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年/第四号
← | 第三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9月15日 第四号(总号:346)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第五号 |
第四号 |
-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栗战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说明………………刘 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江必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的说明………………刘 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江必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沈春耀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 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的说明………………夏宝龙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决定 (草案)》的审议意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决定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
- 关于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 (草案)》的说明………………唐一军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何立峰
-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刘昆
- 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赵克志
-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杨晓渡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沈跃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吉炳轩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 “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信春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