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樺山資紀與劉永福往來書函
由落花有意12138在話題分拆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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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 | user:劍如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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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建議分拆爲“致劉永福書”及“答樺山資紀書”,如《致史可法書》和《復多爾袞書》例。--晞世道明(討論) 2021年7月21日 (三) 05:57 (UTC)
@晞世道明:已按文中標題創建重定向「劉永福致樺山資紀之覆書」、「樺山資紀勸降書」——落花有意12138(討論) 2021年7月26日 (一) 05: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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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 | user:劍如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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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分拆爲“致劉永福書”及“答樺山資紀書”,如《致史可法書》和《復多爾袞書》例。--晞世道明(討論) 2021年7月21日 (三) 05:57 (UTC)回覆
@晞世道明:已按文中標題創建重定向「劉永福致樺山資紀之覆書」、「樺山資紀勸降書」——落花有意12138(討論) 2021年7月26日 (一) 05: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