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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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〇〇一年四月二日
二〇〇一年四月二日
现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人口地区分布数据公布如下:
地区别 | 人口数(万人) |
---|---|
北京市 | 1382 |
天津市 | 1001 |
河北省 | 6744 |
山西省 | 3297 |
内蒙古自治区 | 2376 |
辽宁省 | 4238 |
吉林省 | 2728 |
黑龙江省 | 3689 |
上海市 | 1674 |
江苏省 | 7438 |
浙江省 | 4677 |
安徽省 | 5986 |
福建省(不含金门、马祖等岛屿) | 3471 |
江西省 | 4140 |
山东省 | 9079 |
河南省 | 9256 |
湖北省 | 6028 |
湖南省 | 6440 |
广东省 | 864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4489 |
海南省 | 787 |
重庆市 | 3090 |
四川省 | 8329 |
贵州省 | 3525 |
云南省 | 4288 |
西藏自治区 | 262 |
陕西省 | 3605 |
甘肃省 | 2562 |
青海省 | 518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56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925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678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44 |
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 | 2228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 | 250 |
注:
1、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00年11月1日0时的数据(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人口合计与祖国大陆总人口之差,为常住地待定的人口。
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00年6月30日的数据。
4、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00年9月30日的数据。
5、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数是由台湾当局公布的2000年12月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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