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棲寺僧約十章


《雲棲寺僧約十章》

第一 敦尚戒德約 编辑

破根本大戒者,出院。 誦戒無故不隨眾者,出院。 不孝父母者,出院。 欺凌師長者,出院。 故違朝廷公府禁令者,出院。 習近女人者,出院。 受戒經年不知戒相者,出院。 親近邪師者,出院。


第二 安貧樂道約 编辑

飲食不甘淡薄者,出院。 著豔麗衣服者,出院。 泛攬經事者,出院。 爭□錢者,出院。 田蠶牧養者,出院。 聚集男女做世法齋會者,出院。


第三 省緣務本約 编辑

無故數遊人間數還族舍者,出院。 習學應赴詞章笙管等雜藝者,出院。 習學天文地理符水爐火等外事者,出院。 習學閉氣坐功五部六冊等邪道者,出院。 好興無益工作者,出院。


第四 奉公守正約 编辑

非理募化者,出院。 侵尅信施者,出院。 擅用招提之物者,出院。 廢壞器用不賠償者,出院。 偏眾食者,出院。 不白眾動無主僧物者,出院。 臨財背眾苟得臨難背眾苟免者,出院。


第五 柔和忍辱約 编辑

破口相罵交拳相打者,出院。 威力欺壓人者,出院。 侮慢耆宿者,出院。


第六 威儀整肅約 编辑

戲笑無度者,出院。 褻瀆經像者,出院。 衣帽故不隨眾者,出院。 高聲爭論三諫不止者,出院。


第七 勤修行業約 编辑

無故屢不禮誦者,出院。 執事慢不行其事者,出院。 惡人警策昏沈者,出院。 試經久不通利者,出院。 不信淨土法門者,出院。


第八 直心處眾約 编辑

挑唆彼鬪爭者,出院。 樹立朋黨者,出院。 機詐不實者,出院。 謗訕清規誣毀清眾者,出院。 情識私結不正之友者,出院。


第九 安分小心約 编辑

大膽生事者,出院。 謬說經論者,出院。 妄拈古德機緣者,出院。 無知著述誤人者,出院。 招納非人者,出院。 自立徒眾者,出院。 擅留童幼沙彌者,出院。 己自不明好為人師者,出院。 哄誘他人弟子背其本師者,出院。 無大故擅入公門者,出院。 妄議時政得失是非者,出院。 輕心謗斥先聖先賢者,出院。 以常住產業與人者,出院。 侵占人產業者,出院。 另為煙爨者,出院。


第十 隨順規制約 编辑

令之不行禁之不止者,出院。 有過罰而不服者,出院。 住寺名不入僧次者,出院。 梗法不容知事人行事者,出院。 知事人更變成規者,出院。 凡事不白師友恣意妄為者,出院。 故與有過擯出人交往者,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