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2017年11月22日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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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2017年11月22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致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林郑月娥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林郑月娥主持。主席团确定: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还确定刘汉铨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十人以上提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三十六名。

选举会议成员提名他人为代表候选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选举会议成员本人登记为参选人的,需要由其他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为其填写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领取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参选人须在登记表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作出声明,并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有意参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设在香港信德中心东翼(招商局大厦)10楼1007—1009室(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的选举工作办公室,办理领取参选人登记表和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代表候选人提名信事宜。2017年12月4日下午5时30分为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时间。

选举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星期天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联系方式:电话24656407、24656470,传真24656796、24656962,电子邮箱office@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1月22日


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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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2017年12月13日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主席团常务主席林郑月娥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

在2017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代表候选人提名期间,有68人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59人送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

主席团经过审查,有58名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送交了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有49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上述49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19日上午,选举会议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2月13日


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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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会议选出了36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定了6名未当选为代表的候选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时的递补顺序。现将选举结果予以公布:

一、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36名,按繁体字姓名笔划排列)

王庭聪 王敏刚 田北辰 朱叶玉如(女) 李引泉 李君豪 李应生 吴秋北 吴亮星 林顺潮 林龙安 胡晓明 洪为民 姚祖辉 马逢国 马豪辉 陈亨利 陈勇 陈振彬 陈曼琪(女) 陈智思 张俊勇 黄友嘉 黄玉山 叶国谦 雷添良 廖长江 郑耀棠 蔡素玉(女) 蔡毅 霍震寰 卢瑞安 邝美云(女) 颜宝铃(女) 谭志源 谭耀宗

二、未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递补名单(6名,按得票多少排列)

陈晓峰 黄均瑜 何汉权 庞维仁 关景辉 詹美清(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已将以上选举结果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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