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1958年9月19日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文件
1987年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宣布适用当时情况之具体规定而自行失效。

  (一)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基本胜利,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已经出现了大跃进的形势。为了彻底完成社会主义革命,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必须在继续进行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方向,积极地进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文化革命已经开始进入高潮,这主要表现在全国扫盲运动、教育事业和各种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正确地领导教育工作,坚持党的教育工作的方针,反对右倾思想和教条主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

  (二)全国解放九年以来,我国教育工作在党的领导之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些成绩是:从帝国主义者手里收回了教育主权;妥善地接收了全国的学校;取消了国民党反动派对学校的法西斯管理制度和对学生的法西斯教育和特务统治;建立起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基本上肃清了隐藏在教育界的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坏分子;在学校中开设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课程;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了思想改造;进行了院系调整和教学改革;进行了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小学的在校学生都增加几倍;扫盲运动和业余的文化技术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学校中开始普遍地实行了勤工俭学;在教育工作者的队伍中建立了党的组织,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量的干部。在教育工作岗位上,绝大多数的同志是努力执行了党的指示的。成绩是主要的,但是,教育工作在一定的时期内曾经犯过教育脱离生产劳动、脱离实际、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政治、忽视党的领导的错误。九年的工作,使我们得到了经验,并且使我们有可能更加明确地和系统地提出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以便团结全党和一切可能团结的教育工作者,克服教育工作中的右倾思想和教条主义思想,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而奋斗。

  (三)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没有党的领导,社会主义的教育是不能设想的。教育是改造旧社会和建设新社会的强有力的工具之一。教育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之下,才能很好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一切剥削制度的残余服务,为建设消灭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和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服务。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新人,就是既有政治觉悟又有文化的、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的人,而不是旧社会的只专不红,脱离生产劳动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党所提出的“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口号,正确地解释了“全面发展”的涵意。必须在党的领导之下,团结全国的工农劳动群众和广大的知识分子,同“为教育而教育”,“劳心与劳力分离”和“教育只能由专家领导”的资产阶级思想进行坚决的斗争。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同资产阶级教育工作方针之间的斗争,按其性质来说,是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

  在一切学校中,必须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群众观点和集体观点(同个人主义观点进行斗争),劳动观点。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结合的观点(同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主张劳心劳力分离的观点进行斗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进行斗争)。必须改变政治教育中脱离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脱离具体教育对象的教条主义的教学方法。评判学生学习成绩的时候,应该把学生的政治觉悟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应该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的程度。轻视政治思想工作,和拒绝在学校中设政治课,不论用什么借口,都是错误的。

  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每个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现在勤工俭学的运动已经普遍开展起来了,事实证明,只要领导得好,参加生产劳动对学生来说,不论在德育、智育或体育方面都有好处,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的一条正确道路。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可以自己办,也可以协助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生可以在学校自办的工厂和农场中劳动,也可以到校外的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去参加劳动。学校办工厂和农场,要尽可能注意同教学结合。学校也要协助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开办学校。地方党委和政府,应该把学校所办的工厂和农场,纳入地方的生产计划和商业销售计划,对它们供给原料和推销它们的产品,派技术工人去传授生产技术,并注意指导和组织他们的生产。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可以训练工厂和农业合作社自己所需要的人才,也应该为其它工业部门或农业部门训练人才,应该注意办技术学校,也应该注意办普通学校来提高所有人员的文化水平,因为这是实现文化革命所必需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所必需的。这种学校也应该纳入地方的教育计划,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注意领导这种学校,帮助他们逐步解决师资方面的困难,特别是解决基础课程的师资的困难。在缺乏劳动的学校里强调劳动。在缺乏基础课程的学校里强调基础课程,使两种学校都向自己所缺乏的方面发展,逐步向理论与实际的更完善的结合前进。为了训练大量称职的师资,县以上的各级党委和人民委员会都必须发展师范教育。

  一切教育行政机关和一切学校,应该受党委的领导;党委应该注意在学校师生中发展党和青年团的组织。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所属的学校,在政治上应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在一切高等学校中,应该实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一长制容易脱离党委领导,所以是不妥当的。学校党委,应该配备党员去领导级和班的工作、配备党员去做政治思想工作、学校的行政工作和生产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委员力求担任政治课的教学、研究工作。学校党委应该在教师中经常注意进行思想改造的工作,注意培养新生力量。在提拔师资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政治思想条件、学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资历应该放在次要的地位。在鉴定学生的时候,要首先注意政治觉悟的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注意课内学习的成绩。一切中等学校和初等学校,也应该放在党委的领导之下。为了加强党在教育事业中的领导,各级党委要输送一批干部到教育机关和学校中去。

  (四)为了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必须动员一切积极因素,既要有中央的积极性,又要有地方的积极性和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学校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为此必须采取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甲、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全国统一的,违反这个统一性,就破坏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原则。但是,在这个统一的目标下,办学的形式应该是多样性的,即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农业合作社办学并举,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学校、广播学校)并举,免费的教育与不免费的教育并举。这就是说,全国将有三类主要的学校:第一类是全日制的学校,第二类是半工半读的学校,第三类是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的学校。

  乙、三类学校中,有一部分要担负提高的任务。这部分学校必须有完备的课程,注意提高自己的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质量,提高各门学科的水平。这些学校应该在不损害原有水平的情况下,努力帮助建设新校的工作,但降低这些学校的水平,对整个教育事业来说是不利的。为了很快地普及教育,应该大量发展业余的文化技术学校和半工半读的学校,因为这种学校可以全部或者大部解决自己的经费,很少需要或者不需要政府的帮助,因为这种学校可以按照“能者为师”的原则就地找到师资。现在用大量发展业余的文化技术学校和半工半读的学校的形式来普及教育,对于提高工业和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提高广大人民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种学校将要逐渐成为在课程、设备、师资等方面日益完备的学校。业余学校在将来有远大的前途,随着工业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劳动时间将会缩短,这时候,业余学校和半工半读的学校就没有区别了。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公共积累的增多,收费的学校也将变为免费的学校。我们的原则,是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是“两条腿走路”,不是“一条腿走路”。

  丙、为了在教育工作中既能发挥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又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选部的小学中学和大部分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已经下放给省、市、自治区管理;仍属中央备部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也应该由各部下放给各部所直接领导的厂矿、企业、农场管理。

  各大协作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各省、市、自治区也应该逐渐建立起这种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然后,每个专区,每个县也应该这样做。各省、市、自治区有责任满足中央各部所属学校的招生任务,教育事业发达的地区有帮助教育事业落后的地区的责任,教育事业落后的地区要尽力在三年至五年内做到不向别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中央教育部负责全国教育事业的综合规划和平衡。

  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和妥当地加以改革的,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和政府有权对新的学制积极进行典型试验,并报告中央教育部。经过典型试验取得充分的经验之后,应该规定全国通行的新学制。

  高等学校的教材,应该在党委领导下来取党委、教师、学生“三结合”的方法,经过大鸣大放,大争大辩,认真予以修订。中小学百科书,由各省、市、自治区组织力量编写,编写时应该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中央教育部应召开各种教材的专门会议,交流经验,推荐较好的教材,确定全国应该通用的那一部分教材,确定各类学校的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的科目。

  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的日期,是7月下半月和8月上半月。在这个统一规定下,各省、市、自治区有权依照当地的情况规定本地区的学历,报告中央教育部。废除全国统一的学历。

  地方党委应该组织学校同工业、农业,商业、文化事业、科学研究事业等各方面的协作。

  关于职权下放后中央与地方的分工协作问题,依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58年8月4日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办理。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中的特殊问题,由省、市、自治区作出决定,报告中央教育部。

  (五)教育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为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而需要教育事业的。办教育需要依靠专门的队伍,没有强大的专门队伍是不行的。但是,教育工作的专门的队伍必须与群众结合,办教育更必须依靠群众。把教育工作神秘化,以为只有专家才能办教育,“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党委不懂教育”,“群众不懂教育”,“学生不能批评先生”,那就是错误的。这种迷信,只能妨碍教育成为人民群众的事业,妨碍教育工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因而也妨碍教育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办教育应该在党委领导之下,把专业的教育工作者同群众结合起来,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方法,贯彻全党全民办学。

  在学校内部,在政治工作、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研究工作等方面,也应该贯彻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1.大鸣大放,大字报,应该成为一切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提高师生政治觉悟、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生团结的普遍和经常采用的方法。

  2.制定学校教育计划,制定教学大纲的时候,应该采取党委领导之下教师与学生结合的方法。

  3.对学生进行鉴定、评定学生助学金等的时候,也应该采取党委领导下师生结合的方法。

  4.讲授课程,必需贯彻执行理论与实际联系的原则,应该在党委领导之下,尽可能采取聘请有实际经验的人(干部、模范工作者、劳动英雄、“土”专家)同专业教师共同授课的方法。

  5.学校领导人员要尽可能在生活和劳动中同学生打成一片。党和团的工作者、政治课教师,应该同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学校的财政、建设计划等,应该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使师生员工能参加管理工作。

  6.应该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民主的平等的关系。教师应该接近学生,经常了解学生的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施行教育,要把“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结合起来。

  科学研究,应该实行“百家争鸣”的方针。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各系的高年级中,应该设立一些介绍或批判资产阶级学说的课程,树立对立面。

  必须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把学校的经费用于教学,用于生产,尽量减少用于对改善教学工作和增加与生产无关的项目的经费。

  (六)全国应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农业合作社,社社有中学和使学龄前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任务。应该大力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争取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做到使全国青年和成年,凡是有条件的和自愿的,都可以受到高等教育。我们将以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来普及高等教育,然后再以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来从事提高的工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和全体教育工作者,为完成这个文化革命的光荣任务而努力。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委员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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