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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五行志》:「太平興國八年六月,河南府澍雨,洛水漲五

丈餘,壞鞏縣官署、軍營、民舍殆盡。穀、洛、伊、瀍四水漲, 壞京城官署、軍營、寺觀、祠廟、民舍萬餘區,溺死者以 萬計。又壞河清縣豐饒務倉庫、軍營、民舍百餘區。」 《太宗本紀》:「淳化三年秋七月,洛水溢。」

《五行志》:「淳化三年七月,河南府洛水漲,壞七里、鎮國 二橋。」

至道二年六月,河南瀍、澗、洛三水漲,壞鎮國橋。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六月,河南府、洛水漲,秦州定西 砦有溺死者。

《畫墁錄》:洛中耆舊言:「伊洛水六十年一泛濫為戕害。 自祥符至熙寧中,自福善坡以北,率被昏墊,公私蕩 沒。」

《河渠志》:元豐元年五月,西頭供奉官張從惠復言:「汴 口歲開閉,修堤防,通漕纔二百餘日。往時數有建議 引洛水入汴,患黃河嚙廣武山,須鑿山嶺十數丈以 通汴渠,功大不可為。」去年七月,黃河暴漲,水落而稍 北,距廣武山麓七里,退灘寬闊,可鑿為渠,引洛入汴。 范子淵知都水監丞,畫十利以獻。又言:「汜水出王仙 山,索水出嵩渚山,合洛水,積其廣深,得二千一百三 十六尺,視今汴流,尚贏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緩 不同,得其贏餘,可以相補。猶慮不足,則旁堤為塘,滲 取河水,每百里置木牌一,以限水勢,兩旁溝湖陂濼, 皆可引以為助。禁伊、洛上源私引水者。大約汴舟重 載入水,不過四尺,今深五尺,可濟漕運。起鞏縣神尾 山至士家堤,築大堤四十七里,以捍大河;起沙谷至 河陰縣十里店,穿渠五十二里,引洛水入于汴渠。」疏 奏,上重其事,遣使行視。二年正月,使還,以為工費浩 大,不可為上復遣入內供奉宋用臣還,奏可。為請自 任村沙谷口至汴口,開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河。 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芻楗為之,以節湍急之勢。取 水深一丈,以通漕運。引古索河為源,注房家、黃家、孟 家三陂及三十六陂高仰處,瀦水為塘,以備洛水,不 足則決以入河。」又自汜水關北開河五百五十步,屬 于黃河。上下置閘啟閉,以通黃、汴二河。船筏即洛河 舊口置水。「通黃河,以泄伊、洛暴漲;古索河等暴漲, 即以魏樓、滎澤、孔固三斗門泄之,計工九十萬七千 有餘。仍乞修護黃河南堤埽,以防侵奪新河。」從之。三 月庚寅,以用臣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四月甲子興工, 遣禮官祭告河道侵民塚墓,給錢徙之,無主者官為 瘞藏。六月戊申,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 口至河陰縣瓦亭子,并凡水關,北通黃河,接運河,長 五十一里,兩岸為堤,總長一百三里,引洛水入汴。七 月甲子,閉汴口,徙官吏、河清卒于新洛口。

三年二月,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漫闊,多淺 澀。乞狹河六十里,為二十一萬六千步,以四月興役。」 五月癸亥,罷草屯浮堰。

五年,金水河透水槽阻礙上下汴舟,遣宋用臣按視, 請自板橋別為一河,引水北入于汴。後卒不行,乃由 副堤河入于蔡。以源流深遠,與永安青龍河相合,故 賜名曰「天源。」先是,舟至,啟槽頗滯舟行。既導洛通汴, 遂自城西超字坊引洛水,由咸豐門立堤,凡三千三 十步,水遂入禁中。

《神宗本紀》:「元豐七年秋七月甲辰,伊、洛溢。」

《聞見前錄》:「元豐七年甲子六月二十六日,洛中大雨, 伊洛漲壞天津橋,波浪與上陽宮牆齊。夜西南城破, 伊、洛南北合而為一,深丈餘,公卿士庶第宅廬舍皆 壞,惟伊水東渠有積薪塞水口,故水不入府第。」韓丞 相康公尹洛,撫循賑貸,無盜賊之警,人稍安。後兩日, 有惡少數輩聲言水再至,人皆號哭,公命擒至決配 之,乃定。聞于朝,築水南新城新堤,增築南羅城。明年 夏,洛氷復漲,至新城堤下,不能入,洛人德之。康公尹 洛有異政,此其大者。

《宋史文彥博傳》:「彥博以太師致仕,居洛陽。神宗導洛 通汴,而主者遏絕洛水,不使入城中,洛人頗患苦之。 彥博因中使劉惟簡至洛,語其故,惟簡以聞,令通行 如初,遂為洛城無窮之利。」

《曾公亮傳》:「公亮子孝廣,字仲錫,元祐中,通判保州,遷 都水使者。洛水頻歲湓涌,浸齧北岸,孝廣按河隄,得 廢渡口遺跡,曰:『此昔人所以殺水勢也』。即日濬決之, 累石為防,自是無水患。」

《哲宗本紀》:「紹聖元年,洛水溢。」

《河渠志》:紹聖元年,帝親政,復召宋用臣赴闕。七月辛 丑,廣武埽危急。壬寅,帝語輔臣:「埽去洛河不遠,須防 漲溢下灌京師。」明日,乃詔都水監丞馮忱之相度築 欄水簽堤。丁巳,帝諭執政曰:「河埽久不修,昨日報洛 水又大溢,注于河,若廣武埽壞,河洛為一,則清汴不 通矣,京都漕運殊可憂。宜亟命吳安持、王宗望同力」 督作,苟得不壞,過此須圖久計。丙寅,吳安持言:「廣武 第一埽危急,決口與清汴絕近,緣洛河之南,去廣武 山千餘步,地形稍高,自鞏縣東七里店至今洛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