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箬林南歸序

送王箬林南歸序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07

余與箬林交益篤,在辛卯壬辰間。前此箬林家金壇,余居江寧,率歷歲始得一會合。至是,余以《南山集》牽連繫刑部獄,而箬林赴公車,間一二日必入視余。每朝餐罷,負手步階除,則箬林推戶而入矣。至則解衣盤薄,諮經諏史,旁若無人。同繫者或厭苦,諷余曰:「君縱忘此地為圜土,身負死刑,奈旁觀者姍笑何?」然箬林至,則不能遽歸,余亦不能畏訾謷而閉所欲言也。

余出獄,編旗籍,寓居海澱。箬林官翰林。每以事入城,則館其家。海澱距城往返近六十里,而使問朝夕通,事無細大必以關,憂喜相聞,每閱月逾時,檢箬林手書必寸餘。戊戌春,忽告余歸有日矣。余乍聞,心忡惕,若暝行駐乎虛空之徑,四望而無所歸也。箬林曰:「子毋然!吾非不知吾歸,子無所向,而今不能復顧子。且子為吾計,亦豈宜阻吾行哉?」箬林之歸也,秋以為期,而余仲夏出塞門,數附書問息耗而未得也。今茲其果歸乎?吾知箬林抵舊鄉,春秋佳日與親懿遊好徜徉山水間,酣嬉自適,忽念平生故人,有衰疾遠隔幽、燕者,必為北鄉惆然而不樂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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