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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河而可分南、西,則此雖一江,而北、中、南分命之正紀

實也,而何疑之有?漢儒之述《王制》也,因南河、西河而 推之,以概其所不及,故又有東河之目,後世循焉,則 孔、顏二氏因北中以概三江,《經》文甚明,又與漢儒創 東河以補《經》南西二目者,其指與事悉皆參合無誤, 則又益有依據矣。蘇氏既主「味別」之言,而荊、梁二州 皆有沱潛既道,孔穎達輩有言曰:「沱潛發梁入荊,合 流而分,猶如濟水入」河而復出也。蘇氏遂以「實其味 別」之言曰:「梁、荊相去數千里,非以味別,安知其合而 復出邪?」以理言之,水合他水而必雜,則味經遠地而 必混,無有合而可別之理也。水名之同者多矣,漳、沮 二名,天下不知其幾會,其立名之初適同爾,豈可以 名之偶同而設說牽附,必使之合為一水哉?況孔穎 達引《圖記》之謂沱潛者,究考其實,皆末流入於江漢, 而非江漢之出,與古語不應,疑後人喜經之有此名 也,而冒稱之,不可究窮也。《爾雅》之言曰:「水自江出為 沱,自漢為潛。」則凡江漢下流枝派,皆得以沱潛命之。 如水自河出為灉,故青有灉沮之灉,而後世亦以淶 水之受汳者為灉,不限一水也。江有沱之詩,始曰「沱」, 中曰汜,終曰「渚」,三者展轉變稱,皆取聲協,亦可以見 其不主一地,不專一名也,是皆可以類推者也。然則 凡水之出江、漢,皆可名以「沱潛」,則「沱潛」云者,乃從江、 漢下流得名爾。今兩州皆言「沱潛既道」,蓋作《經》者甚 喜江、漢之底平也,故以沱潛循道記之。其意若曰不 獨其上流治,其下流亦治云爾。而何必指某處為沱 為潛也。

禹貢山川地理圖

《雍梁荊三州貢道相因圖敘說》

雍、梁、荊三州,其貢道相因者,臣論沔漢,嘗及其詳矣。 荊之貢不徑浮江漢,而兼用沱潛者,隨其貢物所出 之便,或由正途,或循枝派,期便於事而已也。溯漢之 極,無水可浮,則陸行至洛,以期達河,故曰:「浮于江,沱 潛漢,逾于洛,至于南河」也。荊之貢道,其先梁而書者, 顯詳如此,而梁貢南道亦與之同。蓋自岷江順下,至 今之漢陽,溯漢以北,與荊之入貢正共一途,故《經》既 書之於荊,而不再書於梁也。梁之北境貢入之道,去 江則遠,故必自今閬、劍之北,金洋、興元之南,取逕入 潛,以求達乎漢也。然則不浮漢潛者,凡漢水支流皆 可名「潛」,隨其逕便,可達即達,不容必待至漢乃浮也。 自今日利閬北上,轉東而道乎金牛以及漢中,郤為 夷徑,而此時遠在秦前。今金牛縣五丁之道未開,則 凡巴郡在北而遠江者,其貢入正以浮潛為便,而非 舍劍利不由也。既浮潛達沔,又可以求逾乎褒,而展 轉達斜以入於渭,其逕道當然也。褒今不名為沔,然 漢上為「沔」,此褒既據漢水上流,正與沔應。雍之貢入 亦有兩道,其北道自後世朔方、西涼浮河者,無所因 于他州,故特記其詳,曰「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其 南道自今陜西入河者,與梁之《北貢》所謂浮於河者 同道,而可以會合積石之貢於河,故又因梁州前文 而特致其略,止曰「會于渭汭」而已,其義例與梁、荊一 律也。

《兗青徐揚四州貢道相因圖敘說》

河行乎兗,而合兗一境言之,其地必有遠河者,故隨 其便,於濟、漯則使浮之以達於河,故《兗貢》曰「浮于濟、 漯,達于河」也。青之浮汶入濟,蓋期至河而非以至濟 也。《經》書青貢止曰達濟,而不竟之於河者,達濟則河 自可逕,不待復書也。揚之貢可沿江、海以達淮、泗,而 徐貢兼有淮、泗,亦可達濟。然《經》於徐貢既越濟不書, 而又泗上更得一水,乃可因濟而求達乎?《河經》之「越 濟」,其例既異他州,而泗又無徑達大河之道,則水道 又不可曉。故臣久求詳考,始知泗之北,濟之南有菏 水者,自定陶今會州興仁府及廣濟軍而下經昌邑、金鄉,東緡、魚 臺四邑,而與泗水合。是水也,班固以為河水,許叔重 以為菏水。「菏」、「河」古字應通,然後知《徐貢》之書「達河」也, 非以越濟也,正因菏以達也。夫惟有菏以為達濟之 因,則江、海、淮、泗、菏、濟自南而北,交相灌注,水道既不 闕絕,而《經》文書例已書者,更不再書,通此經一律也。

朱子文集

《答程泰之》

「頃在南康兩年,其地宜在彭蠡、九江、東陵、敷淺原之 間,而攷其山川形勢之實,殊不相應。」因考諸說,疑晁 氏「九江東陵」之說,以為洞庭、巴陵者為可信。蓋江流 自灃而東即至洞庭,而巴陵又在洞庭之東也。若謂 九江即今江州之地,即其下少東便合彭蠡之口,不 應言至東陵然後東迤北會于匯也。白氏所論「敷淺 原」者,亦有理而未盡。蓋詳《經》文,「敷淺原」合是衡山東 北一支盡處,疑即今廬阜,但無明文可攷耳。德安縣 敷陽山正在廬山之西南,故謂之敷陽,非以其地即 為敷淺原也。若如舊說,正以敷陽為敷淺原,則此山 甚小,又非山脈盡處。若遂如晁氏之說,以為江入海 處,則合是今京口所過之水,又不但九江而已也。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