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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搞好生产,保障供给,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正常秩序。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正面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耐心教育青年学生和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和传播谣言,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串联,为稳定局势创造安定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斗争,同心同德把建设和改革继续推向前进。

中共中央
国务院

1989年6月5日


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的命令

国发〔1989〕40号

鉴于北京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动乱,破坏了社会安定,破坏了人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为了坚决制止动乱,维护北京市的社会安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共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正常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1989年5月20日10时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区实行戒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国务院总理 

1989年5月2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根据李鹏总理签署的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部分地区戒严令,为迅速制止社会动乱,维护首都正常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社会生活秩序,北京市人民政府特发布此令:

一、自1989年5月20日10时起对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石景山区、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实行戒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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