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聲明反對中共武力侵犯、破壞臺海和平 (民國111年)
嚴正聲明:反對中共武力侵犯、破壞臺海和平 新聞稿編號第009號 中華民國111年(2022年)8月3日 2022年8月3日 发布机关: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
網頁 |
大陸委員會今(3)日對中共當局藉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訪臺,對臺非理性、違反國際和平原則的惡意文攻武嚇,表達強烈抗議及嚴厲譴責,聲明如下。
一、中華民國政府對支持臺灣民主自由價值之國際友人到訪均表歡迎,裴洛西議長訪臺充分展現臺美長期堅定友誼及安全利益夥伴關係。我們深信,臺灣與2300萬人民之堅強民主韌性及國際社會對臺愈形強大的支持,必將遏止專制政體對我國家主權侵犯,共同維護印太區域和平穩定。
二、陸委會評估指出,中共此波高強度的恫嚇與報復行動,是企圖施壓國際社會放棄對臺灣的支持;未來不排除藉由進一步施壓影響臺海及區域情勢,使臺灣孤立無援,達成迫談促統之目的,此舉更將對整個東亞局勢的和平繁榮造成嚴重衝擊。陸委會呼籲民主國家團結一致、嚴正立場予以制裁遏阻,也嚴肅正告中共當局立即停止威脅挑釁行徑,切勿誤判情勢,釀成無法承擔之嚴重後果!
三、兩岸互不隸屬是客觀現狀,北京當局任何極限施壓,都無法改變此一事實。政府維護臺海和平之政策一貫、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不容「武力侵犯」。面對中共破壞臺海現狀、不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嚴重違反國際秩序的非法、不正當行為,政府已進行跨部會研商、密切掌握情勢審慎應對,防範對岸認知作戰與分化滲透;並與美國等周邊國家保持聯繫、合作處置;我軍方更已嚴密監控戒備,適時適切應對,請國人安心。
新聞聯絡人:吳先生
電話:2397-5589分機7003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