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
作者:努尔哈赤
据《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一六一八年(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后金汗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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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宗与南朝看边进贡,忠顺已久,忽于万历年间,将我二祖无罪加诛,其恨一也。

癸巳年,南关、北关、乌剌、蒙古等九部,会兵攻我,南朝休戚不关,袖手坐视,仰庇皇天,大败诸部,后我国复仇,攻破南关,迁入内地,赘南关吾儿忽答为婿,南朝责我擅伐,逼令送回,我即遵依上命,复置故地。后北关攻南关,大肆掳掠,然我国与北关同是外番,事一处异,何以怀服,所以恼恨二也。

先汗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恐因二祖被戮,南朝见疑,故同辽阳副将吴希汉,宰马牛,祭天地,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夷人私入境内者杀’。后沿边汉人,私出境外,挖参采取。念山泽之利,系我过活,屡屡申禀上司,竟若罔闻,虽有怨尤,无门控诉。不得已遵循碑约,始感动手伤毁,实欲信盟誓,杜非有意欺背也。会应新巡抚下马,例应叩贺,遂谴干骨里、方巾纳等行礼,时上司不纠出口招衅之非,反执送礼行贺之人,勒要十夷偿命。欺压如此,情何以堪。所谓恼恨者三也。

北关与建州同是属夷。我两家构衅,南朝公直解纷可也,缘何助兵马,发火器,卫彼拒我,畸轻畸重,两可伤心!所谓恼恨者四也。

北关老女,系先汗礼聘之婚,后竟渝盟,不与亲迎。彼时虽是如此,犹不敢轻许他人,南朝护助,改嫁西虏。似此耻辱,谁能甘心?

所谓恼恨者五也。我部看边之人,二百年来,俱在近边住种。后前朝信北关诬言,辄发兵逼令我部谴退三十里,立碑占地,将房屋烧毁,□禾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所恼恨者六也。

我国素顺,并不曾稍倪不轨,忽遣备御萧伯芝,蟒衣玉带,大作威福,秽言恶语,百般欺辱,文□之间毒不堪受。所谓恼恨者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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