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协定.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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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主要概念

为便于双方在履行本协定时开展协作,将使用主要概念,其清单见附件。该附件是本协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必要时,经双方协商,可对附件进行补充、明确和更新。

第二条
在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主要威胁

根据本协定开展合作时,双方将信息通信技术的下列使用作为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存在的主要威胁:

(一)侵犯他国主权、安全、破坏领土完整并威胁国际和平、安全与战略稳定的侵略活动;

(二)造成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包括对信息基础设施的破坏活动;

(三)用于恐怖主义目的,包括鼓吹恐怖主义和招募人员参与恐怖主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