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懷,示五山
述懷,示五山〈三首〉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
異鄕寥落寡朋儔,客夢遙尋漢北州。
萬事只知歸去好,七年空賦伴牢愁。
地連故國山圍野,門對寒江浪沒洲。
林壑未成長往計,幾回怊悵桂花秋。
十月孤村已滌場,時危人事自棲遑。
三更催稅此州吏,萬里負戈何郡郞。
戰檄交馳塵漠漠,哭聲直上天蒼蒼。
寡妻群盜正如此,悵望南雲摧肺腸。
客居無奈寂寥何,日夕唯聞樵牧歌。
場圃歲登鷄啄黍,陂塘水落蟹橫戈。
紛紛世事霜凋葉,忽忽年光露瀉荷。
曳杖出郊時極目,不堪歸路晩山多。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的条款释出。
-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