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論/卷第 01

金剛般若論卷上

無著菩薩造

隋南印度三藏達磨笈多譯

 出生佛法無與等,  顯了法界最第一,  金剛難壞句義聚,  一切聖人不能入。  此小金剛波羅蜜,  以如是名顯勢力,  智者所說教及義,  聞已轉為我等說。  歸命彼類及此輩,  皆以正心而頂禮,  我應精勤立彼義,  解釋相續為自他。

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二、發起行相,三、行所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義句,於《般若波羅蜜經》中成立,故名義句。於中,前六義句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義句顯示成立此法門故,應如是知。

此般若波羅蜜,為佛種不斷故,流行於世。為顯此當得佛種不斷義故,上座須菩提最初說言「希有,世尊!云何如來以第一善攝,攝受所有菩薩摩訶薩也」如是等。於中,善攝者,謂已熟菩薩,於佛證正覺轉法輪時,以五種義中菩薩法而建立故。付囑者,彼已得攝受菩薩等,於佛般涅槃時,亦以彼五義如是建立故。此善攝、付囑二種,顯示種性不斷。

發起行相者,如經云「何菩薩應住」如是等。彼應住者,謂欲願故。應修行者,謂相應三摩鉢帝故。應降伏心者,謂折伏散亂故。於中,欲者,正求也;願者,為所求故作心思念也。相應三摩鉢帝者,無分別三摩提也。折伏散亂者,若彼三摩鉢帝心散,制令還住也。第一者顯示攝道,第二者顯示成就道,第三者顯示不失道。

行所住處者,謂彼發起行相所住處也。此復有十八種應知,所謂:一、發心,二、波羅蜜相應行,三、欲得色身,四、欲得法身,五、於修道得勝中無慢,六、不離佛出時,七、願淨佛土,八、成熟眾生,九、遠離隨順外論散亂,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十一、供養給侍如來,十二、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等,十三、忍苦,十四、離寂靜味,十五於、證道時遠離喜動,十六、求教授,十七、證道,十八、上求佛地。是為十八種住處。於中,菩薩應如是住,為滅度一切眾生故,發心已於波羅蜜等中相應修行;為得如來色身及法身故,發生樂欲應遠離證道中障礙心;既離慢等喜動等心已,為證道故,應求教誡,然後得彼證道;自此已上,皆求佛地。此等如是次第相續。

於中,為發心故,經言「此菩薩應生如是心」等。

為波羅蜜相應行故,經言「菩薩不住於物,應行布施」等。

為欲得色身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如是等。

法身復有二種,謂言說法身、證得法身。此證得法身亦有二種,謂智相、福相。言說法身者,謂修多羅等。為欲得此法身故,經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如是等。於不顛倒義想是為實想,應知如言執義,彼非實想。為欲得智相法身故,經言「有法如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是等。為欲得福相法身故,經言「若此三千大千世界」如是等。

為修道得勝中無慢故,經言「須嚧多阿般那頗作是念」如是等。

為不離佛出時故,經言「有法如來於然燈所」如是等。

為願淨佛土故,經言「須菩提!若有如是言:『我成就莊嚴國土。』」如是等。

為成熟眾生故,經言「須菩提!譬如有丈夫」如是等。

為遠離隨順外論散亂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恒伽河所有沙,復有爾許恒伽河」如是等。

為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故,經言「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地塵」如是等。

為供養給侍如來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以三十二大丈夫相見如來、應、正遍覺不」如是等。

為遠離利養疲乏熱惱於精進若退若不發故,經言「須菩提!若女人,若丈夫,捨恒伽河沙等身」如是等。於中,身有疲乏,心有熱惱,以此二種,於彼精進若退若不發。

為忍苦故,經言「若如來忍波羅蜜」如是等。

為離寂靜味故,經言「須菩提!若女人、若丈夫於此法門受持」如是等。

為證道時遠離喜動故,經言「世尊!云何菩薩應住」如是等。

為求教授故,經言「有法如來於燃燈如來所,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等。

為證道故,經言「須菩提!譬如丈夫,妙身大身」如是等。於中,妙身者,謂至得身成就,身得畢竟轉依故。大身者,一切眾生身攝身故。

自此已上皆求佛地。應知彼佛地復有六種具足攝轉依具足,所謂:國土淨具足,無上見智淨具足,隨形好身具足,相身具足,語具足,心具足。彼心具足中,復有念處、有正覺、有施設大利法、有攝取法身、有不住生死涅槃、有行住淨應知。

此行住淨中,復有威儀行住、有名色觀自在行住、有不染行住應知。此不染中,復有說法不染、流轉不染應知。

為國土淨具足故,經言「須菩提!若菩薩如是言:『我國土莊嚴成就。』」如是等。

為無上見智淨具足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乃至「若此三千大千世界」如是等。

為隨形好身具足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以色身成就見如來不」如是等。

為相身具足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如是等。

為語具足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作是念『我說法』耶」如是等。

於心具足中為念處故,經言「須菩提!非眾生,非不眾生」如是等。為正覺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頗有法如來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如是等。為施設大利法故,經言「復次,須菩提!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須彌山」如是等。

為攝取法身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如是等。「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相具足,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莫作是念」者,此義明相具足體非菩提,亦不以相具足為因也,以相是色自性故。

為不住涅槃故,經言「須菩提!如是念:『發行菩薩乘者,有法說斷滅』耶」如是等。

為不住流轉故,經言「須菩提!菩薩於福聚,不應受,不應取」如是等。受者,說有故。取者,取彼道故。如福聚及果中,皆不應者。

於行住淨中,為威儀行住故,經言「若有如是言:『如來若去』」如是等。

為名色觀破自在行住故,經言「須菩提!若復善家子,善家女,以所有三千大千世界中地塵」如是等。

於不染行住中,為說法不染故,經言「須菩提!若復菩薩,以無量無數世界」如是等。為流轉不染故,說偈言:「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於諸有為法,應當如是觀。」此偈顯示四種有為相,所謂:自性相,著所住味相,隨順過失相,隨順出離相。於中,自性相者,共相見識,此相如星,應如是見。何以故?無智闇中有彼光故,有智明中無彼光故。人法我見如翳,應如是見。何以故?以取無義故。識如燈,應如是見。何以故?渴愛潤取緣故熾然。於中,著所住味相者,味著顛倒境界故。彼如幻,應如是見。何以故?以顛倒見故。於中,隨順過失相者,無常等隨順故。彼露譬喻者,顯示相體無有,以隨順無常故。彼泡譬喻者,顯示隨順苦體,以受如泡故。若有受,皆是苦,故隨有應知:彼苦生故是苦苦,破滅故是壞苦,不相離故是行苦。復於第四禪及無色中,立不苦不樂受,以勝故。

於中,隨順出離相者,隨順人法無我,以攀緣故得出離,故說無我以為出離也。隨順者,謂過去等行以夢等譬喻,顯示彼過去行,以所念處故如夢;現在者,不久時住故如電;未來者,彼麁惡種子似虛空引心出故如雲。如是知三世行轉生已,則通達無我,此顯示隨順出離相。

彼住處等,略為八種亦得滿足,所謂:攝住處,波羅蜜淨住處,欲住處,離障礙住處,淨心住處,究竟住處,廣大住處,甚深住處。於中,攝住處者,謂發心。波羅蜜淨住處者,謂波羅蜜相應行。欲住處者,謂欲得色身、法身。離障礙住處者,謂餘十二種。淨心住處者,謂證道。究竟住處者,謂自此已上皆求佛地。廣大及甚深住處者,通一切處。

於初住處中,若說「菩薩應生如是心:『所有眾生』」如是等,此為廣大。若復說言「若菩薩眾生想轉」如是等,此為甚深。於第二住處中,若說「菩薩不住於事,應行布施」如是等,此為甚深。若復說言「彼所有福聚,不可量取」如是等,此為廣大。

如是於餘住處中,廣大、甚深等隨所相應應知。

已說住處。何者對治?彼如是相應行相行諸住處時,有二種對治應知,謂邪行及共見正行。此中,見者,謂分別也。

於初住處中,若說「菩薩應生如是心:『所有眾生』」等,此是邪行對治,生如是心是菩薩邪行。若復說言「若菩薩眾生想轉」等,此為共見正行對治。此分別執,菩薩亦應斷,謂「我應滅度眾生」故。

於第二住處中,若說「應行布施」,此為邪行對治,非無布施是菩薩邪行。若復說言「住於事」等,是共見正行對治。此分別執,菩薩亦應斷,謂「應行布施」故。

何者不失?謂離二邊。云何二邊?謂增益邊、損減邊。若於如言辭法中,分別執有自性,是增益邊。若於法無我事中而執為無,是損減邊。於中,若說言「世尊!若福聚,非聚」者,此遮增益邊,以無彼福聚分別自性故。若復說言「是故如來說福聚」,此遮損減邊,以彼雖不如言辭有自性,而有可說事,以如來說福聚故,此得顯示如是。「須菩提!佛法、佛法者,如來說非佛法」者,此遮增益邊。「是名佛法」者,此遮損減邊。於中,如來說非佛法者,顯示不共義。是名佛法者,顯示相應義。何者是相應?若佛法如說有自性者,則如來不說佛法,以雖不說亦自知故,是故無有自性;為世諦故,如來說名佛法。如是,於一切處顯示不共及相應義應知。

復次,佛法者,攝波羅蜜事及念處等菩提分應知。菩薩離此二邊故,於彼對治不復更失,故名不失。

何者地?此地有三種,謂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於中,十六住處顯示信行地,證道住處是淨心地,究竟住處是如來地。

云何立名?名「金剛能斷」者,此名有二義相應應知,如說入正見行、入邪見行故。金剛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是名金剛能斷。又如畫金剛形,初、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此顯示不共義也。

彼五種義句,上上依止應知,彼等皆依止地故說。

修多羅身相續,此義句今當說。世尊何故以寂靜者威儀而坐也?顯示唯寂靜者,於法能覺、能說故。

何故上座須菩提問也?有六因緣:為斷疑故,為起信解故,為入甚深義故,為不退轉故,為生歡喜故,為正法久住故。即是般若波羅蜜令佛種不斷。云何以此令佛種不斷也?若有疑者,得斷疑故;有樂福德而心未成熟諸菩薩等,聞多福德,於般若波羅蜜起信解故;已成熟心者,入甚深義故;已得不輕賤者,由貪受持修行,有多功德不復退轉故;已得順攝及淨心者,於法自入及見生歡喜故;能令未來世大乘教久住者故。若略說:疑者令見故,樂福德及心已成熟諸菩薩等攝受故,已得不輕賤者令精勤心故,已淨心者令歡喜故。

諸菩薩有七種大故,此大眾生名摩訶薩埵。何者七種大?謂:法大,心大,信解大,淨心大,資糧大,時大,果報大,如《菩薩地持》中說。

經言「善攝第一」,善攝者,於諸菩薩所,何者善攝?何者第一也?利樂相應為善攝第一,有六種應知:一時,二差別,三高大,四牢固,五普遍,六異相。何者時?現見法及未來故,彼菩薩善攝中,樂者是現見法,利者是未來世。何者差別?於世間三摩鉢帝及出世聖者聲聞、獨覺等善攝中差別故。何者高大?此善攝無有上故。何者牢固?謂畢竟故。何者普遍?自然於自他身善攝故。何者異相?於未淨菩薩善攝中勝上故。

經言「第一付囑」者,何者第一付囑?有六種因緣:一入處,二法爾得,三轉教,四不失,五悲,六尊重。何者入處?於善友所,善付囑故。何者法爾得?已得善攝菩薩,於他所法爾善攝故。何者轉教?「汝等於餘菩薩應當善攝」,是名轉教。此等三種,如其次第,即是不失及悲、尊重等應知。

何故唯問發行菩薩乘?為三種菩提差別故。以善問故,於上座須菩提所應稱「善哉!」

所有眾生、眾生所攝者,總相說也。卵生等者差別說也。又,受生、依止、境界所攝,差別應知。乃至化生等者,受生別故;若有色、若無色者,依止別故;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者,境界所攝別故。所有眾生界施設住、施設已者,謂上種種相住眾生界,佛施設說也。

「我皆令入涅槃」者,何故願此不可得義?生所攝故無過,以皆是生故。如所說,卵生等生並入願數者,彼卵生、濕生、無想及非有想非無想等則不能。

云何能令一切眾生入涅槃也?有三因緣故:難處生者待時故,非難處生未成熟者成熟之故,已成熟者解脫之故。

何故說無餘涅槃界,不直說涅槃?若如是,便與世尊所說初禪等方便涅槃不別故。彼自以丈夫力故,無佛亦得,但非究竟。何故不說有餘涅槃界?彼共果故,自以宿業,又值佛說而得果故,又非一向身苦有餘故。如是涅槃及有餘涅槃等,丈夫力果故、共果故、非究竟果故、非一向果故,是故說無餘。

「如是無量眾生入涅槃已」者,顯示卵生等生一一無量故。

「無有眾生得涅槃」者,此何義?如菩薩自得涅槃,無別眾生。何以故?若菩薩眾生想轉,則不名菩薩者。此何義?若菩薩於眾生所他想轉,非自體想,不名菩薩故。何以故?若眾生想、命想、人想轉,不名菩薩者。此何義?若以煩惱心,取眾生、命、人想轉,彼則有我想,及於眾生中有眾生想轉。菩薩於彼不轉已,斷我見故,得自行(行者謂五陰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彼菩薩非眾生、命、人取見者,此是其義。

復次,經言「菩薩應生如是心」者,顯示菩薩應如是住中欲願也。若菩薩我想轉,不名菩薩者,顯示應如是修行中相應三摩鉢帝時也。若眾生想、命想、人想轉,不名菩薩者,顯示應如是降伏心中攝散時也。如菩薩相應三摩鉢帝散時,眾生想亦不轉,如彼爾焰相住故。是故,無有眾生得涅槃者,此得成就彼欲願者攝諸住處為最勝,彼相應行相行餘住處時,依止欲願決定得故。此欲願義,不復解釋。

自此後,餘住處中,有五種隨所相應而解釋應知:一依義,二說相,三攝持,四安立,五顯現。

住處對治為依義;即彼住處為說相;欲願為攝持;住處第一義為安立;相應三摩提為顯現。

於波羅蜜淨住處中,經言「菩薩不住於物,應行布施」等,此為依義,顯示對治住著故。經言「應行施」者,此為說相,六波羅蜜初攝一切檀那體性故。檀那有三種:一資生施者,謂檀那波羅蜜;二無畏施者,謂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三法施者,謂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鉢羅腎攘波羅蜜等。若無精進,於受法人所為說法時,疲惓故不能說法。若無定,則貪於信敬供養,及不能忍寒熱等逼惱故,染心說法。若無智慧,便顛倒說法,多有過故。不離此三得成法施。

彼諸波羅蜜有二種果,謂未來、現在。未來果者,檀那波羅蜜得大福報;尸羅波羅蜜得自身具足,謂釋、梵等;羼提波羅蜜得大伴助、大眷屬;毘離耶波羅蜜得果報等不斷絕;禪那波羅蜜得生身不可損壞;鉢羅腎攘波羅蜜得諸根猛利及多諸悅樂,於大人眾中得自在等。現在果者,得一切信敬供養及現法涅槃等。

於中,若菩薩求未來果故行施,為住物行施,如所施物還望得彼物果,是故經言「不住於物,應行布施」。若求未來尸羅等果故行施,為有所住行施,是故經言「無所住,應行布施」。尸羅等果有眾多,不可分別故,總名有所住。若求現在果信敬、供養等故行施,為住色、聲、香、味、觸行施,故經言「不住色」等。若求現法涅槃故行施,為住法行施,故經言「不住於法,應行布施。」

又,經言「應行布施」者,即說攝持施之欲願故。經言「不住行施」者,即此不住,為安立第一義故。於中,以不住故,顯示如所有事第一義,不住物等是所有事。經言「菩薩應如是行施,不住於相想」者,此為顯示,謂相應三昧及攝散心,於此二時不住相想。如是建立不住已,或有菩薩貪福德故,於此不堪,為令堪故,世尊顯示不住行施福聚甚多猶如虛空,有三因緣:一遍一切處,謂於住、不住相中福生故;二寬廣高大殊勝故;三無盡究竟不窮故。

為欲得色身住處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應以相具足見如來不」此為依義,顯示對治如來色身慢故。

經言「相具足」者,此為說相,顯示如來色身故。上座須菩提言「不也」,為成滿此義故。世尊說「須菩提!所有相具足者,彼為虛妄」,此即顯欲願。於如是義中,應攝持故,及即是安立第一義。於第一義中,相具足為虛妄,非相具足為不虛妄。經言「如是諸相非相,應見如來」者,此為顯現,謂相應三昧及攝散心時,於彼相中非相見故。

為欲得言說法身住處故,經言「頗有眾生,於未來世於如是修多羅句說」等。於中,修多羅句說者,謂所有義應知。何者為句?如上所說七種義句。上座須菩提作是念「於未來世,無有生實想」者,為遮此故。世尊言「有正法欲滅時」者,謂修行漸滅時應知。

次後,世尊為如是顯示修行、如是集因、如是善友攝受、如是攝福德相應、如是實想中當得實想故,經言「有戒,有功德,有智慧者」,此增上戒等三學。顯示修行功德者,少欲等功德為初,乃至三摩提等。經言「已得供養無量百千諸佛,乃至一心淨信」等,此顯示集因。一心淨信尚得如是業,何況生實想也。經言「如來悉知」者,知名身。「如來悉見」者,見色身。謂於一切行、住所作中,知其心、見其依止故。此等顯示善友所攝。經言「生取無量福聚」者,此顯示攝福德。生者,福正起時故。取者,即彼滅時攝持種子故。

經言「是諸菩薩無復我想、眾生想轉」,乃至言「若法想轉,即為有我取」者,此顯示實想,對治五種邪取故。何者五邪取?一外道,二內法、凡夫及聲聞,三增上慢菩薩,四世間共想定,五無想定。第一者,我等想轉。第二者,法想轉。第三者,無法想轉,此猶有法取。有法取者,謂取無法故。第四者,有想轉。第五者,無想轉。是諸菩薩於彼皆不轉也,此中顯了有戒乃至當生無量福聚等。

經言「何以故」者,此言是中邪取,但法及非法想轉,非我等想,以想及依止不轉故。然於我想中隨眠不斷故,則為有我取,是故經言「是諸菩薩,若起法想,則為有我取」等、「若無法想轉,則為有我取」等。此我等想轉中,餘義猶未說。經言「則為有我取」者,於中,取自體相續為我想,我所取為眾生想,謂我乃至壽住取為命想,展轉取餘趣取為人想應知。

於中,言當生實想者,此為依義,顯示對治不實想故。言於此修多羅句說中者,此為說相,顯示言說法身故,即彼當生實想中言當生者,是欲願攝持者。是諸菩薩無復我想轉等者,是安立第一義。「須菩提!不應取法、非法」者,是顯了,謂相應三摩鉢帝及攝散心時,不應取法、非法者,於法體及法無我並不分別故。

又,言說法身要義者,經言「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栰喻法門,若解此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故法尚應捨者,實想生故;何況非法者,理不應故。略說顯示,菩薩欲得言說法身,不應作不實想。

為欲得智相至得法身住處故,經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有法如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正覺耶?」此為依義,顯示翻於正覺菩提取故,說法者正覺所攝故。經言「有法可說取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是為說相,顯示至得法身故。無有定法者,上座須菩提導佛意故——世諦故,有菩提及得,是為欲願攝持,以方便故,二俱為有;若如世尊意說者,二俱無有。為顯此故,言「如我解世尊所說義」等。

經言「何以故?如來所說法,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者,是安立第一義。由說法故、知得菩提故,於說法中安立第一義。於中,不可取者,謂正聞時。不可說者,謂演說時。非法者,分別性故。非非法者,法無我故。

經言「何以故?以無為故得名聖人」者,無為者,無分別義也,是故菩薩有學得名。無起無作中,如來轉依,名為清淨,是故如來無學得名。於中,初無為義者,三摩鉢帝相應,及折伏散亂時顯了故。第二無為,唯第一義者,無上覺故。自此已後一切住處中,皆顯以無為故得名聖人應知。前諸住處中未說無為得名,於此說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中無為已竟。

福相至得法身住處。云何顯示即彼所有言說法身,出生如來福相至得法身?於彼乃至說一四句偈,生福甚多,況復如來所有福相至得法身。以何因緣,於言說法身中如是說一四句偈能生多福?為成就此義故,經言「何以故?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從此出」者,於中,普集十法、行阿含故;諸佛世尊從此生者,世諦故言佛出生。以有菩提故,即此二並故,名為佛法。以菩提及佛故,經言「須菩提!佛法、佛法者,即非佛法」。

復次,經言「其所生福,勝彼無量阿僧祇」者,此為依義,顯示對治福不生故。於中,其福者,此為說相,顯示福相法身故。勝彼者,顯示欲願攝持故。經言「世尊!是福聚,即非福聚,是故如來說福聚」,及言「須菩提!佛法、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者,以此福聚及佛法,為攝取如來福相法身中安立第一義故、為隨順無為得名故,相應三摩鉢帝及折伏散亂不復顯了。

言「甚多,婆伽婆」、「甚多,修伽陀」二語者,顯示攝心、持心。以攝自心,故言受持。為他說者,解釋句味故。無量者,過譬喻故。阿僧祇者,顯多故。

金剛般若論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