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35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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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5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356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35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6年2月1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902 頁
相關法條:貨物稅條例 第 3 條 ( 35.08.1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貨物稅條例第三條第六款所稱之棉紗 (已廢止之貨物統稅條例第三條第六款規定亦同) ,不包括已製成之棉布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