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山川典
第二百三十二卷目錄
河部紀事四
山川典第二百三十二卷
河部紀事四
《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春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 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韓絳賑之。」
《河渠志》:「元豐八年三月,哲宗即位,宣仁聖烈皇后垂 簾,河流雖北,而孫村低下,夏秋霖雨,漲水往往東出。 小吳之決既未塞,十月,又決大名之小張口,河北諸 郡皆被水災。知澶州王令圖建議濬迎陽埽舊河,又 於孫村金隄置約,復故道。本路轉運使范子奇仍請 於大吳北岸修進鋸牙,擗約河勢。於是回河東流之」 議,起元祐元年二月乙丑,詔未得雨澤權罷修河,放 諸路兵夫。九月丁丑,詔祕書監張問相度河北水事。 十月庚寅,又以王令圖領都水,同問行河。十一月丙 子,問言:「臣至滑州決口,相視迎陽埽至大小吳水勢 低下,舊河淤抑,故道難復。請於南樂、大名、埽關直河 并簽河,分引水勢入孫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令 圖亦以為然。於是減河水之議復起,既從之矣。會北 京留守韓絳奏引河近府,非是,詔問別相視。
元祐二年二月,王令圖、張問欲必行前說,朝廷又從 之。三月,令圖死,以王孝先代領都水,亦請如令圖議。 右司諫王覿言:「河北人戶轉徙者多,朝廷責郡縣以 安集,空倉廩以賑濟,又遣專使察視之,恩德厚矣。然 耕耘之時而流轉於道路者不已,二麥將熟,而寓食 於四方者未還,其故何也?盍亦治其本矣。今河之為 患三:泛濫渟滀,漫無涯涘,吞食民田,未見窮已,一也。 緣邊漕運,獨賴御河,今御河淤澱,轉輸艱梗,二也。塘 泊之設,以限南北,濁水所經,即為平陸,三也。欲治三 患,在遴擇都水轉運而責成耳。今轉運使范子奇反 覆求合,都水使者王孝先暗繆,望別擇人。」時知樞密 院事安燾深以東流為是,兩疏言:「朝廷久議回河,獨 憚勞費,不顧大患。」王巖叟亦言:「朝廷知河流為北道 之患日深,故遣使命水官相視便利,欲順而導之,以 拯一路生靈於墊溺,甚大惠也。然昔者專使未還,不 知何疑,而忽罷議;專使反命,不知何所取信,而議復 興。既敕都水使者總護役事,調兵起工有定日矣,已 而復罷,數十日間,變議者再三,何以示四方?今有大 害七,不可不早為計。北塞之所恃以為險者,在塘泊, 黃河堙之猝不可濬,寖失北塞險固之利,一也。橫遏 西山之水,不得順流而下,蹙溢於千里,使百萬生齒, 居無廬,耕無田,流散而不復,二也。乾寧孤壘危絕不 足道,而大名、深、冀腹心郡縣,皆有終不自保之勢,三 也。滄州扼北敵海道,自河不東流,滄州在河之南,直 扺京師,無有限隔,四也;并吞御河邊城,失轉輸之便, 五也。河北轉運司歲耗財用,陷租賦以百萬計,六也。 六七月之間,河流交漲,占沒西路,阻絕遼使,進退不 能,兩朝以為憂,七也。非此七害,委之可緩而未治,可 也。且去歲之患,已甚前歲,今歲又甚焉,則奈何!望深 詔執政大臣早決河議而責成之。」太師文彥博、中書 侍郎呂大防皆主其說。中書舍人蘇轍謂右僕射呂 公著曰:「河決而北,先帝不能回,而諸公欲回之,是自 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盍因其舊而修其未備乎?」公 著唯唯。於是三省奏:「自河北決,恩、冀以下數州被患, 至今未見開修的確利害」,致妨興工。乃詔河北轉運 使、副,限兩月同水官講議聞奏。十一月,講議官皆言: 「張問相度開河取水入孫村口還復故道處,測量得 流分尺寸,取引不過,其說難行。」十二月,張景先復以 問說為善,果欲回河,惟北京已上滑州而下為宜。仍 於孫村濬治橫河舊堤,止用逐埽人兵物料并年例 客軍,春天「漸為之可也。」朝廷是其說。
《安燾傳》:「燾元祐二年進知樞密院事。大河北流,宰相 主水官議,必欲回之東注。燾以河流入濼淀,久必淤 淺,恐河朔無以禦敵,遂上言曰:自小吳未決之前,河 雖屢徙而盡在中國,故京師得以為北限。今決而西, 則河尾益北。如此不已,將南峰遂屬敵界。彼若建橋 梁,守以州郡,窺兵河外,可為寒心。今水官之議,不過」 論地形,較功費。而獻納之臣,不考利害輕重,徒便於 治河,而以設險為緩,非至計也。帝雖然之,而回河之 議紛起,東北蕭然煩費,功亦不就。
《哲宗本紀》:元祐二年十二月,「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 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 《河渠志》:元祐三年六月戊戌,乃詔:「黃河未復故道,終 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議已嘗興役,不可中罷,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