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

第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
第四批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第五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业经2001年12月25日农业部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二年一月四日
属或者种名 学名
甘薯 Ipo moea batatas (L.) Lam.
谷子 Setaria italica (L.) Beauv.
Prunus persica(L.)Batsch.
荔枝 Litchi chinensis Sonn.
普通西瓜 Citrullus lanatus (Thunb.) Matsum et Nakai
普通结球甘蓝 Brassica oleracea L. var. capitata (L.) Alef. var.alba DC.
食用萝卜 Raphanus sativus L. var. longipinnatus Bailey & Raphanus sativus L. var. radiculus P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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