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北》发刊词

《新湖北》发刊词
中华民国9年(1920年)9月20日

对于被征服之湖北而言。湖北人民不愿处于北洋军阀虐政之下,起而自决,除视湖北为其私产及卖湖北以自肥者外,无论何人,不能不负“新湖北”的运动之责任,共雪亡省之耻。湘人自决而皖军溃,粤人自决而桂军败。张敬尧之祸湘,莫荣新之祸粤,与王占元之祸湖北者何似,湘粤人民能起而自决,而湖北人民何以不能?此“新湖北”之所以出版,幷愿就教于我最亲爱之父老兄弟姊妹之前者也。

湖北者,湖北人之湖北也。湖北地方行政,应归湖北人民自主。其有颂王占元之功德而甘为奴隶者,固“新湖北”之公敌,抑或勾结安福馀孽,为段复仇,以扰乱湖北治安者,亦“新湖北”之所不许。此“新湖北”在言论上之责任,应郑重声明者。湖北首义,为天下先。取满清篡夺之政权,还之国民。知建共和而不知争自治,知爱国家而不知救乡人,于华夏为有功,于地方为负罪。人以私败而我以公亡。此“新湖北”之所以主张省民自决,不欲附和假借名义之徒,翻云复雨,犹复放言高斋以自欺欺人也。条列数事,正告邦人。

1. “新湖北”主张省民自决,不是假托鄂人治鄂的名义,拥戴一二人为地方行政的首领。

2. “新湖北”主张联邦共和,由省民自行组织省民大会制定省宪法,自行公布施行。

3. “新湖北”主张扫除一切之军阀官僚政治,不问其为鄂人与非鄂人。废督军,废省长。由省民自行组织行政委员会,以处理地方政务。

4. “新湖北”主张直接选举制,男女均有选举及被选举权。

5. “新湖北”主张打破一切不自然的恶习惯,恶风俗,恶制度及崇拜偶象之思想,破除现行婚姻家族不良制度及种种迷信。

6. “新湖北”主张都市土地及大规模之生产事业,概归公有,以杜绝资本家垄断之弊。

7. “新湖北”主张刷新湖北现行制造游民的奴隶教育。

8. “新湖北”尊重约法上之自由权,但不承认一切法令之限制。

以上八事为“新湖北”的运动之信条,而誓共生死,集合多数之同志,群处于同一主义之下,以与一切不正当之特殊势力相奋斗,成败利钝,在所不计。“新湖北”出版之日,即“新湖北”的运动之开始。谨此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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