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
← | 中共中央关于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 | 中共中央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1982年10月16日 |
中发 [1982] 49号 |
贺龙同志原任党的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江青和康生一伙诬陷迫害致死。中央决定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
贺龙同志是湖南省桑植县人,一八九六年生。他出身贫苦,早年向往革命,拥护孙中山的革命主张,一九一四年参加了中华革命党,在桑植、石门县做兵运工作。一九一六年,他领导湘西暴动,攻打石门,后在桑植县讨伐袁世凯的民军中任总指挥。他为了反对苛捐杂税,两把菜刀闹革命,夺取反动派的武器,投入了反帝反封建的武装斗争。大革命时期,他积极参加北伐战争,历任师长、军长,屡建战功,是当时国民革命军中著名的左派将领。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在革命处于低潮、我党处境极端艰险的情况下,贺龙同志依然坚决站在共产党和革命人民一边,在党中央代表周恩来同志领导下,率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英勇地参加了南昌起义,担任起义军总指挥,并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起义部队转战进入广东汕头失利后,贺龙同志请求中央同意他回到湘鄂西,同周逸群等同志组织革命武装,创建了湘鄂西根据地。以后,贺龙同志历任工农革命第四军军长和前委书记、二军团总指挥、三军军长、中央分局委员和红二方面军总指挥等职。贺龙同志领导的革命武装在同任弼时等同志领导的红六军团会合后,开展湘西攻势,粉碎敌人的“围剿”,歼灭了整师整旅的敌人,有力地配合了一、四方面军和其他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创建、发展了湘鄂川黔根据地。贺龙同志被任命为中央军委分会主席、中共湘鄂川黔边省委委员和湘鄂川黔革命委员会主席、军区司令员。一九三六年,贺龙同志和任弼时同志领导了红二方面军的长征,与四方面军、一方面军会合后到达西北革命根据地。抗日战争时期,贺龙同志和关向应等同志开辟了晋绥抗日根据地,历任一二○师师长、冀中军政委员会书记、晋北军区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员、晋绥军区司令员等职。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贺龙同志当选为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贺龙同志任西北军区司令员、西北局第二书记。建国后,贺龙同志曾任西南军区司令员、西南局第三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家体委党组书记等职。
贺龙同志是我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军事家,是我军的创始者之一。他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历尽艰险,百折不挠,英勇善战;在党中央、毛主席的领导下,坚决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为人民军队的创建、发展、壮大,为人民战争的胜利,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诞生,建立了丰功伟绩。建国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他对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以及国防工业建设等,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善于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运用于实际。他光明磊落,刚直不阿,顾全大局,豁达大度,平易近人,对革命坚信不移,对困难从无畏惧,始终充满革命乐观主义。他的英雄形象和崇高品德,受到了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和崇敬。
贺龙同志光辉的革命历史,早为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所共知。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和康生一伙,阴谋反军乱军、篡党夺权,视贺龙同志为重大障碍,对他有计划有组织地罗织罪名、打击陷害。一九六六年七月,康生无中生有地诬陷贺龙同志搞所谓“二月兵变”;八月中旬,林彪指使吴法宪等人写材料,诬陷贺龙同志在海军、空军等单位夺权;九月八日,林彪在军委常委会议上诬蔑贺龙同志在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和一些地方搞“颠覆活动”,“伸手夺权”。江青则紧密配合,处心积虑地打倒贺龙同志。林彪、江青一伙用编造的假材料,欺骗中央作出同意对贺龙同志进行审查的决定。在“九·一三”事件以前,所谓审查工作,又一直被林彪、康生、江青、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等人所把持。他们为达到把贺龙同志置于死地和打倒一大批老干部的反革命目的,竟把非法搞来的材料和各种伪证,加以拼凑编造,诬陷贺龙同志“通敌叛变”,并株连迫害了一大批同志。他们伪造的所谓贺龙同志“通敌叛变”的材料,完全是颠倒历史,混淆黑白。一九三三年十二月,蒋介石派反动政客熊贡卿游说贺龙同志,妄图收编我军。熊先派梁素佛来试探,贺龙同志首先发觉敌人的阴谋,当即将情况报告了湘鄂西中央分局,经分局决定,“为要得到蒋介石对中央苏区及四方面军之破坏工作的消息”,可诱使熊贡卿来我军驻地。在熊贡卿供述情况后,贺龙同志当即“将熊事公开,举行群众审判”,予以处决。湘鄂西中央分局于一九三四年三月十七日曾将此事经过报告了中央。林彪一伙本已查到了这份重要报告,不但隐匿不报,反而对有关人员大搞逼供信,捏造伪证,制造冤狱。至于所谓贺龙同志“阴谋篡夺军权”、搞“二月兵变”等问题,已经查明,均无其事,完全是林彪、康生等为陷害贺龙同志而蓄意制造出来的谎言。
贺龙同志被关押期间,林彪、江青一伙对他在生活上百般虐待,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折磨,在医疗上横加限制、拖延,但贺龙同志始终坚贞不屈,对林彪、江青一伙进行了坚决斗争;他始终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表现了共产党员坚贞不屈的气节和高尚品德。一九六九年六月八日,在贺龙同志病情恶化后,林彪、江青一伙不但不采取应有的抢救措施,反而使用了促使其病情恶化的卑劣手段,致使贺龙同志于一九六九年六月九日含冤逝世。
贺龙同志被林彪、江青和康生一伙残酷迫害致死,是十年内乱期间发生的一起令人极为痛心的大冤案。毛主席、周总理和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示要为贺龙同志平反,恢复名誉。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央发出了《关于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但《通知》对贺龙同志的平反是不彻底的,有些提法是错误的。因此,中央决定,撤销原中发〔1974〕25号文件和中发〔68〕71号文件,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对林彪、江青和康生一伙强加给贺龙同志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全部予以推倒;同时为受贺龙同志冤案所株连的所有同志彻底平反,消除影响。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