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23號解釋

(重定向自院解字第3023號
院解字第3022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23號解釋》
院解字第3024號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4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司法警察官署,對於特種刑事案件無聲請覆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