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1990年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国务院总理 李鹏
1991年3月25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1992年政府工作报告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1年3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鹏作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
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

——1991年3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请各位代表连同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立足点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八十年代,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的十年。这十年,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全面开创了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先后胜利完成了第六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提前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为九十年代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一九九○年同一九八○年相比,农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八十四点六,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六点三。粮食总产量先后登上三千五百亿公斤和四千亿公斤两个台阶,一九九○年达到四千三百五十亿公斤,棉花、油料、肉类、水产、水果等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为解决人民温饱问题提供了物质保障。农、林、牧、副、渔各业都有很大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发生明显变化,非农产业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一九八○年的百分之三十一点一提高到一九九○年的百分之五十四点六。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现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已达到九千多万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为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开创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

――工业生产迅速增长。一九九○年同一九八○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二点三倍,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二点六。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一九八○年到一九九○年,原煤由六点二亿吨增加到十点八亿吨,原油由十点零六亿吨增加到一点三八亿吨,发电量由三千零六亿千瓦小时增加到六千一百八十亿千瓦小时,钢由三千七百一十二万吨增加到六千六百零四万吨,水泥由零点八亿吨增加到二点零三亿吨。消费品工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加快,花色品种丰富多采,市场供应充裕,改变了过去那种品种单调和供应紧张的状况。工业技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明显提高,一些产品和产业步入世界先进行列。

――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步伐加快。十年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二点七七万亿元,超过前三十年的总和。其中,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一点零八万亿元,建成投产包括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方面的大中型项目一千多个。投入更新改造资金五千四百七十亿元,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四十点九万项。一大批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成投产,经济的薄弱环节有所加强,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城乡建设取得明显成就,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增添了后续力量。

――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九九○年同一九八○年相比,进出口总额由三百八十一亿美元增加到一千一百五十四亿美元,增长两倍以上。其中出口总额由一百八十一亿美元增加到六百二十一亿美元,增长二点四倍。出口商品结构有很大变化,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一九八○年的百分之四十九点七上升到一九九○年的百分之七十四点五。改革开放以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一百八十九点八亿美元,兴办外商投资企业二万多家。借用外国贷款四百五十八点二亿美元,建设民用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油田、电力、化工等项目五百五十个,补充了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一大批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了国内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以及国际旅游业,也得到很大发展。

――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都有较大发展。十年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十一万多项,其中获国家奖励的近万项,一些领域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共实施专利五万多项,推广了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提高了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正负电子对撞机、重离子加速器、同步辐射实验室等大型科研项目的相继投入使用,“银河”巨型计算机的研制成功,水下导弹、“长征二号”大推力捆绑式火箭、“亚洲一号”通讯卫星的成功发射等,表明我国在高能物理、计算机技术、运载火箭技术、卫星通讯技术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社会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也有不少进展。到一九九○年,已经有百分之七十六以上的县普及小学教育,多数城市普及了初中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技术培训迅速发展;高等教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体系。十年来普通高等学校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四百三十五万人,研究生近二十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共培养三百七十四万人,为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促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向小康过渡;少数地区已经实现小康;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的少数地区,人民生活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成就。一九九○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千三百八十七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六百三十元,剔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一九八○年增长百分之六十八点一和百分之一百二十三点九。一九八○年到一九九○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三点九平方米增加到七点一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九点四平方米增加到十七点八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拥有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显著增加。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一九八○年只有四十元,一九九○年达到六百一十五元。这十年是人民生活改善最多的十年。

――国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一九九○年同一九八○年相比,国民生产总值由四千四百七十亿元增加到一万七千四百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一点三六倍,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九。国民收入由三千六百八十八亿元增加到一万四千三百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一点三一倍,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八点七。生产门类更加齐全,资源开发能力明显提高。一些重要工农业产品产量跃居世界前列。钢、化学纤维由世界的第五位升至第四位,有色金属由第七位升至第四位,发电量由第六位升至第四位,煤炭、水泥由第三位升至第一位,乙烯由第十五位升至第八位,粮食、棉花、肉类、布匹已居世界首位。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产品的人均占有量还比较低,但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是极为明显的。

八十年代,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这是过去十年所发生的最深刻的变化,也是取得上述巨大成就的最基本的推动力。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的成功,推动了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其他领域的改革。在城市,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相应进行了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物资、商业、外贸、价格、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科技、教育体制和政治体制也进行了改革。通过改革,经济体制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单一的公有制结构,逐步变化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的分配制度,逐步变化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过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变化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经济体制改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经济大踏步走上世界舞台。我们先后创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开放了大连、天津、上海、广州等十四个沿海城市,开辟了十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以及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经济开放区。一九九○年中央又决定开发和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对内陆周边国家的开放正在逐步展开。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们在八十年代所取得的成就是伟大的。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自满。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深刻转变中,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有一个过程,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过一些缺点和失误。主要是:一度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经济发展和改革中都出现过求成过急,一度造成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国民经济的某些方面过于分散,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正确的加以坚持,不足的加以完善,失误的加以纠正,思想政治领域出现新的转机,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物价指数大幅度回落,农业连续两年获得丰收,工业增长速度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出口贸易持续增长,经济秩序有所改善。在治理整顿中,改革开放不仅没有停滞,而且在继续深化和发展,并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国民经济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保持了适度增长。一九九○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百分之五,农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六点九,工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七点六。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共同奋斗的结果,是来之不易的。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产成品积压较多、经济循环不畅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经济效益差、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国家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经济体制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理顺;在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下,还存在着某些不安定的因素。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并且认真加以解决,决不可掉以轻心。

我国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提供的经验是非常丰富的。集中到一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在八十年代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就,近两年来所以能够在外有压力,内有困难的情况下不断前进,使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践再一次雄辩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创造力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尽管在前进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正确道路走下去,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功是大有希望的。

二、主要奋斗目标和基本指导方针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正确反映了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不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进程。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走过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今后十年,我们要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更重要的一个发展阶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精神,《纲要(草案)》规定了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本要求。主要是: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一九八○年翻两番;全国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

第二步战略目标的上述基本要求,反映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振兴中华、强国富民的迫切愿望和雄心壮志。其主要精神有两点:第一,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发展作为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基础。不仅对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数量有明确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第二,强调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这将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和下世纪初叶的持续发展提供经济体制、政治、思想和其他方面的保证。

《纲要(草案)》提出,今后十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六左右。这个要求是积极的,也是留有余地的。这个增长速度虽然比前十年低了一些,但由于现在的经济规模比十年前大得多,今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所包含的绝对量要大得多。达到了这个平均增长速度,就可以实现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年翻两番的既定目标。在八十年代经济迅速增长的基础上,再连续十年保持百分之六左右的速度,到二○○○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就一定能够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虽然那时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比较低,但由于分配制度比较合理,避免两极分化,坚持共同富裕,可以在总体上使全国人民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大体用了四十年时间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现在要在今后十年从温饱达到小康,这无疑是一项极其宏伟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

我国经济还不发达,人口增长的压力很大。要解决各种经济社会矛盾,改善人民生活,逐步实现现代化,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不行的。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该努力争取经济发展有较快的速度。但是,建设不能急于求成。对速度要求过高,往往容易造成经济不稳定。根据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经济态势,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今后十年要求保持百分之六左右的中速增长,就是为了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攀比速度的偏差,以便创造条件,保持重大比例关系协调,推动科技进步,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速度,才是实实在在的、没有水分的、有后劲的速度。同时,只有长期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避免大起大落,才能为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创造出较宽松的环境,这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必需的。

关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得非常明确,在今后十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要坚定不移地加以贯彻。这些基本指导方针主要是:

第一,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十二大和十三大,在深刻总结历史的和当前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中共中央的《建议》,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精辟地概括了十二条主要原则,这就是: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专心致志地搞好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和其他领域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企业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采取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等多种形式,通过举办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和实行必要的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发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对它们加强正确的管理和引导;

――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鼓励先富起来的帮助未富起来的,以利于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遗产,借鉴和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分裂;

――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和实践,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逐步实现;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理论和组织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这十二条,有些是我们几十年来所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有新的发展,充实了新的内容;有些则是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鲜经验的总结。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昌,其中凝结了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卓越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就是沿着以这十二条为基本轮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走过来的,因而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九十年代的奋斗目标,最根本的保证,就是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全面落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方针政策,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经过八十年代的努力,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但是,原有体制的弊端还没有完全消除,在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要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的诸多矛盾,顺利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在剧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与活力。把改革开放和不断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我们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国内外的经验都证明,不改革开放不行,改革开放不坚持正确方向也不行。今后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并进一步努力探索,使改革不断深化,开放更有成效。

第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这条方针是长期正反两个方面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实现到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持续,就是保持经济每年都有适当的发展速度;稳定,就是稳步前进,避免大起大落;协调,就是按比例发展。持续、稳定、协调三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比例协调,是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按比例的速度才是合理的、效益好的、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速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最重要的是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防止急于求成的倾向。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潜力,促进经济增长,又要防止国民收入超额分配,造成通货膨胀。要坚持速度与效益的统一,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

第四,坚定不移地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自力更生与实行对外开放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实行对外开放,利用国外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有利于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另一方面,只有坚持自力更生,把立足点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础上,才有条件更好地扩大对外开放。九十年代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争取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智力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但也要准备更多地依靠国内资金和自己的力量进行建设。要克服经济建设中资源相对不足和资金短缺的困难,最重要的,是千方百计地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努力克服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中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今后十年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时期,都必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思想。

第五,坚定不移地贯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任何时候也不能忘记,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克服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既是我们的重要目标,又是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使人们有正确的前进方向,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民族的凝聚力。这是我们的真正优势所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密切配合,井同努力,尽心尽责,广泛吸引群众自觉参与,把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

上述基本指导方针,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规定了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正确途径。在今后十年的各项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基本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全面加以贯彻。在基本方针不变的前提下,具体的政策措施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要通过大量的工作,把已经确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提交大会审议的《纲要(草案)》,是把制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结合起来考虑的。这是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许多问题是有连续性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科技攻关课题以及人才培养等,也往往不是在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能够完成的。从今后十年经济发展的总趋势和奋斗目标来确定五年计划,可以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纲要(草案)》对十年规划不可能定得过细,只能规定主要目标、基本任务、重大方针政策和若干重要指标。“八五”计划因为现在就要执行,规定的指标多一些,项目具体一些,但重点也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任务、政策以及改革开放的总体部署上,比较详细和具体的计划将在年度计划中制定。在“八五”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对现在规定的指标加以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在“八五”后期,还要制定“九五”计划。现在,治理整顿的任务尚未完成,“八五”计划的头一年或更长一点时间,要继续进行治理整顿,在治理整顿中求发展。在转入正常发展以后,还要继续完成治理整顿遗留下来的某些任务。

一九九一年是执行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第一年,又是继续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在继续保持总量平衡,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经济适度增长。要汲取过去丰收以后就放松农业的教训,继续加强和发展农业。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力争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方面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认真组织好“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并且年复一年地长期抓下去,切实抓出成效。要加强财政税收工作,控制集团消费,努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缩小财政收支差额。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努力保持社会安定和正常秩序,努力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要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争取“八五”计划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关于经济建设

关于今后十年的经济建设,总的出发点是,按照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纲要(草案)》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继续努力保持经总量的平衡。

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既要保证各方面建设资金的需要,又要使人民生活逐步有所提高,经济总量平衡面临许多矛盾。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防止国民收入超额分配和通货膨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从历史经验看,经济发展出现大起大落,主要是指导思想上片面追求高速度,建设规模过大,消费基金膨胀,导致国民经济总量不平衡和重大比例失调,最后不得不进行调整。从这两年来的现实情况看,治理整顿所以能够取得明显成效,首先是经济总量控制得比较好。今后十年,要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避免出现大的波折,最重要的仍然是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特别是保持财政、信贷、外汇收支和物资的各自平衡以及它们之间的综合平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安排,都要量力而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生活消费的增长要与生产的发展相适应。由于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有一个过程,财政体制“八五”期间仍将基本维持现行财政包干格局,制约着国家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重点建设投资、国防经费、科学教育事业费必须适当增加,而每年大量的企业亏损和物价补贴,以及其他一些开支,只能逐步压缩下来。因此,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很大,每年都还有一定数量的财政赤字。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尽可能减少一些赤字。现在各方面要求财政给照顾、给优惠的呼声比较高,要下决心不再开新的口子,防止出现新一轮的减税让利。银行信贷要继续坚持稳定货币的方针,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把货币发行量和贷款总规模保持在经济发展合理需要的范围内,避免通货膨胀。要及时结汇,努力增加对外贸易收汇和非贸易收汇,保持适度进口和合理的外债规模。

现在各地区、各部门提出要在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上的项目,加起来的总规模,已经大大超出资金和物资供应的可能。虽然有些项目从地区或部门的局部来看,是需要上的,其中有的项目也已经过论证,但从全局来看,财力物力就那么大,不能不分别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有所取舍。《纲要(草案)》所列的建设项目,是要在五年至十年的时间内陆续开工兴建的,各个年度的投资规模要根据资金的可能,具体加以安排。年度间要保持大体均衡,循序而进,不能一哄而上,打乱仗。

(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并逐步走向现代化。

经过八十年代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我国产业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农业和消费品工业得到加强,第三产业发展加快,新兴产业有所发展。但是,长期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在发展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当前产业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仍然比较脆弱;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加工工业总规模偏大,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低;第三产业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今后十年,随着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领域拓宽,选择性增强,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都要求我们更加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应该看到,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发生并且正在发生产业结构的重组和升级。我们能不能抓住机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使之上升到新的等级,不仅直接关系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将对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产生长远的影响。

根据这种情况,《纲要(草案)》把产业结构调整放在今后十年经济建设的突出位置。主要要求是:

――大力加强和发展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九十年代我们面临着这样的矛盾:一方面,随着人口增加和向小康水平过渡,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可能很快提高,人均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加上受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制约,发展农业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纲要(草案)》规定九十年代粮食产量要先后登上四千五百亿公斤和五千亿公斤两个台阶,并且对增加棉花、油料、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发展林、牧、渔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完成农业发展的任务,《纲要(草案)》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包括: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植树造林,搞好防汛抗旱;进一步抓好科技、教育兴农;努力改革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等等。切实加强管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对于农业生产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根据这些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今后十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两年通过治理整顿,调整结构,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的紧张状况有所缓和,某些产品在某些地方甚至一度出现过剩的情况,这是经济紧缩条件下的暂时现象。从长远来看,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由于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价格和收费偏低,这就要求我们及早安徘,实行投资倾斜政策,采取多种途径,筹集必要的资金。《纲要(草案)》对能源、交通、邮电通信、重要原材料等方面的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我们要像“一五”时期成功地抓一百五十六项重点工程建设那样,集中力量,齐心协力,高质量高效益地搞好一批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使它们如期形成综合生产能力。要适当增加银行贷款,并建立煤炭、电力、石油和铁路建设基金,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要逐步调整和理顺基础产品的价格和收费,增强基础工业的发展能力。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使它同重点建设协调发展。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多方筹集资金,进行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大力改组改造和提高加工工业。我国加工工业规模已经不小,今后十年的发展重点,是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把现有企业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压缩一部分超过合理需求的加工工业生产能力,淘汰一批消耗高、性能差、污染已严重的落后产品。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对生产批量小,成本高,效益差的企业进行调整,推进专业化分工和联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以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

――积极发展建筑业。从温饱走向小康,人民生活的提高,将较多地体现在居住条件的改善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纲要(草案)》规定今后十年建筑业要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建筑业可以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建筑业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各项建筑都要切实保证质量,力求降低成本。要积极推广立足于国内的新型建筑材料。

――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考虑到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目前又比较落后的状况,《纲要(草案)》对第三产业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商业、物资、金融、保险、旅游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资金积累,活跃城乡经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和人民生活的质量,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八十年代的发展中,由于经验不足,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也产生过一些混乱现象。经过治理整顿,这些混乱现象已经有所克服或者正在克服。我们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加强管理,使第三产业得到较快而又健康的发展。

(三)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和资源分布很不平衡。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以及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各种优势的发挥和经济的合理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八十年代全国经济和地区经济都有很大发展,生产力的地区布局也有新的变化,但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和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是,各地重复建设项目过多,产业结构趋同,资源配置不合理,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严重,妨碍了合理的生产协作和商品流通。今后十年,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兼顾、共同富裕的原则,逐步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为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与全国统筹规划的关系。国家要鼓励和支持各个地区发挥优势,加强指导和协调,使各个地区都能够在自己的优势产业上得到发展。同时也必须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出发,加强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全国统一的经济体系和统一市场,是发展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也是发挥地区优势的前提。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不利于生产力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妨碍地区优势的发挥。地区经济发展,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但在制定国家产业政策的时候,也必须注意发挥地区优势,才能促进全国经济和地区经济同时得到发展。

第二,正确处理资源富集地区与加工工业集中地区的关系。加工工业集中地区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和出口创汇产品,减少资源消耗。要使那些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较高、运输量较大的工业,在能源充足、资源富集的地区得到较快的发展。资源富集地区在加快资源开发的同时,要适当发展一些加工工业。要注意东西走向交通干线的建设,促进沿海与内地在商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交流。

第三,正确处理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关系。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活水平有差异,这是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形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经济发达地区都要努力帮助较不发达地区改变面貌,使各个地区都能得到发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继续贯彻执行扶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老根据地和边疆地区发展的各项现行政策,争取在今后十年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区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使经济面貌和人民生活都有显著改善。国家要继续对这些地区给予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并将安排一批矿山、水利、交通和工业项目,以带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今后十年,国家对贫困地区还要继续实行以工代赈政策,增加农民的劳动投入,改造坡地和中低产田,为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创造条件。经济发达的沿海省、市应当分别同经济较不发达的省、区签订协议或合同,采取经验介绍、技术转让、人才交流、资金和物资支持等多种方式,在互利的基础上帮助它们加快经济发展。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要大力发展农、林、牧业,建设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一些加工工业项目,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使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四)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

提高经济效益是今后十年经济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已经讲了多年,在不少方面也有进步,但总的来说经济效益差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生产消耗高,产品质量低,建设浪费大,资金周转慢,劳动生产率低,企业亏损严重,仍然普遍存在。不少技术经济指标不仅明显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有的甚至低于我们历史上曾经达到过的最好水平。同行业中落后企业和先进企业的差距也很大。效益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诸多困难的症结所在。今后十年以及整个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面临着人口众多,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短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落后,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浪费资源的粗放经营是没有出路的,必须在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大功夫,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纲要(草案)》要求,“八五”期间每万元国民生产总值消耗的标准煤由九点三吨下降到八点五吨,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提高百分之三点五,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由一百二十七天缩短到九十五天,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提高经济效益的指标。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力争实现这些指标,逐步从根本上扭转经济效益差的状况。

技术改造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我国工业基础不小,企业数量很大,今后十年的生产建设任务主要由现有企业来承担。现在许多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迫切需要进行技术改进。“八五”时期和今后十年,要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改造现有企业,围绕生产技术和装备现代化问题,组织好科研和生产攻关。机械制造工业要努力提高水平,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技术装备的需要。《纲要(草案)》规定,“八五”时期国家要选择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一批重要产品,作为技术改造的主体和突破口,努力使这些企业和产品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抓好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带动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重点,要放在节约能源,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名、优、新产品和出口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及防治污染上来,并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投入少、效益高、见效快的科技成果,继续实施“星火计划”和“丰收计划”,加快技术成果向生产的转移。在加快传统产业技术进步的同时,继续实施“火炬计划”,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及其向传统产业的扩散和渗透。电子工业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必须把加快它的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并且把它同发展精密机床等机械设备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电子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要继续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下大力量消化、吸收、应用和创新。

加强管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现在,在生产建设和流通领域,普遍存在着财力、物力和人力的严重浪费,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因此,必须把强化管理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努力提高国家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总体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生产第一线的领导和指挥,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许多先进企业的经验证明,只要这样做,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人,就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要在全社会各个领域深入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精打细算,反对浪费,少花钱多办事。

(五)推动科技进步,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各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经济竞争也越来越表现为科学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我们要显著地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综合国力,逐步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就要真正把发展科技和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科学技术的发展要继续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这不仅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是科学技术本身繁荣与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引进和创新、应用和推广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科研机制。要把发展国民经济作为科学技术工作的主战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应用技术研究、高技术研究、基础研究三个层次上的科技工作,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力量,推动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全面发展。要注意跟踪世界新技术发展进程,努力在生物工程、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新型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激光、超导、通信等高技术领域取得新的成果。加快科技进步,关键在于稳定和完善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发展科技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也需要亿万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大军。要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的研究,努力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要根据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把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上来。到二○○○年,要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城镇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基本普及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使绝大多数城乡劳动者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要在基本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的基础上,下大力量重点抓好一批大学,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努力使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继续执行和完善出国留学生政策,鼓励留学生学成归国工作。进一步促进国际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要大力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切实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道德水平。《纲要(草案)》要求,各级政府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同时积极多渠道地筹措教育资金,提倡和支持社会办学,鼓励自学成才,努力促使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

(六)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

经济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今后十年总的目标,是努力使全国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纲要(草案)》规定,“八五”期间,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我国职工和农民的收入都要有一定的增长。提高人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主要措施是:发展轻纺工业和农副产品生产,继续抓好和完善城市“菜篮子”工程,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发展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加快城乡住宅和公用设施的建设;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发挥城乡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的作用,积极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繁荣文化事业,丰富精神生活;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经过十年时间的稳步提高,到本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将会得到明显的改善。

我们所说的小康生活,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在物质生活方面,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要符合我国的特点和民族传统。要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使之适应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过程中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同时要积极引导消费,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合理的消费结构和健康有益的消费方式。

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全国小康水平的实现,不论从时间上还是地区上,都将是逐渐推进的,不应该也不可能规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时间表。但二○○○年实现小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确定无疑的。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个方针应当继续贯彻执行。但是,我们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实行这个方针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国人民和各个地区更好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最重要的优越性,就表现在共同富裕上。

实现小康要靠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目前我国正处在创业阶段,百业待举。今后十年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都必须妥善处理积累与消费、国家建设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实际工资总额的增长不能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实际平均收入的提高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们要长期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的双手,干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各位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干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八十年代,人民武装力量在自身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为保卫祖国、保卫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十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为了应付各种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保卫国家安全,使经济建设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要根据国家财力的可能,适当增加国防费用,努力发展国防科学技术,有重点地加强新武器装备的研制,提高军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继续调整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结构,贯彻军品生产能力适当转向民品生产的方针,但要加强统一规划和协调,使军品和民品都得到提高或发展。继续加强国防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要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增强军政团结和军民团结。人民武装力量要进一步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增强战斗力,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关于社会发展

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提出了全面要求。这里,我着重说明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过去十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发生过一些大的失误,主要是削弱思想政治工作,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未来十年,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外敌对势力不会放弃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国内建设与改革任务又十分艰巨复杂,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围绕这一根本任务,需要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规定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纠正“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主要是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长期不懈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要继承和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认真研究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和生动活泼的方式,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切实有效。要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动员和吸引亿万群众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良好风尚。我国五亿多青少年是跨世纪的一代,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要充分认识到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共同努力,培育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新人。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互促进,并同推动着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没有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发展科技、教育的同时,加强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各项文化事业。《纲要(草案)》立足于八十年代的基本经验和各项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对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已经作了具体安排,各级政府都要把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知识分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十年,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艰巨任务,迫切要求广大知识分子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要在全社会继续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逐步完善有利于人才辈出的政策与制度,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努力在改善知识分于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方面多办一些实事。提倡和鼓励广大知识分子深入实际,了解国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创造出新的成绩。

(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够最广泛地动员和依靠人民。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的领导体制,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决策的研究和咨询工作,进一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视和发挥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体现。要进一步加强政权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要继续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精简机构,减少层次,减少行政人员,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活跃基层民主生活,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居民、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要加强法制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同时,要用法律规范经济关系和社会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现在我国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和政府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但是,在经济和行政管理立法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要在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的同时,抓紧起草计划法、预算法、银行法、投资法、公司法、价格法、劳动法、审计法等一批重要法律草案,并根据改革开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加强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工作,使国家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必须强调,法律一经颁布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切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做守法执法的模范。

(三)加强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社会在安定团结的局面下,还存在着一些不安定因素,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的颠覆、分裂破坏活动仍在继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警惕,坚定不移地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项和其他三项一样重要。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禁止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除“六害”和“扫黄”斗争,制止和取缔一切危害社会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组织与活动。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敢于同一切危害社会秩序的现象作斗争。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部门,广大人民警察和武警指战员,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廉洁奉公,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为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四)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搞好廉政建设。

改革开放越是深入,经济越是发展,就越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使政府和人民永远保持密切的联系。政府工作人员和一切公职人员必须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廉政建设首先要从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国务院各部门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对那些参与经济犯罪和其他犯罪,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不管职位高低,一经查实,坚决依法惩办,决不姑息养奸。对官僚主义严重,玩忽职守,构成渎职罪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法律政纪者,必须严肃处理。当前,要抓紧大案要案的查处。要大力整顿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包括整顿执法部门和监督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物价、公安、海关、审计、监察等执法、监督部门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舆论机关和人民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坚决地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我们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八五”期间,使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的成效。

(五)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是个优势,但人口基数大,近几年来每年新增人口一千六百万以上,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给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困难。“八五”时期正值人口出生高峰期,人口形势十分严峻。《纲要(草案)》规定,今后十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二点五以内。即使经过努力达到这个要求,人口增长的数量仍然十分庞大,新增国民收入中还将有四分之一左右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如果人口增长突破计划指标,负担将更重。各级政府务必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突出地位,切实抓紧抓好,万万不可疏忽大意。过去十年,各级政府狠抓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京、津、沪以及浙江、辽宁、四川、黑龙江、吉林、山东等省市做得更好一些。今后十年,人口问题更加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要继续广泛深入地进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教育,增强全民人口意识。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要继续执行计划生育的现行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制止早婚早育和超计划生育,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犯罪分子。要把计划生育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建设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使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

环境保护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要努力防治环境污染,力争有更多的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环境科学技术的普及提高工作,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并适当增加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环境管理,使环境质量状况与向小康过渡的要求相适应。

(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昌盛,要靠各民族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大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为了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要积极扶持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现在我国各民族之间相互团结,关系是好的。某些地区存在的一些具体回题,基本上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当通过民主协商、贯彻民族政策和进行民族政策仲教育,妥善解决。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和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继续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注意防止和克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倾向,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四十年来,西藏实行了民主改革,推翻了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广大农奴和奴隶获得了解放,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变化。今后十年,在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和全国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经济文化建设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就。国外某些势力用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干涉我国内政,妄图制造分裂,这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绝对不能答应的。

五、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纲要(草案)》规定,今后十年,要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围绕解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问题,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改革,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基本要求是: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适当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完善所有制结构。

――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逐步使绝大多数国营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探索公有制经济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建立富有活力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消费资料市场,扩大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产市场和劳务市场,建立健全在国家指导和管理下的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理顺国家、集体和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形成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逐步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特别是运用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经济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建立和健全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经济调控体系。

要按照这些基本要求,协调配套地搞好企业、流通、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外贸、计划、投资、劳动工资、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改革。

《纲要(草案)》提出再用十年时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比原来设想的时间要长一些。这决不意味着可以丝毫放松对于改革的努力,而是在总结十多年来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有了更加清醒和深刻的认识。改革不能照搬照抄别国的模式和经验,而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实践中探索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道路。在改革过程中,必然要经过不断的试验、补充、完善,才能取得成功;也有可能发生失误,那就需要及时纠正,继续前进。因此,改革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既要发扬积极进取、勇于探索的精神,抓紧进行改革,又不能轻率从事,急于求成;既要坚持实践证明是好的经验和传统,又要有新的创造和突破。今后要更好地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一方面,改革的措施与步骤要有利于解决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安排,也要考虑为深化改革创造有利的环境。各项改革要统筹规划,一个时期可以有所侧重,但也要兼顾其他方面,不能单项突进。改革措施的出台,要考虑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避免引起过大的社会震动。检验改革措施的标准,不是抽象的原则和模式,而是看它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在八十年代,我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改革总的目标和基本的方针政策,已经明确了。只要积极稳妥地向前迈进,再积十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完全可能的。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性事业,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和成败兴衰,我们有决心有能力把它做好。

下面,我想讲讲经济体制改革中需要着重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第一,继续探索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形式。按照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根据多年来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对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大体形成了以下一些共同认识:(一)实行计划经济,可以从总体上保持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避免无政府状态;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动员和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大建设,防止大的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可以较好地调节收入分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保持社会公正。实行市场调节,有利于开展竞争,发挥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按照市场需要从事生产经营,做到产需结合,促进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就是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点和长处,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这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证明这个原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正确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必须结合,而且能够结合,这一点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不应当再有怀疑和动摇。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结合,能不能结合,而是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怎样把两者结合得更好的问题。(二)不能把计划经济理解为只是指令性计划,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改善和市场的不断发育,应该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计划管理也必须自觉遵循经济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市场调节要在国家总体计划和法规约束下发挥作用。(三)大体来说,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总量控制、重大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等,主要发挥计划的作用;企业大量的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性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主要由市场调节。(四)国家计划管理和指导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规划和宏观调控目标,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地区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做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协调重大比例关系,并综合配套地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来引导和调控经济的运行。

以上认识是就总体上说的,至于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经济活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和范围,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对大量一般的工农业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实行指导性计划或者市场调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其生产、流通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部分也实行指导性计划或者市场调节。再比如说,在建设领域,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重要项目建设及其布点,实行中央、地方政府决策和计划管理,同时,对投资使用、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他一般性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项目,在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下,由市场调节。又比如说,在价格方面,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由国家管理,价格调整要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考虑市场供求变化;其他大量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调节。总之,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和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经常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以便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第二,进一步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和骨干力量。目前国营大中型企业负担较重,困难较多,许多方面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它们的骨干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经济体制改革能否取得预期的进展,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营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成效。从今年起,我们就要十分重视并集中主要精力来抓这个问题,从改善外部环境和加强内部管理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解决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困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这些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为此,应当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要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使企业把更多的自有资金用于技术改造。逐步完善企业折旧制度和留利制度。“八五”期间继续实行并完善现行的承包制,同时积极进行“利税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制度的试点。(二)坚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进一步贯彻落实已经颁布的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尊重和保障企业的自主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具体形式,可视产业性质、企业规模、技术特点而有所不同。改革中出现的租赁制、股份制等,特别是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的企业形式,要继续稳妥地进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三)积极发展企业集团。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推动企业的改组和联合,促进企业结构的合理化。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组建一批跨地区、跨部门的竞争性企业集团,提倡和鼓励组建紧密型企业集团。(四)深化企业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要坚持和完善厂长责任制,正确处理厂长(经理)和企业党委、职代会之间的关系。充分保证厂长对企业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健全企业的民主管理,改进人事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留利分配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切实改变企业分配吃大锅饭和留利向个人倾斜的现象,以及纪律松弛的现象。(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禁止随意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三,积极推进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八五”期间,要按照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加快住房制度和保险制度的改革。要逐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的办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宅建设,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在城镇各类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中,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待业保险的范围。在农村,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与可能,采取积极引导的方针,逐步建立不同形式的老年保障制度。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也要改革和完善,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减少浪费与损失。在农村继续推行集资办医与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搞好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是合理引导消费、深化企业改革、保障人民生活的重大措施,对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维护社会安定,顺利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两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在已有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地稳妥进行。

第四,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改革以来,改变过去中央过分集中的格局,实行放权让利,调动了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方向是正确的。但由于一些权力下放不当,宏观管理又没有及时跟上,一些改革措施也不配套,造成经济生活中某些过于分散的现象,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过多,以至宏观调控能力减弱。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财政收支平衡的矛盾还有所加剧。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深化改革的要求来看,都需要我们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适当集中财力物力,来办好一些必须由中央办的关系国家全局利益的大事。这决不是回到过分集中的老路,而是把必要的集中和适当的分散恰当地结合起来。中央要兼顾和协调地方的利益,地方要考虑全局的利益,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进现代化建设。

继续实行和完善对外开放政策。经过十多年来的努力,对外开放已经全面铺开,基本格局已经形成。今后在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最重要的是在保持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立足于现有基础,把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智力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出口贸易,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和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上。现在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以出口原料型初级产品为主向出口制成品为主的转变,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的七成以上。今后的任务,是逐步实现由粗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向精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转变,努力增加附加价值高的机电产品、轻纺产品和高技术商品的出口,鼓励那些在国际市场有发展前景、竟争力强的拳头产品出口,做到主要依靠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信誉来增加外汇收入。积极发展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承包工程和海外投资,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要努力巩固已有的市场,积极开拓新的市场,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为了我国建设的需要和保持国际间的正常贸易往来,我们要保持适度的进口规模,调整进口商品结构,把有限的外汇集中用于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

为了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改善投资环境。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正确引导外资投向,支持办出口创汇型、技术先进型企业,以及一些大中型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注意把吸收外商投资与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结合起来,推动我国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优势,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和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八五”期间,除办好已有的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区外,要集中力量,搞好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和开放。要保持对外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已出台的政策要保持基本不变,并不断加以完善。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地区,要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结合本地优势,合理确定经济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逐步形成合理的地域分工。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外贸发展的需要,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要在继续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三方面积极性的前提下,促使外贸逐步走上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联合统一对外的轨道。这项改革的意义重大,是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稳步发展的根本措施,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六、关于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外关系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也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十年代的第一年,国际风云骤变,持续了四十多年的旧的世界格局已经打破,新的格局尚未形成。整个世界进入了一个新旧格局交替的时期。

一年来,美苏关系缓和,军事对抗减弱,世界出现了多极化的趋势,一些地区冲突缓解或出现了政治解决的前景。这些变化值得欢迎。但是严酷的事实表明,我们这个世界并不安宁,世界人民所希望的和平与发展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继续得到发展;一些原来被掩盖着的政治、经济和民族矛盾突出起来,力量对比的失衡又引发了新的矛盾;南北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世界上各种新旧矛盾互相交织,国际形势变得更加动荡不定。

海湾局势牵动着世界全局。去年八月,伊拉克侵吞科威特,以美国为主的多国部队迅速陈兵海湾。国际社会曾为和平解决海湾危机、制止战争的爆发作出巨大努力。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努力均未奏效,战争未能避免。

中国政府对海湾危机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负责任的。我们坚决反对伊拉克侵吞科威特,要求伊拉克无条件地从科威特撤军,恢复科威特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合法政府。同时,我们主张和平解决危机,因为战争只会给海湾和中东地区带来深重灾难,使生灵涂炭,财富遭到巨大破坏。海湾战争爆发后,我们强烈呼吁有关各方采取最大限度的克制态度,支持国际社会为和平解决海湾危机所作的各种努力,以防止战争升级和战火蔓延。伊拉克无条件从科威特撤军,科威特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合法政府得以恢复。我们对此感到欣慰。我们对友好的科威特人民表示祝贺,并祝愿他们早日治愈战争创伤,重建家园。目前,海湾地区战火虽已熄灭,但最终实现和平还要做大量工作。我们主张:海湾地区的事务主要应由本地区国家协商解决;海湾地区各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应当得到尊重,各国的内部事务应由本国人民自己解决;外国军事力量应撤出海湾地区;联合国安理会可对海湾地区的战后安排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实现海湾地区的和平继续作出努力,并同海湾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紧张局势,也受到国际社会的深切关注。海湾局势的发展使中东问题的政治解决受到更大的冲击。中国政府和人民一贯支持巴勒斯坦和阿拉伯人民的正义事业。我们认为,海湾战争结束后,为了实现中东地区的持久和平,中东问题应该提上日程,尽早予以公正、合理的解决。以色列应该撤出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恢复巴勒斯坦人民合法的民族权利,巴勒斯坦国和以色列国相互承认,包括巴、以在内的中东各国和睦相处。我们支持召开联合国主持下的有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和有关各方参加的中东问题国际会议,支持有关各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对话,通过政治途径解决中东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外交领域取得新的进展,打开了新的局面,进一步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我国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恢复了外交关系,先后同纳米比亚共和国、沙特阿拉伯王国、新加坡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我国政府大力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以此作为外交工作的重点,现在是建国以来我国同周围邻国关系的最好时期之一。

我国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传统友谊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们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为促进朝鲜自主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建议。朝鲜北南总理举行会晤,有利于双方关系的改善。我们希望有关各方继续为朝鲜半岛局势的缓和与稳定作出积极的努力。我们同朝鲜南方互设民间贸易办事处,有利于双方民间经贸关系的发展。我国同蒙古人民共和国和老挝实现关系正常化后,双边的交流与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我国同缅甸继续保持睦邻友好关系。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发展同东盟国家友好关系的方针,同它们在维护本地区和平事业中的合作进一步加强。我国同泰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友好关系有较大发展。我国同印尼复交、新加坡建交,不仅为我国发展同这两个国家的友好关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而且使我国同东盟国家关系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我们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文莱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我国同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的传统友好关系又有了新的发展,合作领域日益扩大。我国同印度的关系也有明显的改善,中印建立持续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取得了重大进展,正在向最终解决的方向发展,但还会有一些困难和曲折。我们希望,越南和金边方面从本地区和平与稳定以及柬埔寨人民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顺应历史潮流,采取现实态度,使柬埔寨问题早日解决。中国愿意在联合国通过的有关文件的框架内,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尽早全面、公正和合理地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而努力。随着柬埔寨问题政治解决的进展,业已松动的中越关系也将逐步得到恢复。

中苏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得到了发展。中苏边界谈判取得一定进展。中苏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谈判取得积极成果。中苏两国是有着七千公里边界的邻邦,保持两国关系正常,进而发展睦邻友好,对两国都是至关重要的。在如何建设自己国家的问题上,两国应互不干涉,尊重各自人民的选择。只要恪守《中苏联合公报》精神,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将进一步得到发展。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发展同日本的友好合作关系。中国政府对日本率先恢复对我国的经济合作予以积极的评价。现在中日关系基本上恢复正常。两国进一步加强相互往来与了解,扩大各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我们相信,只要严格信守中日联合声明和友好条约的各项原则,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将会得到顺利发展。中日两国人民都应对极少数人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倾向共同保持警惕。世世代代和平友好相处,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去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一届亚运会取得了圆满成功。这不仅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发扬了广大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加强了我国同亚洲国家运动员和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声誉。

不断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友谊、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一个基本点。一年来,我国同第三世界国家领导人互访频繁。我国同阿拉伯国家、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传统友谊、团结合作关系取得了新的更大的发展。我们支持非洲国家维护国家主权,排除外来干涉,根据本国国情选择自己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我们支持它们联合自强、推进非洲经济一体化的事业。我们支持南非人民的正义斗争,欢迎南非发生的积极变化。我们希望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早日废除,政治解决早日完成,建立起一个统一、民主和种族平等的新南非。我们希望安哥拉、莫桑比克能够取得民族和解与团结统一。拉丁美洲国家根据变化了的国际形势,为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道路、共同促进本地区团结作出了新的努力,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支持拉美国家的合理主张和正当要求。去年五月,我国家主席首次对拉美五国进行了国事访问,标志着我国同拉美国家的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同欧洲共同体和西欧国家的关系正在逐步走向正常化,政治往来以及经贸、科技、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恢复。中国与西欧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存在着发展长期稳定的友好关系的广阔前景。特别是在未来十年,中国要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国和西欧在经济技术上的合作是大有可为的。中国政府愿意在求同存异、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恢复和发展同欧洲共同体以及所有西欧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而作出自己的努力。

中国政府一向重视中美关系。两国间保持正常、良好的关系,不仅对中美两国有益,而且有利于亚太地区和世界的稳定。中美商贸关系的发展,使两国都得到利益。如果美国单方面取消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不仅会损害中美贸易关系,而且会使其他一些地区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我们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的发生。两国外长去年就重大国际问题和双边关系问题保持了接触,对增进互相了解和恢复中美关系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我们希望,两国能在遵守中美三个公报原则的基础上,使两国关系尽早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我国与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关系已经改善,双边政治往来有所增加,经贸等领域的合作正在发展。我们相信,在双方并同努力下,友好合作关系将会逐步发展。

中国人民同东欧各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谊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国和东欧各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保持着正常的交往。我们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继续保持和发展同东欧各国的关系。

一年来,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为推动政治解决地区冲突,促进国际合作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中国积极参加了有关裁军的国际会议和活动,为反对军备竞赛、推动裁军作出了努力。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核裁军”和“常规裁军”两个提案,连续第五年获得一致通过。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残疾人利益、禁毒等领域,我国进一步参与了国际合作,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人权问题上,我们坚持正确原则,捍卫了我国的主权和尊严。我们认为,极少数国家利用所谓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和向弱小国家施加压力,严重破坏了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恶化了国际关系,阻碍了保护人权目标的实现。这些不正常现象应该加以纠正。

由于国际经济秩序的不合理和世界形势的急剧变化,南北矛盾日益突出,广大第三世界国家面临空前严重的巨额债务、贸易条件恶化、资金倒流等尖锐问题。我们一贯支持发展中国家为加强南南合作、推动南北对话所作的努力。我们认为,发达国家也应当为改善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外债问题,承担自己的责任,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世界新旧格局交替之际,人们越来越关注未来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特别是世界新秩序问题。战后四十多年的历史已经证明,未来的历史还将继续证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最终都是行不通的。邓小平同志早在一九八八年就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中国政府认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了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准则,也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我们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这种新秩序包括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两者是密切关联、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国际新秩序的核心应当是所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独立自主的,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这种新秩序完全不同于以极少数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基础的旧秩序。我们认为,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本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得干涉别国内政,不应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任何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或吞并他国领土,国际争端应当通过和平谈判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以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国际关系中不得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国际事务应由世界各国平等参与协商解决,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垄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政治;改革旧的国际经济关系,代之以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毫无疑问,这样的国际秩序,符合各国人民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必将有利于争取世界持久和平,有利于各国谋求共同发展。

建立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的任务是伟大而艰巨的,将是一个历史进程。中国政府和人民愿意同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一道,为争取逐步实现这一历史任务而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未来十年是国际形势动荡变化的十年,是人类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致力于创造有利于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国际和平环境,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们坚信,世界要和平,人类要发展,时代必将继续朝着有利于人民的方向前进。

各位代表!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原则,积极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最近一个时期,台湾当局多次发表了有关主张国家统一的言论,并准备采取某些客观上有助于发展两岸关系的措施。对此,我们表示欢迎。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台湾当局迄今并未放弃“一国两府”的立场,在国际上继续推行“弹性外交”,在两岸关系上仍然限制直接“三通”和双向往来。两岸同胞都迫切要求近年来已经出现的两岸交往良好势头进一步发展,“三通”方面的人为障碍早日消除。我们希望,台湾当局继续真正多做一些有利于两岸直接“三通”和双向交流,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实事。中国共产党早已表示,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在平等的基础上尽早一起进行商谈,可以先谈国家统一问题,也可以先谈两岸关系的重要问题,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问题;也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接触沟通,增进了解,共商国是。我们欢迎台湾同胞积极参与祖国大陆现代化建设,我们将为此继续提供方便,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都可以享受规定的优惠。

香港和澳门将分别于一九九七年和一九九九年回归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将中国政府对香港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这一地区的稳定和繁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现在已进入条文起草阶段,预计在一九九三年完成,届时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政府一贯为香港和澳门的稳定繁荣、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而积极努力,并愿意在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的基础上,加强同英、葡两国政府的合作。

我们相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是爱国的,是愿意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此而共同努力。

各位代表!

今后十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是艰巨的,也是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胜利完成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历史使命。

我们一定要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证。团结就是力量。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团结和稳定。

我们一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埋头苦干,以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去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不断开拓进取。

我们一定要顾全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努力多作奉献。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我国十多亿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我们一定要加强纪律性,做到令行禁止,把我们已经制定的各项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计划、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健康地向前推进。

为了完成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从国务院和各部委开始,各级政府机关,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克尽职守,兢兢业业,忠实积极,廉洁奉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国各族人民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胜利完成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所规定的宏伟任务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目标一定要达到!

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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