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上卷》小引
世间事有不可已而已者,计利计害之鄙夫也;有可已而不已者,暴虎冯河之勇夫也。暴虎冯河,固为圣人之所不与,而计利计害,亦非君子之所乐为。顾其事之何如尔,事当其正,虽九死其如饴;事或匪正,即万钟所不屑。斯可已不可已之辨,而鄙勇二者之失,皆可置之不问矣。唯于不可已之事,而不计利害生死,坚其不可已之志以行之,迹虽似乎徒搏徒涉,而心终为先圣后圣之所亮,此不可已之大中至正,当不可已者也。
世道之不替,赖士大夫以维之。士大夫者,主持世道者也。正三纲,守四维,主持世道者之事。士大夫既不主持世道,反从而波靡之,导万国为正法邪教之苗裔,而灭我亘古以来之君亲师其事至不可已也。举世学人,不敢一加纠政,邪教之力,如此重哉?三光晦,五伦绝矣。将尽天下之人,胥沦于无父无君也,是尚可以已乎?此而可已,孰不可已?斯光先之所以不得已也。较子舆氏之辩,其心伤,其情迫,何利害之足计,搏涉之云徒哉?故题其书曰“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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