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士失職之禍

論范增 遊士失職之禍
作者:蘇軾 北宋
趙高李斯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志林

東坡志林/卷五

  春秋之末,至於戰國,諸侯卿相皆爭養士。自謀夫說客、談天雕龍、堅白同異之流,下至擊劍扛鼎、雞鳴狗盜之徒,莫不賓禮,靡衣玉食以館於上者,何可勝數。越王句踐有君子六千人;魏無忌,齊田文,趙勝、黃歇、呂不韋,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俠姦人六萬家於薛,齊稷下談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無數。下至秦、漢之間,張耳、陳餘號多士,賓客廝養皆天下豪傑,而田橫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見於傳記者如此,度其餘,當倍官吏而半農夫也。此皆姦民蠹國者,民何以支而國何以堪乎?

  蘇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國之有姦也,猶鳥獸之有鷙猛,昆蟲之有毒螫也。區處條理,使各安其處,則有之矣;鋤而盡去之,則無是道也。吾考之世變,知六國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蓋出於此,不可以不察也。夫智、勇、辨、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傑者也。類不能惡衣食以養人,皆役人以自養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貴富與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職,則民靖矣。四者雖異,先王因俗設法,使出於一:三代以上出於學,戰國至秦出於客,漢以後出於郡縣吏,魏、晉以來出於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於科舉,雖不盡然,取其多者論之。六國之君虐用其民,不減始皇、二世,然當是時,百姓無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傑者多以客養之,不失職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魯無能為者,雖欲怨叛,而莫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始皇初欲逐客,因李斯之言而止。既並天下,則以客為無用,於是任法而不任人,謂民可以恃法而治,謂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墮名城,殺豪傑,民之秀異者散而歸田畝。向之食於四公子、呂不韋之徒者,皆安歸哉?不知其能槁項黃馘以老死於布褐乎?抑將輟耕太息以俟時也?秦之亂雖成於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有以處之,使不失職,秦之亡不至若是速也。縱百萬虎狼於山林而饑渴之,不知其將噬人,世以始皇為智,吾不信也。楚、漢之禍,生民盡矣,豪傑宜無幾,而代相陳豨從車千乘,蕭、曹為政,莫之禁也。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吳王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爭致賓客,世主不問也。豈懲秦之禍,以為爵祿不能盡縻天下士,故少寬之,使得或出於此也耶?若夫先王之政則不然,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嗚呼,此豈秦、漢之所及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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