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在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合作協定.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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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主要概念

為便於雙方在履行本協定時開展協作,將使用主要概念,其清單見附件。該附件是本協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必要時,經雙方協商,可對附件進行補充、明確和更新。

第二條
在保障國際信息安全領域的主要威脅

根據本協定開展合作時,雙方將信息通信技術的下列使用作為國際信息安全領域存在的主要威脅:

(一)侵犯他國主權、安全、破壞領土完整並威脅國際和平、安全與戰略穩定的侵略活動;

(二)造成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包括對信息基礎設施的破壞活動;

(三)用於恐怖主義目的,包括鼓吹恐怖主義和招募人員參與恐怖主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