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6年11月26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文件

  报刊发行是邮电部门经办了四十多年的一项主要邮政业务。“八五”期间,各级邮电部门认真贯彻部确定的报刊发行要“积极发展、认真办好、使邮政部门继续成为报刊发行主渠道”的业务方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报刊发行业务呈现稳步发展的势头。但是,报刊发行业务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主要是报刊发行市场呈现激烈的竞争,多渠道发行现象比较严重,干扰和冲击了邮发报刊市场;同时,邮政部门的发行能力和服务工作还不能适应和满足社会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影响了业务的发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真正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报刊发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争取报刊发行业务继续有较大的发展,部就进一步做好报刊发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将“积极发展,认真办好,使邮政部门继续成为报刊发行主渠道”的业务方针做为统一认识的基础。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报刊发行的形势要有正确清醒的认识,要认识到只有主动地搞好服务,强化管理,占领市场,才能与社会其它发行渠道开展竞争,才能加快业务发展。因此,各级邮电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适应市场,服务于用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报刊发行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报刊发行业务的稳步发展。

  二、加快建设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全国省际间报刊发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业务功能,加快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内报刊发行计算机业务网的建设,争取明年底实现各省地市和50%以上的县局对省局联网。

  (二)加快报刊零售网点建设,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各省有计划地在城乡建立有一定规模的报刊批销中心、综合性报刊门市部和报刊零售亭,扩大经销的报刊和图书数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原则上要求每个省会市局和地市局云海建立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报刊批销中心和综合性报刊门市部;要重视报刊亭的建设,其数量应能覆盖主要居民区和公众场所。

  (三)提高报刊分发机械化和自动化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在全国七个一级邮政中心局和部分省会市局推广使用报刊分发自动设备,提高生产处理能力。

  三、改善服务、突出抓好报刊收订和投递工作

  (一)要加强营业窗口、上门收订和社会发行站的服务工作,改年度一次性收订为天天收订;要积极发展私费订阅,搞好破订和短期收订工作。对邮电局所营业窗口是否按规定办理报刊收订或破订业务,将列入邮政服务质量内容进行考核。

  (二)要用好用足社会发行站酬金,以调动发行站(员)的积级性。凡报刊社按系统代收订报刊的,邮局亦可参照代收委办酬金支付代收费。

  (三)切实搞好报刊投递工作。积极试行报刊收投合一或信报刊分投的作业方式;同时,认真解决城市楼房通邮问题,大力发展私费订阅,对有效益、有竞争性的报刊要进一步提高投递水平;同时搞好对外承诺服务,做好订户的报刊短缺补偿工作。

  四、强化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一)加快报刊传递时限。对本地出版的中央级、省级日报和周六报要赶发当日有效车次。各省二级干线要根据报刊业务量的发展和时限要求,调整运输车次,加快报刊的传递时限。

  (二)加大对报刊短缺的治理力度。各省要加强领导,把综合治理报刊短缺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各局报刊发行、转运、押运和投递部门要集中力量,解决报刊点数、交接和查询问题,分清责任段落,落实经济责任。今后凡是不按《报刊查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内部查询的,部将分别依据报刊订销局和发报刊局的上报数追究当事局的责任,并处以短缺报刊流转额的两倍罚款。

  (三)纠正将报刊零售业务划出邮政主业经营范围的作法,已在主业外经营的报刊零售业务必须立即全部划入主业经营,由各省管局负责检查、审计和纠正。劳动服务公司只能作为本企业报刊发行部门的批销户,不得直接接办邮发报刊。各地报刊零售公司要严格在本地区开展批销业务,不得跨地区向非邮电系统供货,冲击邮发市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对报刊分印的管理。对发行量较大的报刊,要按规定及时调整分印点,以减轻运输压力、加快报刊传递时限。各地要从全网利益出发,支持和配合做好分印工作。

  (五)各地要认真执行邮发报刊不得多渠道发行的规定,凡发现多渠道发行的,订销局所在省局应按季加扣该报刊全省订销流转额30%的损失费,并通知发报刊局坐扣。

  (六)对收回的自办发行的报刊,要坚持本外埠一齐收回的原则,不允许部分自办,部分交邮发行。邮发报刊实行自办发行后,各分印点发报刊局或地市订销局不再办异地接办或特发零售。

  五、完善报刊发行体制,加强专业化经营

  (一)报刊发行要逐步走管理综合化、经营专业化的路子,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并有利于业务发展的运行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报刊专业化经营管理机构,加强专业化经营。

  (二)为鼓励报刊发行业务的发展,各地可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发展业务的激励政策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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