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中书门下及礼院议东都太庙修废第二状

上中书门下及礼院议东都太庙修废第二状
作者:顾德章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65

夫宗庙之设,主于诚敬。旋观典礼,贰则非诚。是以匪因迁都,则不别立庙宇。《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又曰:“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则东都太庙,已废多时,若议增修,稍违前志。何者?圣历神龙之际,武后始复明辟,中宗取其庙易置太庙焉,本欲权固人心,非经久之制也。伏以所存神主,既请祧藏,今庙室维新,即须有主。神主非时不造,庙寝又无虚议。如修复以俟时巡,惟载一主,备在方册,可得而详。又引经中义有数等,或是弟子之语,或是他人之言。今庙不可虚,尊无二上,非时不造主,合载一主行,皆大圣祖及宣尼亲所发明者。比之常据,不可同涂。又邱明修《春秋》,悉以君子定褒贬。至陈泄以忠获罪,晋文以臣召君,于此数条,复称君子,将评得失,特以宣尼断之。传曰:“危疑之理,须圣言以明也。”或以东都不同他都,地有坛社宫阙,欲议权葺,似是无妨。此则酌于意怀,非曰经据也。但以遍讨今古,无有坛社立庙之证。用以为说,实所未安。谨上自殷、周,旁稽故实,除因迁都之外,无别立庙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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