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内阁 (四库全书本)/卷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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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四库全书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一百四十四
  雍正十二年六月
  上谕七道
  初三日奉
  上谕据湖广总督迈柱奏称忠峒宣抚司田光祖等十五土司齐集省城公恳归流缘土民见永顺保靖桑植诸处改土以来抚绥安辑所以望风归向愿入版图等语楚省各土司如永顺保靖桑植诸处前经改入内地安辑抚绥各得其所而容美一司又现议改隶今忠峒等十五土司复望风归向愿入版图同向该督衙门恳切呈请朕俯念舆情准其一并改设其设官定制移营安汛幷一切善后事宜著总督迈柱详画妥酌定议具奏初七日奉
  上谕近来外省不应题补之缺督抚提臣等悉递行题补者较前过多在部候缺之人未免铨补壅滞嗣后若实因地方𦂳要务需熟谙风土之员不得不题补者著于本内声明亦只可将现任简僻地方之员调补如此则所遗之缺仍归部选内外铨用方各得其平
  初十日奉
  上谕从前拏获赌具议叙从优者原为力禁地方赌风起见倘该员等但察究数案为幸叨议叙之举其馀仍怠于稽查是徒邀国家之恩而于地方毫无裨益嗣后所属地方有赌博之事失于觉察除照例议处外将从前议叙之加级纪录俱照案销去永著为例
  十七日戸部议覆甘省绅衿未完钱粮应将顺庆府知府潘祥等斥革仍照数催徴完报奉
  上谕潘祥著照议革职其馀拖欠钱粮之绅衿等理应俱照例斥革朕念年来西陲用兵甘省绅衿士庶等俱有急公效力之处著格外加恩宽期三年令其完纳倘再有逾限不完者即照部议黜革著该督抚通行晓谕知之
  二十五日刑部议覆正黄旗满洲参革佐领那星阿致死家人一案奉
  上谕那星阿并非查弼纳亲生之子前被家人控告劣迹经步军统领参奏请交刑部治罪朕以悯念查弼纳阵亡之故特恩宽宥复靣加训饬冀其改过自新岂料凶暴性成不遵朕旨仍将夏有仁毒打毙命且伊将查弼纳身后之事种种措置不堪其不孝之罪众所共知著交该旗永远枷号其所有财产人口悉交与查弼纳亲生之子収管不许丝毫存留此因伊违背朕训玷辱家声特行治罪以惩败类与寻常打死家人者迥然不同并将此宣谕众人知之
  二十六日奉
  上谕据总督尹继善等奏称黔省遵义府除遵义仁怀两大税之外又有遵义县小板场等一十四山场绥阳县永兴山场桐梓县新街山场共小税银四百十九两零到场 --(‘昜’上‘旦’之‘日’与‘一’相连)之物皆系遵义仁怀两大税处已经徴税者查黔省原有各山场小税久经豁免遵义因向隶川省是以仍循旧规今既改隶黔省应请一例邀免等语遵义等县山场小税既于遵义仁怀两大税处已经徴収若分贩小场又复抽取未免重复催头衙役更得借端需索均有未便著照黔省通例一并加恩豁免该部即遵谕行
  又云贵广西总督尹继善议覆贵州布政使常安条奏苗疆文武各官处分定例奉
  上谕新定苗地全赖抚绥抚绥之方先除扰累尹继善等虽已令该管文武互相稽察如有纵容兵役滋扰者即行严参治罪但未定严例仍恐视为具文且或系故纵或系徇隐或系失察其滋扰之由不一而启衅之害则同若不倍治文武官弁之罪何能遍查兵役使之奉公守法著交部详悉定议具奏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一百四十四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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