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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
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
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
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下简称“双方”,
遵循二〇〇一年七月十六日在莫斯科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各项条款;
注意到构成全球信息空间的最新的信息通信技术在发展和应用方面取得巨大进步;
认为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及人类福祉,且应有助于促进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
对在民用和军事领域将这些技术用于与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相悖目的和侵犯国家主权、安全、干涉他国内政、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动摇国内政治和经济社会局势、煽动民族及教派间敌对情绪所引起的威胁表示担忧;
认为国际信息安全作为国际安全体系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具有重大意义;
重申国家主权和源自主权的国际规范和原则适用于国家进行的信息通信技术活动,以及国家在其领土内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