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樺山資紀與劉永福往來書函
落花有意12138在话题“分拆”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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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 user:劍如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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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
编辑建議分拆爲“致劉永福書”及“答樺山資紀書”,如《致史可法書》和《復多爾袞書》例。--晞世道明(讨论) 2021年7月21日 (三) 05:57 (UTC)
@晞世道明:已按文中标题创建重定向“刘永福致桦山资纪之覆书”、“桦山资纪劝降书”——落花有意12138(讨论) 2021年7月26日 (一) 05: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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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 user:劍如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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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分拆爲“致劉永福書”及“答樺山資紀書”,如《致史可法書》和《復多爾袞書》例。--晞世道明(讨论) 2021年7月21日 (三) 05:57 (UTC)回复
@晞世道明:已按文中标题创建重定向“刘永福致桦山资纪之覆书”、“桦山资纪劝降书”——落花有意12138(讨论) 2021年7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