矣。論議日滋。聲氣頡頏。若將以激濁揚淸。分別是非。而其弊祇足以助浮議而妨實事矣。以至於用人。則專取聲望辭采。行事則動引體例規式。甚者乃或不深知其人才能賢否而姑使之。以冀其或效。不的見其事便否利害而試爲之。以幸其或成。或細故也而爭論不已。或小過也而剋核太苛。利有至微而惜之已甚。事有至小而察之已詳。大抵非苟且疏率。則煩苛瑣屑。徒使民玩其法。下苦其上。而體統遂不尊。綱紀遂不振。此其爲不能奮厲篤實嚴重之大端。而使今日國家。墊溺傾頹。莫可振救者。皆此之爲也。夫以殿下之聖高世主之心。亦豈不欲奮發志氣。力行實事。使國體尊嚴而治道大張哉。特以理義之充積未甚厚。浩氣之培養未甚盛。故私吝之萌。宴安之習。輒易以乘之而卒未脫拘攣之私。破因襲之陋也。是以嘗欲節儉省約。以紓民困。而內帑之私財猶未罷。宮家之設屯猶未去。主第之間架猶未大減。其所自奉。雖極貶損。而亦猶未若夏禹之惡衣菲食。衛文之大布大帛也。亦嘗飭厲羣工。加意懲勸。而糾謫責罰。常施於庶僚。而大官失誤。鮮有被嚴旨者。尉寵褒擢。多在於高位。而疏賤賢能。不聞有奬拔者。則警責激勸之道。實有所未弘矣。亦嘗數接臣隣。咨訪庶務。而至於越次召問。非時獨對。以觀其才能。引入臥內。開懷款語。以通其情志。未見有如古帝王之爲者。則是不能推誠待下。使人人得以自盡矣。至於經筵講讀。所以進學而成德。則尤不可應文備數爲也。而亦未嘗反覆極論。紬繹疑義。以究其歸趣。而只一次誦讀。略論文義而罷。則此何足以開發聖智。將就聖學。而克造乎光明緝煕之域哉。推此以往。凡事盡然。大率皆因循舊規。修飾邊幅。周旋於法文之內。而至其度越常情。聳動羣聽之擧。則絶無有焉。此所以羣下承風。相率而爲姑息之行。便安之圖。而靡然至於今日者也。伏願殿下自今日以往。慨然發憤。刻意厲志。視時如大敵犯境。干戈搶攘。自處如播越草莽。危辱泥露。凡乘輿服用供御之具。皆以是爲率。無或爲宴息安逸之計。而日進大小臣僚于前。飭厲感動。交警不懈。一意以剗革弊政。拯濟民生爲事。凡文具外飾。無益實事者。俗例近規。有妨遠圖者。與夫冗官冗費。一切浮淫之蠹。煩碎苛細不急之政。悉皆蕩滌掃去。務從簡儉質實。以革婾靡之俗。守之以堅確。持之以久遠。不爲浮說所遷動。小利所搖奪。則習俗可變。綱紀可張。而衆事之弊。因可得以漸去矣。雖然。此事。言之非難。行之實難。苟殿下本原之地。所以充積理義。培養浩氣者。未有以大勝於前。則其亦卒於怠惰不振。而無以濟事矣。更願殿下於古聖賢所謂精一克復。存養省察者。深留意焉。先從吾方寸念慮之間。辨別其天理人欲之幾。善端必擴。而纖惡必除。常使此心。卓然淸明。不爲物欲所侵亂。而陽剛之氣。浩然而不可禦。則於凡天下國家之事所當然而可爲者。決之必勇。行之必誠。守之必確。而向所謂奮厲篤實嚴重之道。於是乎無不盡矣。臣等抑又念天道。十年一變。而歲行六十。其數窮。夫變則通窮則復。此乃數之必然。理之自然。而人事之當然也。今我殿下卽阼已十年。而今年太歲。又當甲子。此正天道一變之會。六十數窮之運。而亂極思治。傾否回泰之時也。理數之推盪。氣機之回斡。天時人事。詘信往復。其機俱在今日。然則今日者。尤殿下不可失之幾會。而於此蹉過。則天命人心。其將大去而不復反矣。豈不益可懼哉。惟殿下惕然深念乎玆。無失此幾。以貽他日之悔焉。臣等且伏見殿下深以朝著潰裂。論議乖激爲憂。敎書下者。切戒羣下。使之痛革前習。務臻寅協。嗚呼。羣臣不肖。不能同心一意。以承國事。乃爲我殿下憂。雖死不足以贖其罪矣。然臣等亦願殿下毋徒以惡朋黨爲心。毋徒以戒勵禁切爲事。而囿之以大公。臨之以至明。凡於論議之從違。人物之進退。一以其是非枉直。而無或有偏黨反側之私。則羣臣雖不肖。亦豈不灑心易慮。同歸蕩平。以承聖上之休旨哉。此又殿下之所當加意者也。伏惟倂垂財察焉。
與同僚箚請召還奉朝賀宋時烈。
時。宋先生造朝。撰進大行王妃誌文。卽留箚出城。發向前路。故請召還。箚略曰。時烈平生難進易退。而今又以休致之故。不欲遲留京邸。參與朝政。然臣等竊聞古人有言曰。虎豹在山。藜藿爲之不採。夫以今日時勢之憂危。天變之荐疊。而禍變之作。未知所自。設令時烈不發一言。不建一策。而使其嶷然在朝。自有虎豹在山之勢矣。況其進乎是。而有大事則咨詢。有大疑則就決。諸大夫國人。莫不有所矜式。一以爲蓍龜。一以爲繩準。固無所不可。則其爲益。顧豈淺淺哉。此臣等所以深惜其去。必欲爲殿下留者也。抑臣等。尙恐殿下以其行漸遠而遂怠於凝竚。其志難回而遂疏於繼召。輒復爲殿下惓惓言之。仍又竊記昔年庚申冬。時烈造朝未幾。旋出西郊。久而不還。我聖母特降諭召。辭旨懇惻。時烈感激承命。卽日還朝矣。今我聖母梓宮在殯。因山尙遠。苟使時烈追念當日之遺旨。則必將有遲徊眷顧。不忍決去者矣。殿下誠更以此意。惻怛申諭。則時烈雖已在途。亦豈不惕然動心。憣然改轍。以承殿下之至意。以答聖母之舊眷乎。
兼南學敎授。
二月。移獻納。辭遞。
拜校理。
與同僚箚請誅妖巫。
箚略曰。卽伏見該曹判付公事。則乃有妖巫減死定配之命。臣等竊不勝駭惑之至。妖巫之冒入禁中。設行神事。實狀旣已彰露。而聖明亦所洞燭。則其他所犯。雖未鉤得。而卽此已著之罪。決非王法之所可貸者。今以其抵賴不服之故而遽停刑訊。特從寬典。則此不但有乖於古聖王絶神姦杜誑惑之意。亦恐非國家按獄之體也。抑臣等尤有所痛惋於此者。惟我聖母塞淵之德。睿哲之識。高出前古。本非神怪之所能惑。妖說之所可罔。而適當寢疾深宮。不省外事。乃於宮庭之內。有此不經之事。致令中外疑惑。傳說漫漫。向非殿下明白開示。則我聖母至德懿行。幾不免有所玷累矣。此羣下之所以痛心切齒於妖巫而必欲致辟者也。伏願殿下亟命有司。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以快輿情。
四月。上疏陳所懷。
疏略曰。臣伏念我聖母。至德塞淵。母儀克彰。陰功慈化。洋溢國中。而卽其宮庭之內。軌度益飭。檢束嬪御。杜絶私徑。使內寵無所啓而女謁不敢行者。雖非外庭臣僚所敢盡知。而符驗之著。蓋亦昭昭。殿下所以憑恃奉承。克正內治而不至於勤聖慮者。實由於此矣。及至今日。宮中之事。皆當爲殿下之憂。臣愚妄慮。或恐聖明視聽有未周。防檢有未嚴。而阿保僕妄之屬漸弛。其畏忌馴至於緣恩售私。浸淫蠹蝕。以爲聖化之累。欲望殿下加意照管。嚴其防閑。杜其微漸。使我聖母餘敎遺範。終始不墜。惟殿下深留睿察。且伏見殿下自去冬違豫。停廢講筵。今已半年有餘。雖聖學高明。至誠無息。而理義浸灌。亦不容久曠。況今方在恤宅。自過朝慈懿殿外。終日獨處。只有宦侍在側。竊想聖情廓然。益難自遣。若於此時。召致一二儒臣於前。略去禮貌。從容開懷。與之講論經訓。商確政務。則不惟開廣聰明。兼亦疏暢壹鬱。緝煕之功。節宣之方。其必兩有所益矣。惟殿下留意行之。以盡典學友臣之義。不勝幸甚。上優批嘉納。
五月。奉命往懷德。
時。方謀刊新本心經釋疑。而本館嘗請就議于奉朝賀宋時烈。更加梳洗而爲之矣。至是。上開講有日。又因儒臣申白。先生遂承命下往。會奉朝賀疾劇。以爲待病間修潤以上。故先生留數日而還。
六月。移吏曹佐郞。
八月。奉命廉問嶺南。
十月。復命。
移校理。
移獻納。
移吏曹佐郞。
十二月。兼漢學敎授。
上尤齋先生問目。
論心經釋疑疑義。
乙丑〈先生三十五歲。〉
正月。差知製敎。
二月。移副校理。
移獻納。引嫌遞。
三月。拜咸鏡北道兵馬評事。
五月。赴任。歷遊楓嶽鶴浦。六月。到鏡城。
北幕。素稱紛華之地。而先生宴處超然。日以讀書玩理爲事。嘗寄書叔季曰。軍中讀易。太似不着題。而轅門闃然。無異山齋觀象玩爻也。不妨深細云。
七月。發鏡城巡列鎭。八月。邊鏡城。
與三淵書曰。歷遍列鎭。直窮西水羅而歸。此是華庚地盡頭也。東臨大海。北睨沙漠。天下之觀。無以加此。不知博望龍門之遊果何如耳。
九月。拜校理。兼中學敎授。
移獻納。
十月。還朝。
移吏曹佐郞。
丙寅〈先生三十六歲。〉
正月。兼校書館校理。
陞吏曹正郞。
二月。移修撰。
三月。移吏曹正郞。
閏四月。移副校理。
移獻納。
差大王大妃尊崇都監都廳郞廳。
移副校理。
承命校正朱子大全箚疑。
尤齋先生。曾在謫中。註釋朱子全書。名曰箚疑。退憂公陳達筵中。請特遣史官。取其書睿覽。仍令刊布。上卽命取進。令本館校正。如有可疑處。問議于奉朝賀。先生遂專任其事。錄爲問目。反復講質。宋先生從其說而修改者十居八九云。
晝講入侍。陳所懷。
啓曰。臣有所懷。今因入侍。敢此仰達。昔在壬辰倭難。晉州一城。受禍最酷。死義最多。而其中金千鎰,黃進,崔慶會數人。尤其傑然者也。邑人。特爲三人建祠。而朝家亦賜額寵褒矣。臣於奉使嶺南時。行過晉州。則頹廢零落。洒掃無人。而春秋享祀。亦不擧行。只有近處僧人。慕其義烈。每歲城陷之日。乞米於村邑。作佛事以供。而此外則終歲無香火云。聞來誠爲惻然。朝家另加申飭。使祀事不至於如前廢闕。似宜矣。上命依施。又啓曰。近來宮禁之不嚴。其弊久矣。臣聞今番豐呈之時。內人族屬。夤緣濫入者。其數甚多。以致內言之傳播閭里。不勝其喧藉。其爲寒心。孰大於此乎。內言不出外。外言不入內者。乃古人之深戒。夫以一守令之微。衙門不嚴。外人或有出入者。則猶爲政治之疵累。況於堂堂國家乎。內間之事。聖上或未盡知。而自今以後。各別嚴飭。俾無如前濫雜之弊。爲宜矣。上嘉納。
移獻納。
五月。移吏曹正郞。
用都廳勞。陞通政。因臺啓還收。
諫院以未經准職請還收。許之。命除准職。
六月。拜掌樂院正。
移司憲府執義。
擢拜承政院同副承旨。陞右副。
七月。與同僚啓請還收校理李徵明罷職不敍。承旨申曅,金斗明拿推之命。又入侍陳達。
校理李徵明。應旨上疏。語及戚里。仍請勉戒坤聖。上大怒。令招問言根。政院覆逆。則降嚴旨還給。幷命拿問。玉堂請對。不許。只令書入所懷。仍命李徵明罷職不敍。時。先生已申退。翌朝詣闕。與同僚啓曰。徵明疏語。固多狂戇妄率。其論戚里事。亦有辭不分明。指不別白處。然察其語脉。秖是設辭。而原其本意。不過出於過計之憂。先事之戒耳。夫豈有他意。而聖明不賜舒究。迫令招問。此實有妨於言路而有傷於聖德。在喉舌之地者。開陳匡救。冀以納吾君於無過者。固亦憂愛之發。事理當然耳。不知殿下何怒於是。而直加以縱恣無君之罪。下自禁直而幽之囹圄耶。此殆殿下本原方寸之地。克治猶有未至。涵養猶有未厚。而遇事暴發。不能自勝。亦不能自覺也。此豈臣等平曰所望於殿下者哉。殿下於近日。因旱憂畏。焦然不寧。求言之敎。惻怛丁寧。四方皆聞之矣。而敎下旬日。側聽寥寥。中外大小之臣。無一人以言進者。殆亦見殿下素未能開不諱之門。廣進言之路。而一時遇災。應文求言。故下亦無敢盡其誠。此在殿下正宜反躬自省。益恢虛受之量。而經幄之臣。纔一啓口。輒以雷霆之威震之。幷與覆逆之承旨而加重究焉。如此而欲以來四方之言。求臣隣之助。不亦遠乎。伏願殿下淵然深念。亟霽威怒。收還前命。上不納。又命李徵明削奪官爵。門外黜送。是日。玉堂請對。先生因與同僚入侍。言曰。臣等旣承嚴旨。非不知恭竢譴罰。而君臣猶父子。豈可以一時嚴批。有所怵迫。而終無一言以盡匡救之道耶。徵明之勉戒等語。出於先事之慮。非謂卽今眞有此事也。古人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勉戒之勉字。卽此意也。自上固宜深思而體念之矣。況當此憫旱之日。旣下求言之敎。徵明職在經幄。自托無隱之義。其言雖不槪於聖心。固當寬容而優納之。以開來諫之路耳。以唐虞盛世言之。設誹謗之木者。蓋欲廣言路而達下情也。故雖有誹謗之言。而未聞以此獲罪矣。今此諸臣之請對者。蓋欲納君於無過之地。而天怒震疊。前後下敎。俱非臣子所忍聞者。此是殿下本源工夫有所未盡而然也。臣待罪經幄。嘗以省察本源之意。有所陳達矣。臣等卽今之憂。實不在於罪徵明也。竊恐有乖於大聖人包容之德。凡聽言之際。雖有激惱之事。捨置疑怒於一邊。從容恕察。則自無過中之擧矣。又曰。政院之覆逆。乃其職耳。而因其覆逆。遽下囹圄。又因臣等之文字陳啓。徵明之罪。轉加一層。此實臣等無狀。未嘗見信於君父之致。而至於削黜傳旨。則雖重被罪譴。有難捧入矣。上曰。政院之前後覆逆。何限。而還出給之後。更爲陳卞者。豈不肆然乎。曰。爲人臣者愛君憂國之道。當觀事之是非而苦口力爭。豈可以煩瀆爲嫌而苟爲奉承耶。今此聖敎。甚非責下之道也。
以病遞。
先生素有吐血症。一日。入侍講筵。猝然血出。遂退出院中。上特下問。且賜珍劑。翌日因辭疏。許遞。
拜成均館大司成。
應旨上疏。
略曰。殿下雖嘗勤御經筵。不廢講學。而絶不肯反覆問難。究極理趣。臣始謂殿下天縱聖智。默契道妙。是以低視羣下。以爲不足俯問。不然則聖心護短。或恐問難之際。羣下有以窺見淺深而遂靳於下問矣。及後屢登講席。熟察病根。則殆由聖質明銳而沈潛不足。其讀聖賢經傳。略綽講解。便謂已了。却不知其中有無限合理會。無限合玩味處。是以於其所當疑。初不曾致疑。旣不曾致疑。則雖欲問人而亦未見其有可問也。此病不除。實妨入道。蓋不惟讀書一事爲然。推此以往。於凡日用應接機務之得失。臣僚之賢否。言論計議之同異。是非所當一一講究者。率不能深思明辨。以致窮格之功。而求至理之所在焉。此雖聖質明銳之過。而亦由立志不篤。求道不誠。苟流徇於淺易膚末。修飾外文。而不深致其力。故方寸之間。念慮之發。所謂人慾而當去。所謂天理而當存者。察之有不精。決之有不勇。而因仍苟且之際。偏私係吝之端。遂不勝其多焉。則又從而掩匿覆蓋。欲使人不見。是以殿下之心。不能表裏洞達。隱顯融徹。如靑天白日。而其所自欺而欺人者。亦時有之。試以一事言之。日昨憲府之啓。以禁中營繕爲言。殿下謂其傳聞爽實。而猶且優容奬納。不以爲忤。臣始讀批辭。竊喜聖明虛心納諫之美。而且意憲臣所聞果不能無誤也。旣又聞近日禁中。實有營繕之事。工師之求大木者。頗亦出入於閭巷間。而臺啓所謂召匠輸材。必趂早暮。果非虛語云。以此觀之。則殿下前日之批。特遜辭以自諱耳。初未有虛受聽用之實也。臣不意殿下之不誠不信。至於如此也。夫人主一念之微。或有不誠而人得以見之。固若十手十目所指視而不可掩矣。況此之爲不誠。不特一念之微而已。殿下曾以是謂可以欺羣下乎。羣下可欺而謂可以欺上天乎。向者李徵明之疏。重觸天怒。其時聖敎專以戚里一款爲罪。而其下一事則直諉之於傳聞之謬。此事有無。尤非外人所敢知。而閭巷之間。傳說漫漫。皆以爲宮中實有其人而殿下諱之。且謂殿下之怒徵明。實在於此事。而旣在所諱。故不得以爲罪。且以他事罪之。臣意以爲後宮近幸。設或有人苟能貫魚順序。螽斯有慶。而無盛色蠱心之患。偏昵啓寵之譏。則是亦何累於聖德而必諱其事乎。言者之說。似太近於億逆。而聖敎所謂傳聞之謬者。宜非虛語也。以今觀之。則人言殆不爲無見。而臣之以聖敎爲可信者。多見其愚也。聞見所及。已多如此。況於宮庭幽奧之中。臣僚耳目之表。其所可言者。又何可勝數。蓋嘗究而言之。則殿下徒知驕侈淫荒。顯然醜邪爲人欲。而不知隱微之私。纖毫之累。皆足爲天理之賊。徒知克伐怨欲。遏而不行爲至善。而不知根柢潛藏。萌蘖闖發。便足爲無窮之害。是以雖勤於修飭。而持養之實未至。雖力於懲改。而克治之功實疏。此所以天理人欲。交戰於方寸之中。彼勝此負。代爲賓主。而及其久也。人欲遂勝。天理遂負。人欲遂爲主。天理遂爲賓。而淸明剛健之氣。遂見詘於黯闇膠固之中。是故有爲之志日沮。勤勵之意日懈。而怠惰逸豫之漸。日見於事爲。若此不已。則向所謂驕侈淫荒之事。克伐怨欲之私。亦安知其不遂肆行。而卒與叔季衰亂之主。同歸而胥溺也。臣不勝憂悶焉。批曰。李徵明之罪斥。實由戚畹事。而疏中云云。億逆太甚。殊未曉也。
十一月。辭遞。
拜兵曹參議參知。旋遞。
拜禮曹參議。
丁卯〈先生三十七歲。〉
正月。移司諫院大司諫。
先生自登朝以後。爲憲職者三。爲諫官者七。間一再行公。而餘皆引嫌辭遞。至是又陳疏力辭。以爲國家之置臺閣。固使與廟堂相抗。廟堂有過失。惟臺閣得以指陳論劾。則又安可使爲廟堂者之子弟。處於與廟堂相抗之地。而責之以論議可否。無所嫌忌乎。昔范祖禹拜右正言。以其婦翁呂公著當國。引嫌辭遞。祖禹之於公著。特女婿耳。猶且引以爲嫌。不居諫職。此可見古人處義之不苟。而卽論臣所處則又不特古人之比。獨恨愚淺之見。守之不固。而又未蒙朝廷垂察。處之得所。終使國體私義。交有所傷。臣於今日。決不容復入臺席。請命銓曹。勿復擬臣於臺職。
二月。移大司成。
五月。與太學諸生。飮讌于泮水堂。
先生首爲詩唱之。在座者皆和之。盡懽而罷。
七月。爲文諭太學諸生。
文略曰。僕以無似。猥忝是職。辭避不獲。抗顏師席。自惟蔑裂輕淺。不足以矜式多士。區區之志。但欲日處學宮。蚤夜與諸生相見。有話相告。有疑相討。見善必奬。聞過必戒。庶使情志孚洽。敎學相長。以少稱國家任使之意。而顧爲疾病憂患所錮。不得數以身來處。其或旬日一至。則諸生又視爲過客。無意親就。終日倚席。絶無一人聽講。竊惟諸生所讀。固皆聖賢遺書。雖拘於記誦帖括。不暇悉意探玩。以究極理義之精蘊。卽其文義訓說之間。豈無一二可疑者。而亦不肯講問。況進於此者。雖欲相告語。其誰肯聽之。自今以後。願改前轍。苟僕來過之日。諸生無論上下。齋人各持所讀書。自來求見。隨疑相講。不憚反復。無徒以師生虛禮爲拘。而一主於誠心求益。則庶不至於莫往莫來而或不無一分相長之益矣。蓋先生自拜國子。一以作成人材爲己任。常留處學宮。日引諸生。討論經義。反復諄切。誠意藹然。學者頗有興起之漸。○有一齋生。與館僚相較。撻其傔人。館僚大怒。請施停擧之罰。先生以爲儒生固過矣。不可輕施罰責。未若開悟其心。使之自改。遂爲文諭之。略曰。學校。禮義所出。居其間者。當以和敬遜讓爲務。矜傲粗暴爲戒。館僚之於諸生。雖未有師生之義。固亦在尊敬之列。設或有一時所失。似不當以非禮相加。況彼此得失。未知誰在。而必欲取快於一勝。不暇顧念於大體。以傷敬讓之風。以犯傲暴之戒。此在事理。實甚未安。各宜一意自剋。以圖遷改。推此以往。一言一動。益加毖愼。務歸於敬讓而胥遠於傲暴。則其在庠序道義之敎。師友切磋之義。庶幾不悖。
八月。辭遞。
十月。差承文院副提調。
十一月。出爲淸風府使。
先生自上應旨疏。旣承未安之批。又時事漸變。議政公被嚴旨遜荒。金公萬重嘗入言。大臣罪名不明。而遽示厭薄之色。外人或以金某前日之疏爲祟。因其子而移怒於父。固無是理。而外間傳說如此。此亦殿下所宜知。上怒益甚。凡有擬除。屢靳恩點。先生不安於朝。遂求外邑而去。淸風。地僻事簡。又多山水之勝。臨民之暇日。簾閣讀書。或命舟沿洄。憂親戀闕。形諸歌詠。有離騷眷顧之意。
戊辰〈先生三十八歲。〉
正月。遊月嶽山。
二月。上京。
三月。遊丹陽諸勝。
弟三淵俱。酬唱甚多。
拜尤齋先生于華陽洞。
與遂庵權公尙夏同行。講討朱子大全箚疑。暇日。陪先生遊葩谷屛川內外仙遊洞。有華陽諸勝記。
五月。子淸祥生。
己巳〈先生三十九歲。〉
二月。議政公謫珍島。退憂公謫長鬐。棄官歸。
時。羣小大得志。宮闈將有罔極之禍。尤齋先生首被竄逐。議政公兄弟。亦一時遠謫。
三月。往珍島。
四月九日。議政公受後命于謫所。
先生當禍變蒼黃之際。處事從容。各得其當。奉柩行喪。一遵遺令。務從損約。而至於哭踊祭奠之節。則曰有家禮在。烏可苟也。
上尤齋先生書。乞議政公墓文。
時。先生在道。聞宋先生自耽羅就拿。亟撥哀爲書。書中。略述議政公出處行治之大者。托外弟李林川湛。邀乞墓文。終得有所發揮。使久遠不朽之圖。無憾焉。
五月。行葬禮于楊州栗北里雪谷。奉几筵。寓金化邑村。
子淸祥夭。
九月。入鷹巖居廬。
先生於晨夕號隕之餘。硏究舊學。用力尤篤。日誦論語。詳訂朱子大全箚疑。益闡精微之蘊。
十二月。聞拙修齋趙公〈聖期〉卒。
日記曰。此公學識深博。其思索窮格。極有心力。講說辨論。穿穴古今。人莫能及。風流弘長。愛好人倫。尤今世所罕有。從遊五六年。頗有開發之益。但少收斂涵養之功。從初入頭在史學。故規模意思。終未正當。向時頗以是規切。而亦不能極意盡言。遂成幽明之隔。益可恨也。
庚午〈先生四十歲。〉
十一月。迎退憂公喪柩于忠州。
退憂公卒于謫中。
辛未〈先生四十一歲。〉
三月。哭同樞趙公。〈逢源〉加麻三月。
趙公爲童蒙敎官。時。先生與伯氏及弟。三淵嘗受業累年。故至是爲行加麻之禮焉。
壬申〈先生四十二歲。〉
二月。農巖書室成。
農巖在鷹巖舊居之東。俗稱籠巖。先生改今名。寓其沒身田畒之志。因以自號焉。作書室三間。鑿兩方塘于堂前。扁其室曰觀白。軒曰壺月。摠而名之曰農巖樹屋。
癸酉〈先生四十三歲。〉
十一月。讀書白雲山寺。
編五子粹言。
五子。荀卿,董仲舒,揚雄,王通,韓愈也。先生以孟子以後。聖學不傳。而能知誦說斯道者。有此五子。故擇其格言至論合於道者。作爲一編。名曰五子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