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清匪反霸的决议

阳新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清匪反霸的决议
阳新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2月7日

一、如何加强和展开清匪反,安定社会秩序,使农民早日得到身案。

决议:1、加强农协会的组织。凡属恶霸狗腿和乘机混入农协组织内的破坏分子,应分别清洗出会,以利巩固农民阶级组织,保持农协内部纯洁。

2、彻底清查户口,对来历不明分子居住本处者,一律送其回籍。

3、匪特羁避居民间隐藏,应向政府报告。若有特不报应以通距论罪。邻居明知不报者,亦应给予适当处分。

4、恶霸之言语行动,应随时注意。

5、恶霸之来往人家,应视其举动如何,严密加以调查监视,以防乘机捣乱。

6、恶霸之来往信件,应严密检查。

7、加强政府扩大政策宣传,利用各种有效办法,争取散匪自首。

二、如何加强农民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协助政府工作,防止匪特的活动案。

决议:1、加强农民组织,积极组织农协会。但组织方式应是有计划、有步骤的,从上而下的统一领导。

2、假农会应一律解散,重新建立农协。

3、参加农协会应经过二至三人的介绍,并经上级农协会批准之。

4、倘有坏分子加入农协会,仍有不法行为继续发生,人民可向农协会提名检举之。

三、如何彻底清查农村枪支(包括公私枪支),行登记,以免被匪特掌提危喜人民案。

决议:1、展开广泛的宣传,使人民了解登记枪支的意义。倘有拒不进行登记,而被匪特利用抢劫民间等事,应以通匪济匪论罪。

2、农协会有权调查枪支,检举枪支,进行登记,各界人民有权检举,进行登记。

3、清理与清查过去枪支收据,以防坏人从中捣鬼暗藏枪支。

四、如何依法斗争恶霸,怎样禁止乱打乱斗案。

决议:1、斗争恶霸应采取说理斗争,要有理由有证据有证人,并经政府依法处理。

2、对恶霸之斗争,应将其罪恶行为呈报政府。经批准后再进行斗争。

3、不得乱斗乱打。

五、如何加强清匪反数育工作,提高农民政治觉悟案。

决议:1、加强人民教育,应多订新闻报纸,经常宣传全国胜利形势,揭穿匪待谣言,提高人民政治觉悟。

2、在农村各要道、集镇等地要设黑板报,由当地小学教员负责传达各种政策与全国形势。

3、酌量情形,召开农民训练班,进行政策教育,提高政治觉悟。

4、利用年关季节,召开数保或一保群众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对逃亡恶霸匪首,应如何描归案。

决议:1、人民应调查其确定的住址,向人民政府呈报,请求追回法办。

2、对万恶之匪首由人民呈报政府,以明令通缉。

3、知道恶霸之行踪,应向政府呈报。报告者,应给予奖励。若知匪不报查出后,应给予处分。

七、如何彻底查禁封違会道门非法活动案。

决议:1、凡属已加入反动会道门人员,应一律进行登记,倘有拒绝不登记,或登记后仍继续活动者,应依法处理。

2、人民有权监督封建会道门的非法活动,并向政府呈报之义务。

3、进行广泛的宣传,揭发会道门内幕。

4、解放后为逃避斗争钻进庙字者,应清洗出来。

八、民国十八年后,恶强占农民财产,强卖民间妇女,应如何清算案。

决议:1、强占的财产,应退还与赔偿。但需经农协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退还与赔偿。

2、恶霸已死,其子孙亦未作恶者,不能涉及子孙,但霸占之田地财物应退还农民。

3、当时强卖之妻,应按当时卖价若干折粮赔偿农民。如女人要求回原夫家者,得经政府以离婚之条例办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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