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94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94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5日 |
本院院解字第三一九一号代电,系就作战期内在台湾之日本军政人员未受俘虏者而为解释,至在台湾之日军俘虏,于作战期内对日本国或台湾人民构成犯罪行为,自应依陆海空军审判法第十四条及俘虏处理规则第三十八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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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5日 |
本院院解字第三一九一号代电,系就作战期内在台湾之日本军政人员未受俘虏者而为解释,至在台湾之日军俘虏,于作战期内对日本国或台湾人民构成犯罪行为,自应依陆海空军审判法第十四条及俘虏处理规则第三十八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