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27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54 頁相關法條:票據法 15 條 ( 18.10.30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票據法施行法第十五條既明定依票據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業經付款人保付之支票不適用票據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自無從為相反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