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9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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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94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5日 |
本院院解字第三一九一號代電,係就作戰期內在臺灣之日本軍政人員未受俘虜者而為解釋,至在臺灣之日軍俘虜,於作戰期內對日本國或臺灣人民構成犯罪行為,自應依陸海空軍審判法第十四條及俘虜處理規則第三十八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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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5日 |
本院院解字第三一九一號代電,係就作戰期內在臺灣之日本軍政人員未受俘虜者而為解釋,至在臺灣之日軍俘虜,於作戰期內對日本國或臺灣人民構成犯罪行為,自應依陸海空軍審判法第十四條及俘虜處理規則第三十八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