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適之
694年—747年
適之,初名昌,恒山湣王承乾孫。神龍初起家左衛郎將,開元中拜刑部尚書。天寶元年為左相,累封清和縣公。罷政事,守太子少保。坐與韋堅相善,貶宜春太守。會御史羅希奭陰被詔殺堅等於貶所,過宜春,適之懼,仰藥死。
舊唐書·卷99》,出自刘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31》,出自《新唐書

该作者的全部原创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该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