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继续组织党外人士对党政所犯错误缺点展开批评的指示
中共中央关于继续组织党外人士对党政所犯错误缺点展开批评的指示 作者: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1957年5月4日 |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
上海局,各省委,直属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
最近两个月以来,在各种有党外人士参加的会议上和报纸刊物上所展开的,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和对于党政所犯错误缺点的批评,对于党与人民政府改正错误,提高威信,极为有益,应当继续展开,深入批判,不要停顿或间断。其中有一些批评得不正确,或者在一篇批评中有些观点不正确,当然应当予以反批评,不应当听任错误思想流行,而不予回答(要研究回答的时机并采取分析的态度,要有充分说服力),但是大多数的批评是说得中肯的,对于加强团结,改善工作,极为有益。即使是错误的批评,也暴露了一部分人的面貌,利于我们在将来帮助他们进行思想改造。现在整风开始,中央已同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领导人士商好,他们暂时(至少几个月内)不要表示态度,不要在各民主党派内和社会上号召整风,而要继续展开对我党缺点错误的批判,以利于我党整风,否则对于我党整风是不利的(没有社会压力,整风不易收效)。他们同意此种做法。只要我党整风成功,我党就会取得完全的主动,那时就可以推动社会各界整风了(这里首先指知识界)。此点请你们注意。党外人士参加我党整风座谈会和整风小组,是请他们向我们提意见、作批评,而不是要他们批评他们自己,此点也请你们注意。如有不便之处,则以不请党外人士参加整风,而由党邀请党外人士开座谈会请他们畅所欲言地对工作上缺点错误提出意见为妥。请你们按当地情况斟酌处理。
中 央
一九五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