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张鼎丞
1964年12月26日
(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主席、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周恩来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将1959年以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会作报告。

从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国历史上不平凡的五年。

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克服了各种困难,取得了一个接着一个的胜利。我国整个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加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坚决贯初执行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方针政策,对敌斗争一直没有放松,治安管理也抓得很紧,全国治安情况是好的,各类犯罪案件是一个下降的趋势,捕人也逐年减少。今年1至11月,全国发生的反革命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34;发生的刑事案件,减少20%: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人犯,比去年同期减少62%。今年的发案数和捕人数,都是建国以来最少的一年。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坚强的、现固的。

这几年,我国的阶级斗争很尖锐。国内反动阶级的残余势力,利用我们在经济上遇到的暂时困难,同帝国主义、各国反动派和现代修正主义的反华大合唱相呼应,向我们发动了猖狂的进攻。有关这方面的情況,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作了详细的论述,我就不多讲了阶级斗争的实践充分证明,毛主席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问题的分析和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十分英明的。在整个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的很长时期内,势必存在着反复的、激烈的阶级斗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阶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必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1962年冬季以来,根据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全国农村和城市,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反击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的猖狂进攻。现在,这个运动正在蓬蓬勃勃地深入发展。这次城乡社会土义教育运动,是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为广泛、更为复杂、更为深刻、更大规模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群众运动。在这次运动中,放手发动群众,依靠工人阶级、贫农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把运动搞深搞透,建立起坚强的阶级队伍,革新教育干部和群众,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阶级觉悟,就可以巩固社会主义阵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对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改造、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路线,是党中央、毛主席的贯思想。毛主席历来教导我们,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专政工作是广大群众自己的事情。毛主席强调,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坚决依靠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 和其他革命分子,向反动势力实行专政,并且用强迫劳动等办法,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在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要放手发动群众,把有复辟活动和破坏活动的分子,彻底揭发出来,开展说理斗争,制服他们。除了行凶报复,系人、抢劫、放火、放毒因而民愤很大的现行犯必须立即逮捕法办以外,基本上实行“一个不杀、大部(95%以上)不捉”的方针,把他 们放在群众中就地改造。毛主席还指示,政法部门的工作,必须同党的工作、群众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专门工作是需要的,但主要是依靠群众。毛主席的这些指示,是对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创造性发展。

面对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形势,根据党中央、毛主席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的指示,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检察机关,必须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出发,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加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更好地为打垮资本主义勢力和封建势力的猖狂进攻,挖掉修正主义根子、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伟大历史任务服务。

因此,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一方面分期分批地抽调干部参加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社教运动工作队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运动中的各项工作,小好需要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并且,通过实际斗争,使检察干部增强群众观点和阶級观点,学会依靠群众,特别是依靠工人、贫衣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解决敌我矛盾,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的本领。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毛主席关于依靠群众、加强专攻的指示,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对敌斗争的经验,大力推行依靠群众办案。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办案的工作,有了显著的进步。过去不少检察干部,往往习惯于“坐堂办案”“就案办案”,和单纯依靠法律惩办解决问题。现在,许多检察机关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以及检察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一般都是深入到发案的地方,通过“四同”,依靠群众,查明事实证据,研究前因后果,弄清案 件性质。对于需要批判斗争的犯罪分子,还发动群众,摆事实,讲道理,开展说理斗争。把犯罪分子斗倒制服以后,根据案件的情况、群众的意见和政策法律,作出处理决定。凡是行凶报复、系人、抢劫、放火、放毒等重大现行犯,以及其他罪恶大、证据确凿、又不悔改,绝大多数群众要求逮捕的犯罪分子,就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凡是罪恶不大、低头认罪、愿意悔改,群众能够管得了的犯罪分子,就不采取逮捕、起诉的办法,放在群众中就地改造。依靠群众改造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还经常深入群众进行考核,检验办案效果。

检察机关实行依靠群众办案,效果很好。

第一,使办案同阶级斗争全局紧密结合,更好地为阶级斗争服务。

检察机关办理的犯罪案件,都同当时当地的阶级斗争有密切的联系。深入群众办案,就可以更好地了解当时当地阶级斗争的情况,从阶级斗争形势出发,依靠群众,特别是依靠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揭露和解决案件本身的问题,并且揭露案件有关的坏人坏事,挖出上下左右的根子,把案件办深办透,更好地为阶级斗争服务。 各地有不少这样的事例。例如,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今年5月办理后堤大队贫农胡桃中被迫自杀的案件时,派干部到发案的地方,深入样众,访贫问苦,依靠贫农、下中农进行调查。经过40多天的细致工作,彻底查明,这个大队的大队长李德明,原来是有雇工剥削的小业主,土匪的儿子;大队保管魏启海,解放前是个烟毒犯、地痞流氓。他们窃取了大队的领导权以后,贪污盗窃,破坏集体经济,打骂群众,奸污妇女,包庇反革命,陷害好人,无恶不作。贫农胡桃中就是由于检举揭发他们的罪行,而被他们通死的。并且还查清了他们的这些罪恶活动,是在一个当过汉好、伪保长、国民党军官的反革命分子李长清的幕后指挥下干的。检察机关在彻底查明他们的罪行以后,发动群众同他们展开了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并且根据群众的意见,对犯 罪分子分别作了处理。群众对于通过办理这个案件,胜利地进行了一场阶级斗争,清査出坏人,夺回了领导权,都很满意。

依靠群众办案,还可以针对当时当地的阶级斗争情况,选择典型案件,大张旗鼓处理,允分利用犯罪分于作反面教员,使厂大群众提高阶级斗争观念,积极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效地预防犯罪。今年8月以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配合公安机关和法院,在工厂、企业、学校、农村,分别召开了巡回宣判大会,大张旗鼓地处决了3名实行反革命报复的强奸杀人犯和处理了批流氓犯罪分子,效果很好。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坏人,有流氓行为的人,受到很大震动,有些向政府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动员广大群众的力量,有效地制服改造犯罪分子。

检察机关深入群众办案,把政策法律交给群众,把群众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使广大群众把办案当做自己的事情,就能充分发挥群众对敌专政的威力,不仅可以有力地制服犯罪分子,而且可以有效地改造犯罪分子。

群众最了解案情,最熟悉犯罪分子的根底,犯罪分子也最怕群众。依靠群众揭露、批判犯罪分子,就能真正把他们斗倒制服。有些经过政法部门多次调査、审讯,一直顽抗、拒不认罪的犯罪分子,当群众起米同他们开展面对面的斗争,他们就不得不低头认罪。山东省禹城县,有一个反革命分子肖敬起,参加还乡团时系死杀伤我干部和群众6人,当地解放后,潜逃在外18 年,今年3月捕获归案。这个反革命分子,自以为事18年,政府无法查清楚,一直拒不认罪。后来,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干部,把他带到当地去,依靠贫农、下中农,充分发动群众同他斗争。群众异常气愤,纷纷起来揭发他残杀干部和群众,进行阶级报复的血腥罪行,死者家属和被害人还拿出肖敬起的罪证,同他当场对质。这个反革命分子在群众的成力面前,终于被制服了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群众发动起来以后,不仅可以有力地制服犯罪分子,而且増强了群众就地改造犯罪分子的信心。群众原来要求逮捕法办的有些犯罪分子,经过群众自己斗争制服以后,他们认为留在当地改造比较有利,就不要求把矛盾“上交”了。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今年6月办理的唐福高反革命破坏案,是个很好的例子。唐福高出身于资产阶級家庭,因反革命罪判过徒刑,刑满释放后,安置在上海橡胶模型厂做工。他对党怀有刻骨的仇恨,采用各种手段,拉拢腐蚀了20余名落后的青年,煽动他们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唆使他们偷渡出国,遣成了很大的危害。工厂的干部和职工群众,要求逮捕法办这个反革命分子。检察院考虑到只逮捕唐福高,还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于是携卷下」,通过参加劳动,依幕老工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发动群众同唐福高展开说理斗争,彻底揭露了这个反革命分子的丑恶面目,把他斗倒制服。很多职工表示:“现在眼睛擦亮了,敌我分清了,我们全」职工完全可以把唐福高管住,进行改造。”检察机关接受了群众的意见决定把这个反革命分子放在厂里,由群众监督改造。最近,区检察院又派人去进行了考察,职工对这个反革命分子的管教工作做得很认真。

第三,把检察机关的专门工作同群众结合起来,更好地保证办案的质量。

实行依靠群众办案,使检察工作建立在广大群众的基础上,我们的眼睛更加明亮了,耳目更多了,可以听到群众的真心话,弄清案件的事实真相,鉴别证据的真伪,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矛盾。同时,还可以更好地发挥公安、检察、法院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作用,有些坐在机关里发现不了的问题发现了,弄不清的问题弄清了,互相间意见不一致的,也容易分清是非、统一认识了。这样,就能够正确地作出逮捕或不逮捕、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更好地保证办案质量,防止错、漏案件,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例如,福建省龙溪县檢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陈文星盗窃案,原来认定陈文星盗窃供销社的棉布485尺。县检察院在审査案卷中,发现赃物的下落不明,就同公安机关一起,深入群众进行调查。贫农、下中农反映,供销社的布可能是坏分子黄世树偷的。因为这个人平日好逸恶劳,供销社的棉布失窃后,表现反常,生活挥,并且一次做了9件衣服。经过反复调奋,证明贫农、下中农反映的情况都是事实,黄世树做衣服的布正是供销社失窃的。终于找到了真正的盗窃犯,防止了错案。又如,湖南省流江县白沙公社,今年4月发生了一起贫农代表陈海清被富裕中农陈德芳殴打致死的案件。开始县政法机关只是作为一般斗殴致死案件,将陈德芳逮捕起诉。省政法工作组发现这个案件事实不清,性质不明,就深入当地,依靠群众,进行调査。査明陈海清生前一贯立场坚定,从土改以来,一直同坚持资本主义道路、破坏集体经济的富裕中农陈德芳作斗争,因而陈德芳怀恨在心,今年4月,借故将陈海清打死,实行阶级报复。省政法工作组改变了县的政法机关对案件性质的错误认定,肯定这是件严重的阶级报复案件,重新作了处理。

第四,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促进检察干部的革命化。

通过依靠群众办案,绝人多数检察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依靠群众专政、依靠群众办案的伟大意义,体会到要办好案子、做好检察工作,必须从阶级斗争出发,坚决贯初群众路线、阶級路线,依靠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开始改变了单纯依靠司法机关的力量,简单米取法律恋办段解决的老概念、老框框。规在,个少同志对 于只坐在机关里办案,总感到不那么踏实。检察干部走出机关,下乡下厂实行“四同”,依靠群众办案、调査敌情的,比过去增多了,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作风也有了转变。不少检察长都亲自到群众中去调查处理案件。据24个省、市、自治区检察院统计,今年上半年,先后派出83个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几年来的实践,更加证明党中央、毛主席关于依靠群众专政、依靠群众办案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这是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这个方针,必须使广大检察干部从思想上明确解决这样一个原则问题:我们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依靠广大群众,还是依靠少数“专家”?是依靠群众的革命斗争,还是单纯依幕法律手段?这是检 察⊥作上两种思想、两条路线的斗争,是进一步清除资产阶级、封建阶级旧法思想的大革命。只有认真搞好这个革命,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依靠群众专政、依靠群众办案的方针,使检察机关的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真正建立在广大群众的基础上。

现在,我国阶级斗争仍然很激烈,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全体检察千部,必须认清阶级斗争形势,适应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需要,积极为运动服务。

第一,必须教育检察干部认清当前阶级斗争形势,紧紧跟上形势。

这两年来,检察干部对于阶級斗争形势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伟大意义的认识,是逐步提高的;但是,总的来说,认识还很不够。思想落后于形势,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我们要求检察干部,通过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检察工作的实践,提高自己的思想。充分认识,阶级斗争的严重性、复杂性;充分认识,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一场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 变、资本主义复辟和反资本主义复辞的严重斗争。下定彻底革命的決心,坚定不移地站在革命人民一边,坚决同阶级敌人作不调和的斗争,当革命的促进派。

第二,必须使检察工作适应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需要,积极为运动服务。

现在,我们有相当一部分检察机关的工作,同当前社会主义革命深入发展的形势还不适应。有些检察干部办案缺乏阶级分析的观点,把运动中某些反革命报复案件,当做一般的刑事案件处理;有些干部迷信办案工作的些老经验、老办法,浸沉于繁顕的手续程序,挑一些不必要查问的枝节问题,因此,就不能使办案工作有力地支持革命的群众运动。这种状况,必须切实加以改变。

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从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需要出发,进一步贯彻依靠群众专政、依靠群众办案的方针,坚决打击特务间谍、反革命报复、组织反革命集团、反动会道门复辟、杀人、放火、放毒、抢劫、强好、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重大的现行犯罪分子,严谢处理抗拒和破坏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行阶级报复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今后,我们在办案工作中,仍然必须贯切基本上“一个不杀、大部(95%以上)不捉”,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监督改造犯罪分子的方针。但是,对于必须速捕的要坚决速捕,非杀不可的还是要杀掉,坚决为革命人民撑腰,支持群众的革命斗争。办案工作中必要的规章制度还是要有,但是一定要有利于群众的革命斗争,决不能用繁琐手续和清规戒律去束缚革命的群众运动。

第三,必须认真整顿检寮队伍,切实改进思想作风。

我们的检察队伍总的是好的,是经得起考验的。由于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阶级敌人总是千方百计地企图夺取这个“刀把子”,因此,阶级斗争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反映也很强烈。现在,有的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权,已经被阶级敌人夺了。有少数检察干部丧失立场,违法乱纪,蜕化变质。还有些检察干部革命精神不振作,原则性不强,骄做自满,固步自封,高高在上,“关门办案”,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决心把各级检察机关的“五反”运动摘深搞透。通过“五反”运动,夺回被阶级敌人篡夺了的领导权,清除混进来的敌对阶级分子以及蜕化变质分子,使检察机关这个“刀把子”,真正掌握在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干部手里。通过“五反”运动,教育广大检察干 部,提高阶级觉悟,划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马列主义和修正主义的政治界限,树立坚强的阶級观点和群众观点,坚定不移地为大多数人服务,发扬艰苦奋斗,勤恳负责,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

今后,我们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加强经常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干部努力学习马克思宁主又、毛泽东思想,坚持领导干部下去蹲点的制度,坚持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学习解放军、大庆、大赛的彻底革命的精神,使检察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革命化、群众化、有战斗力的队伍,更好地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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