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1990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1983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1990年6月9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1997年)
(1990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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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军的队伍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正确实施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以适应技术、战术训练和增强战斗力的需要,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有关内容,按照总部、军(兵)种颁发的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 全军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的规定。各级首长和司令部对贯彻执行本条令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队列指挥和队列基本生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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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队纵队时在左侧前或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或右侧。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五条 指挥员在队列指挥时必须:

(一)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二)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

(三)严格要求,认真维护队列纪律;

(四)正确选择指挥位置;

(五)口令要准确、清楚、洪亮。

第六条 军人在队列生活中必须: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按规定的顺序列队,牢记自己的位置,姿态端正,精神振作;

(三)集中精力听指挥员的口令,动作要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肃静、自觉遵守队列纪律;

(五)将学到的队列动作,自觉地用于训练、执勤和日常生活中。

第三章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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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自然下垂,手指并拢自然微屈,拇指尖贴于食指的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见第1图)。

携枪(筒、炮)的要领:

(一)肩冲锋枪和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时,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右大臂轻贴右胁,枪(筒)身垂直,枪口(筒尾)向下,

(二)持班用机枪、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时,右臂自然下垂,左手将背带挑起、拉直,由右手拇指在内压住,余指并拢在外将枪握住,同时左手放下,托底钣在右脚外侧全部着地,托后踵同脚尖齐。

(三)持60迫击炮时,右手拇指在内,余指并拢在外握炮口,座钣立在右脚外侧,钣缘同脚尖齐,标线向左。

第八条 跨立(即跨步站立)

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和舰艇上站立等场合,可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而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扰自然弯屈,手心向后。携枪时不背手。

第九条 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炮)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自行换脚。

第十条 停止间转法

(一)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和脚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身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左(左)转,按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三)持枪(炮)转动时,除按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将枪(炮)稍提起(60迫击炮手,右手移握架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炮)随身体平衡转向新方向,托底钣(座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炮)立正姿势。

第十一条 行进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和移步。

(一)齐步

齐步是军人进行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屈,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着夏季作训服时,与第四衣扣同高;着冬季作训服时,与第五衣扣同高;着水兵服时,与腰带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二)正步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它礼节性场合。

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约7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变屈,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0厘米处(着夏季作训服时,约与第三衣扣同高;着水兵服时,手腕上沿距领口角约15厘米),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三)跑步

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

口令:跑步——走。

要领:听到领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贴在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上),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它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五)踏步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齐步走或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踏步时,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跑步行进。

(六)移步(5步以内)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1.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领:上体保持正直,每跨1步并脚1次,其步幅约与肩同宽,跨到指定步数停止。

2.向前或后退

口令:向前×步——走。

 后退×走——走。

要领:向前移步时,应按单数步要领进行(双数步变为单数步)。向前1步时,用正步,不摆臂;向前3、5步时,按照齐步走的要领进行。向后退时,从左脚开始,每退1步靠脚一次,不摆臂,退到指定步数停止。

(七)持枪(炮)时,听到行进口令的预令,将枪(炮)提起(60迫击炮手,左手移握提把),使枪(炮)身略直,拇指贴于左胯,使枪(炮)身稳固,其余要领同徒手。

第十二条 立定

口令:立——定。

要领:齐步和正步时,听到口令,左脚再向前大半步着地,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跑步时,听到口令,再跑2步,然后左脚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着地,右脚靠拢左脚,同时将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踏步时,听到口令,左脚踏1步,右脚靠拢左脚,原地成立正姿势(跑步的踏步,听到口令,继续踏2步,再按上述要领进行)。

持枪(炮)立定时,在右脚靠拢左脚后,迅速将托底钣(座钣)轻轻着地。其余要领同徒手。

第十三条 步法变换

步法变换,均从左脚开始。

齐步、正步互换,听到预令,即换正步或齐步行进。

齐步换跑步,听到预令,两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际,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听到动令,即换跑步行进。

跑步换齐步,听到口令,继续跑2步,然后,换步行进。

第十四条 行进间转法

(一)齐步、跑步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走。

要领:左(右)脚向前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左)约45度,身体向右(左)转90度时,左(右)脚不转动,同时出右(左)脚按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半面向右(左)转走,按向右(左)转走的要领转45度。

(二)齐步、跑步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走。

要领:左脚向右前迈出约半步(跑步时,继续跑2步,再向前半步),脚尖向右约45度,以两脚的前脚掌为轴,向后转180度,出左脚按原步法向新方向行进。

(三)转动时,保持行进时的节奏,两臂自然摆动,不得外张;两腿自然挺直,上体保持正直。

第十五条 冲锋枪手、81式自动步枪手的握枪

(一)肩枪互换挂枪

1.肩枪换挂枪

口令:挂枪。

要领:右手移握护木(79式冲锋枪,握导气箍),右臂前伸将枪口转向前,左手掌心向下在右肩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使枪身在胸前约成45度(表尺中央部位位于衣扣线);右手移握枪颈(折叠式冲锋枪,握复进机盖后端),左手放下(阅兵等时机左手可握护木),成挂枪立正姿势。

2.挂枪换肩枪

口令:肩枪。

要领:右手移握护木,左手移握背带;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右肩,枪口向下,枪身垂直;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二)肩枪、背枪互换

1.肩枪换背枪

口令:背枪。

要领:左手在右肩前握背带,右手掌心向后移握准星座;两手协力将枪上提,左手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左肩;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2.背枪换肩枪

口令:肩枪。

要领:右手掌心向后握准星座;左手在左肩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背带从头上套过,落在右肩;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左手放下,成肩枪立正姿势。

(三)挂枪、背枪互换

1.挂枪换背枪

口令:背枪。

要领:右手握准星座,稍向上提,左手在左肩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2.背枪换挂枪

口令:挂枪。

要领:右手掌心向前移握准星座,稍向上提,左手在右肋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胸前;右手移握枪颈(折叠式冲锋枪,握复进机盖后端),左手放下或握护木,成挂枪立正姿势。

第十六条 班用机枪手、狙击步枪手(半自动步枪手)的操枪

(一)托枪、枪放下

口令:托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15厘米,枪面向右(狙击步枪、枪面向后),手约同肩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握表尺上方);将枪上提,左手将枪面转向前(狙击步枪、枪面转向左;半自动步枪,枪面向右),同时右手拇指贴于托后踵(狙击步枪,贴于托前踵),余指并扰握托底钣,两手协力将枪送上右肩(弹匣与肩同高),左手迅速放下;枪身要正,托后踵与衣扣线齐(狙击步枪,枪面与衣扣线平行);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成托枪立正姿势。

口令:枪放下。

要领:右手下压枪托,臂伸直,使枪离肩,同时左手按握护木(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接握表尺上方),枪身垂直,枪面向前(狙击步枪,枪面向左;半自动步枪,枪面向右);左手将枪面转向右(狙击步枪,将枪面转向后;半自动步枪,将枪稍向下移),同时右手握调整器附近(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将枪稍向下移),同时右手握调整器附近(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移握上背带环下方);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二)肩枪、枪放下

口令:肩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肩前,枪身垂直,离身体约25厘米,枪面向右,上背带环与锁骨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握表尺上方),右手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枪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枪身垂直,左手放下,成持枪立正姿势。

口令:枪放下。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动力,迅速将枪转到右肩前,离身体约25厘米,同时左手握护木(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接握表尺上方),枪面稍向右后;右手握调整器附近(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移握上背带环下方),枪身垂直,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三)背枪、枪放下

口令:背枪。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右胸前,左手将背带向左拉平;两手将枪挂在颈上,右手移握下背带环;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背后,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伸出,两手放下,成背枪立正姿势。

口令:枪放下。

要领:右手握下背带环,右手在左胸前握背带,两手协力将枪转到身体前方,同时右臂由枪和背带之间脱出,右手移握上背带环下方;两手将枪从颈上取下,左手放下的同时,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立正姿势。

(四)半自动步枪的托枪、端枪互换

1.托枪换端枪

口令:端枪。

要领:行进时,听到“端枪”的口令,继续向前3步,于左脚着地时,右手下压枪托,使枪离肩,同时左手接握护木;右脚再向前1步的同时,右手移握枪颈,并使枪面转向后;于左脚着地时,两手将枪导向前,枪面向上,左手掌心转向右,枪颈紧贴右胯,右肘与两肩成一线,枪刺尖约与眼同高,并在右肩的正前方。

2.端枪换托枪

口令:托枪。

要领:听到“托枪”的口令,继续向前3步,于左脚着地时,右手收至右胸前,右手向前下方推枪;右脚再向前1步,左手将枪稍向上提,右手移握托底钣,同时枪面转向右,于左脚着地时,将枪送上右肩,左手放下。

第十七条 40火箭筒手的操筒

(一)肩筒换托筒

口令:托筒。

要领:用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将筒上提,筒身垂直;右手打开肩托,五指并拢移握筒尾,两手协力将筒送上右肩(肩托卡于肩上),右大臂轻贴右胁,小臂略平,筒身要正,握把向下,左手放下,成托筒立正姿势。

(二)托筒换肩筒

口令:肩筒。

要领:右手下压筒尾,臂伸直,使筒离肩,同时左手接握护板,筒身垂直,右手折回肩托,移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将背带向左后拉平;用左手的推力和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送上右肩,右大臂轻贴右胁,筒身垂直,左手放下,成肩筒立正姿势。

第十八条 60迫击炮手的操炮

口令:扛炮。

要领:上体前屈,左腿微弯,左手使提把向上,掌心向前,虎口向正握提把下方炮身,两手协力将炮送上右肩(标线向左),左手放下,右大臂轻贴右胁,成扛炮立正姿势。

口令:炮放下。

要领:左手握把下方炮身,上体前屈,左腿微弯,两手协力将炮放在右脚外侧,成持炮立正姿势。

第十九条 脱帽、戴帽

(一)脱帽。

口令:脱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帽前端两侧,将帽取下,置于左小臂,帽徽向前,掌心向上,四指扶帽檐或帽前端中央处,小臂略成水平。

(二)戴帽。

口令:戴帽。

要领:双手捏帽檐或帽前端两侧,将帽迅速戴正。

(三)携枪(筒、炮)时,用左手脱、戴帽。

第二十条 坐下、蹲下、起立

(一)坐下。

口令:坐下。

枪靠右肩——坐下。

要领:左小腿在右小腿后交叉,迅速坐下,两手自然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

携枪(筒)坐下时,枪(筒)靠右肩(枪面向右、筒面向左),右手自然扶贴护木(折叠式冲锋枪,移扶复进机盖后端;40火箭筒,握护板),左手放在左膝上。肩冲锋枪、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坐下时,听到预令,将枪(筒)取下,右手移握护木,使枪背带从肩上滑下;肩折叠式冲锋枪时,右手移握散热孔,将枪口转向左前,左手虎口向右握弹匣,右手打开枪托后,移握散热孔;肩40火箭筒时,用右手腕的旋转力,迅速将筒转到右肩前,同时左手接握护板,右手移握护板。携60迫击炮坐下时,可先架炮。

背背包时,听到“放背包”的口令,两手握背包带,取下背包,转体向右,右手将背包横放在脚后,背包口向左,按口令坐在背包上。

携枪(筒)放背包时,先置枪(架枪、筒)或两腿夹枪,然后放背包。

(二)蹲下

口令:蹲下。

要领:右脚后退半步,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手自然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蹲下过久,可自行换脚。

持枪时,右手移握护木(冲锋枪和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60迫击炮的携带方法不变),左手自然放在左膝上。

(三)起立

口令:起立。

要领:全身协力迅速起立,成立正姿势或成持枪(炮)、肩枪(筒)立正姿势。

60迫击炮架炮、班用机枪和40火箭架筒时,起立后取炮、枪、筒。

第四章 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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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班的队形

班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需要时,班可成二列横队或二路纵队。队列人员之间的间隔(两肘之间)约10厘米,距离(前一名脚跟至后一名脚尖)约75厘米。

(一)步兵班的队形(图均从略,下同)

步兵班通常按班长、机枪射手、机枪副射手、步枪手或冲锋枪手、火箭筒射手、火箭筒副射手、副班长的顺序列队,必要时也可按身高列队。

(二)60迫击炮的队形

(三)重机枪班的队形

(四)12.7高射机枪班的队形

(五)82迫击炮班的队形

(六)82无座力炮班的队形

第二十二条 排的队形

排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和纵队。

(一)步兵排的队形

排横队,由各班的班横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排纵队,由各班的班纵队依次向右并列组成。

(二)排长的列队位置

横列时,在第一列基准兵右侧;纵队时,在队列中央前。

第二十三条 连的队形

连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步兵连的队形

连横队,由各排的排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连并列纵队,由各排的排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连部和炊事班或连部、炊事班和60迫击炮班分别以二列(路)或三列(路)组成相应的队形,位于本连队尾。

(二)连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右侧,前列为连长、副连长,后列为政治指导员(当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为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纵队时,位于一排长前,前列为连长、政治指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连长(当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后列为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

第二十四条 营的队形

营的基本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和并列纵队。

(一)步兵营的队形

营横队,由各连的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纵队,由各连的连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营部将汽车分队和其余单位官兵,分别编为三列(路)队形,按编制序列列队。

营属机枪连、炮兵连,参照步兵连的基本队形,按编制序列列队。

(二)营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横队、并列纵队时,位于营部右侧,前列为营长、副营长,后列为政治教导员(当编有副政治教导员的,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纵队时,位于营部前,前列为营长、政治教导员,后列中央为副营长(当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后列为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

第二十五条 团的队形

团的基本队形,分为营横队的团横队、营并列纵队和团纵队。

(一)步兵团的队形

营横队的团横队,由各营横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营并列纵队的团横队,由各营的营并列纵队依次向左并列组成。

团纵队,由各营的营纵队依次向后排列组成。

团机关按司、政、后的序列,根据团队形性质,司令部编为三列(路),政治处和后勤处各编为二列(路)队形列队。

团属炮兵营、连和直属各连,应采用同步兵营、连相应的队形,按编制序列列队;团后勤分队,以建制为基础,根据团队形性质,按三列(路)队形进行编组,位于本团队尾。

(二)团指挥员的列队位置

各种队形中,团指挥员成二路。横队时,位于团机关右侧,右路为团长、副团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左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纵队时,位于团机关前,左路为团长、副团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团长、副团长、参谋长),右路为政治委员,参谋长(当编有副政治委员时,为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

(三)军旗位置

掌旗员和护旗兵一列,横队时,在团指挥员右侧;纵队时,在团指挥员前。

第二十六条 军(兵)种分队、部队的队形

军(兵)种的团及其以下分队的队形,应根据编制装备,参照步兵团、营、连、排、班的队形列队;各分队之时的间隔、距离,根据本章有关队形的数据调整。

第二十七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营、团)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由副连(副营、副团)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副营)长对正,副团长向前1步,参谋长右跨1步。

纵队时,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后退1步,副连(副营)长右跨半步,副团长向前1步。参谋长左跨半步。

第二十八条 集合、离散

(一)集合

集合,是使单个军人、分队、部队按规范队形聚集起来的一种队列动作。

集合时,指挥员应先发出预告或信号,如“全连(或×排)注意”,然后,站在预定队形的中央前,面向预定队形成立正姿势,下达“成××队——集合”的口令。所属人员听到预告或信号,原地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听到口令,跑步到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集合(在指挥员后侧的人员,应从指挥员右侧绕过),自行对正、看齐,成立正姿势。

1.班集合

口令:成班横队(二列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左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看齐。

成班二列横队时,单数士兵在前,双数士兵在后。

口令:成班纵队(二路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兵迅速到班长前方适当位置,成立正姿势;其他士兵以基准兵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

成班二路纵队时,单数士兵在左,双数士兵在右。

2.排集合

口令:成排横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班横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横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排纵队——集合。

要领:基准班在指挥员右前方适当位置,成班纵队迅速站好;其他班成班纵队,以基准班为准,依次向右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3.连集合

口令:成连横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基准排,在指挥员左前方适当位置,成横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横队,以连指挥员或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左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口令:成连纵队——集合。

要领:队列内的连指挥员或基准排,在指挥员前方适当位置,成纵队迅速站好;各排和连部成纵队,以连指挥员或基准排为准,依次向后排列,自行对正、看齐。

4.营集合

营集合,通常规定集合的时间、地点、方向、队形、基准分队以及应携带的武器、器材和装具等事项。

各连按照营的规定,由连长整队带往营的集合地点,随即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跑步到距主持集合的指挥员5-7步处报告人数。例如:“营长同志,步兵第×连,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

营长以口令指挥集合时,参照本条(一)款的有关规定实施。

5.团集合,参照营集合的规定实施。

(二)离散

离散,是使列队的单个军人、分队、部队各自离开原队位置的一种队列动作。

1.离开

口令:各营(连、排、班)带开(带回)。

要领:队列中的各营(连、排、班)指挥员带领本队迅速离开原列队位置。

2.解散

口令:解散。

要领:队列人员迅速高开原列队位置。

第二十九条 整齐、报数

(一)整齐

整齐:是使列队人员按规定的间隔、距离,保持行、列齐整的一种队列动作。整齐分为向右(左)看齐和向中看齐。

口令:向右(左)看——齐。

要领:基准兵不动,其他士兵向右(左)转头(持枪、炮时,听到预令,迅速将枪、炮稍提起,看齐后自行放下)、眼睛看右(左)邻士兵腮部,前四名能通视基准兵,自第五名起,以能通视到本人以右(左)第三人为度。后列人员,先向前对正,后向右(左)看齐。

口令:以×××同志为准,向中看——齐。

要领:当指挥员指定以“×××同志为准(或以第×名为准)”时,基准兵答“到”,同时左手握拳,大臂前伸与肩略平,小臂垂直举起,拳心和向右。听到“向中看——齐”的口令后,迅速将手放下,其他士兵按照向右(左)看齐的要领实施。

口令:向前——看。

要领:迅速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

一路纵队看齐时,可下达“向前对正”的口令。

(二)报数

口令:报数。

要领:横队从右至左(纵队由前向后)依次以短促洪亮的声音转头(纵队向左转头)报数,最后一名不转头。数列横队时,后列最后一名报“满伍”或“缺×名”。连集合时,由各排长在队列内向指挥员报告人数。如“第×排到齐”或“第×排实到××名”。

必要时,连也可统一报数。

要领:连实施统一报数。

要领:连实施统一报数时,各排不留间隔,要补齐,成临时编组的横队队形。报数前,连指挥员先发出“看齐时,以一排长为准,全连补齐”的预告,尔后下达“向右看——齐”口令,待全连看齐后,再下达“向前——看”和“报数”的口令,报数从一排长开始,后列最后一名报“满伍”或缺×名”。

第三十条 出列、入列

单个军人和分队出、入列均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1步用正步),或按照指挥员指定的步法执行;因故出、入列要报告(须经允许)。

(一)单个军人出列、入列

1.出列

口令:×××同志(或第×名),出列。

要领:出列军人听到呼点自己姓名或序号“出列”的口令后,应答“是”,然后,进到指挥员右侧前适当位置或指定位置,面向指挥员成立正姿势。

(1)位于第一列(含一列横队)的军人出列,按本条上述规定执行。

(2)位于中列(路)的军人出列,向后(左)转,待后列(左路)同序号的军人向右后跨1步(左后退1步)让出缺口后,按本条的上述规定实施出列;位于“缺口”的位置的军人,待出列军人出列后,即复原位。

(3)位于最后一列的军人出列,先退1步,然后,按本条有关规定实施出列。

2.入列

口令:入列。

要领:听到“入列”口令后,应答“是”,然后,按出列的相反程序入列。

(二)班、排出列、入列

口令:第×班(排),出列。

 入列。

要领:听到“第×班(排),出列”、“入列”的口令后,由出“入列班(排)的指挥员答“是”,并用口令指挥本班(排),按本条的有关规定,以纵队形式出、入列。

第三十一条 行进、停止

横队和并列纵队行进以右翼为基准,纵队行进以左翼为基准(一路纵队行进以先头为基准)。

(一)行进,指挥员员应下达“×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基准兵应向正前方前进,其他士兵向基准翼标齐,保持规定的间隔、距离行进。纵队行进时,排、连通常成三路纵队,也可成一、二路纵队。行进中,可用“一二一”,(调整步伐的口令)、“一二三四”(呼号)或唱队列歌曲,以保持步伐的整齐。

(二)停止,指挥员应下达、立——定”的口令。听到口令,按照立定的要领实施,分队的动作要整齐一致。停止后,听到“稍息”的口令,先自行对正、看齐,再稍息。

第三十二条 队形变换

队形变换,是列队后,由一种队形变为另一种队形的队列动作。

(一)横队和纵队的互换

横队变纵队:停止间口令:向右——转。

行进间口令:向右转——走。

纵队变横队:停止间口令:向左——转。

行进间口令:向左转——走。

要领:停止间,按照单个军人向右(左)转的要领实施。行进间按照单个军人向右(左)转走的要领实施。分队动作要整齐一致。队形变换后,排以上指挥员应进到规定的列队位置。

(二)停止间班横队和班二列横队,班纵队和班二路纵队互换

1.班横队变班二列横队

口令:成班二列横队——走。

要领:变换前,先报数。听到口令,双数士兵左脚后退1步,右脚(不靠拢左脚)向右跨1步,左脚向右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之后,自行对正、看齐。

2.班二列横队变班横队

口令:间隔×步,向左离开。 

 成班横队——走。

要领:听到“间隔×步,向左离开”的口令,取好间隔,听到“成班横队——走”的口令,双数士兵左脚左跨1步,右脚(不靠拢左脚)向前1步,左脚向右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左侧,自行看齐。

3.班纵队变班二路纵队

口令:成班二路纵队——走。

要领:变换前,先报数。听到口令,双数士兵右脚右跨1步,左脚(不靠拢右脚)向前1步,右脚向左脚靠拢,站到单数士兵右侧,自行对正、看齐。

4.班二路纵队变班纵队

口令:距离×步,向后离开。

成班纵队——走。

要领:听到“距离×步,向后离开”的口令,取好距离;听到“成班纵队——走”的口令,双数士兵右脚后退1步,左脚(不靠拢右脚)站到单数士兵之后,自行对正,

(三)连纵队和连并列纵队的互换

1.连纵队变连并列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连并列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连并列纵队——走。

要领:连指挥员或基准排踏步,其他排和连部逐次进到连指挥员或基准排左侧踏步并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进或停止。

连、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听到口令,连长左脚继续踏1步,右脚向右前1步,进到政治指导员前方仍踏步,政治指导员继续踏步,副连长向左前2步,进到连长左侧,排长、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继续踏步并取齐。

2.连并列纵队变连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连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连纵队——走。

要领:连指挥员或基准排照直前进,其他排和连部停止间和行进间均踏步,待连指挥员或基准排离开原位后,各排按排长、连部和炊事班按司务长的口令依次跟进。

连、排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听到口令,连长向左前1步,进到副连长前方踏步,副连长右跨半步踏步,政治指导员向前2步,进到连长右侧继续踏步,排长、司务长进到预定列队位置继续踏步,取齐后照直前进。

(四)营横队(营并列纵队)和营纵队互换

1.营横队(营并列纵队)变营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营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营纵队——走。

要领:营指挥员或营部照直前进,各连按照连长的口令变为连纵队,依次跟进。营并列纵队变为营纵队,营指挥员或营部照直前进,各连按照连长的口令依次跟进。

2.营纵队变营横队(营并列纵队)

停止间口令:成营横队(营并列纵队),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成营横队(营并列纵队)——走。

要领:营指挥员或营部踏步,各连依次进到营部左侧变为连并列纵队踏步,并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进或停止。

营纵队变为营并列纵队,营指挥员或营部踏步,各连依次进到营部左侧踏步,并向基准分队取齐,然后,听口令前行或停止。

3.营指挥员位置的变换方法,按照本条(三)款的有关规定实施。

(五)团的队形变换,参照营队形变换的规定实施。

第三十三条 方向变换

方向变换,是改变队列面对的方向的一种队列动作。

(一)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

停止间口令:左(右)转弯,齐步——走,或左(右)后转弯,齐步——走。

行进间口令:左(右)转弯——走,或左(右)后转弯——走。

要领一列横队方向变换时,轴翼士兵踏步,并逐渐向左(右)转动,同相邻士兵动作协调;外翼第一名士兵以大步行进并逐步变换方向,其他士兵用眼睛余光向外翼取齐,愈接近轴翼者,其步幅愈小,并保持规定的间隔和排面整齐,转到90度时踏步并取齐,听口令前进或停止。

数列横队和前列纵队方向变换时,第一列轴翼士兵停止间用踏步行进间用小步,外翼士兵用大步行进,保持排面整齐,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180度后,听口令前进或停止;后续各列按上述要领,保持间隔,距离,取捷径进到前一列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二)纵队方向变换

停止间口令:左(左)转弯,齐步——走,或左(右)后转弯,齐步——走。

要领:一路纵队方向变换时,基准兵在左(右)转弯时,按单个军人行进间转法要领实施,在左(左)后转弯时,用小步边行进边变换方向,转到90度或180度后,照直前进;其他士兵逐次进到基准后的转弯处,转向新方向跟进。

数路纵队方向变换时,按照数列横队和并列纵队方向变换的要领实施。

第三十四条 步兵班的置(架)枪、取枪

步兵班的置(架)枪,通常以班横队实施。

口令:置(架)枪。

要领:冲锋枪手(右手移握护木将枪取下)、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将枪放右脚外侧前,枪面向右,托后踵与脚尖齐。

班用机枪射手,左手打开脚架,左脚向前1步,两手协力将枪架在右脚外侧前,托后踵与脚尖齐。

40火箭筒射手,以右手腕的旋转力,将筒转到右肩前,左手接握护板,右手握提把,左手打开并握脚架,左脚向前1步,两手协力将筒架在右脚外侧前,筒尾与脚尖齐,右手将提把扳向右。

班用机枪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将弹盒袋放在左脚前。

40火箭筒射手,先放冲锋枪(要领用冲锋枪手);后放弹药背具(要领同班用机枪副射手)。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一齐放手回原位,全班成立正姿势。

口令:取枪。

要领:冲锋枪手、步枪手、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冲锋枪手,右手握背带,左手掌心向下,反握护木;机枪射手,左手折回脚架)取枪。

40火箭筒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提把取筒,左手折回脚架后移握护板,右手将提把扳向左,然后,按肩筒的要领将筒送上右肩。

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取回弹盒袋(弹药背具、冲锋枪)。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回原位,全班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需要时,也可架枪。听到“架枪”的口令,班用机枪(40火箭筒)射手按架枪(筒)的要领架枪(筒);冲锋机枪手、步枪手,左脚向前(或左前、右前)1步,将枪靠在班用机枪护木、40火箭筒护板上或背具上。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的动作要领同置枪。取枪时,按置枪时取枪要领实施。

第三十五条 60迫击炮班的架炮、取炮

口令:架炮。

要领:炮手左脚向左前1步,上体前屈,左手握瞄准镜座,右手移握方向转轮,将炮移到右脚前,两手解开捆炮带,打开架腿,将炮向前架好,固定紧定扳手;弹药手将炮弹箱放在两脚前约10厘米处;听到“好”的口令,炮手回原位,全班成立正姿势。

口令:取炮。

要领:炮手左脚向左前1步,身体前屈,两手收拢架腿,系好捆炮带,右手握方向机转轮,左手握瞄准镜座,两手协力将炮移到右脚外侧,收回左脚;弹药手取回炮弹箱;听到“好”的口令,炮手回原位,全班成持炮立正姿势。

第三十六条 步兵排、连的置(架)枪(炮)、取枪(炮)

置(架)枪(炮)前,视情况调整班、排的距离、间隔,然后,按第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实施,取枪(炮)后,恢复原间隔、距离。

第三十七条 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机枪、炮兵班的基本操作,按总参谋部颁发的军事训练教材的规定实施;当排、连实施操作时,应在架枪(炮)前和拆枪(炮)后,适当调整所属班、排距离和间隔,然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军(兵)种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

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分队乘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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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乘车准备

乘车前,应根据车辆的车型和数量,以及人员、武器、器材的数量分配车辆(注意照顾建制)。每辆车上通常指定:车长1人,负责全年的指挥;观察联络员2人,安全员1人,负责传递信号和观察情况。

人员上车前,指挥员应检查武器(先验枪)、器材和装具;规定上、下车的顺序(机枪、炮兵分队还应规定装载枪、炮和卸枪、炮的方法)和乘车的注意事项。

第四十条 乘车实施

根据停车场地情况,车辆可成横队或纵队,各车之间的间隔约3-6米,距离约10米。 

(一)准备上车。听到或看到“准备上车”的口令、信号后,乘车分队即进到所乘汽车之后,成二路或三、四路纵队。司机打开后车厢板,协助乘车人员上车。

(二)上车。听到或看到“上车”口令、信号后,乘车人员按规定顺序和方法依次上车。通常从车后上车;如车后不便上车,可从汽车右侧或两侧上车;紧急情况下,可从车后和两侧同时上车。在两侧上车时,不得妨碍交通。

携枪时,通常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尔后就位。上车后,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左右手交替扶枪。

携带背包时,先装背包;机枪、炮兵分队先装枪、炮,然后人员再上车。

上车后,车长通常在车厢右前角,观察联络员在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员在左后角就位,与其他人员按规定位置坐好,并保持枪、炮的稳固。位于左、右车厢板后端的人员,协助司机关好后车厢板,并排好安全链。行进时,注意检查挂钩,以防脱落。

连长乘坐本连先头车,其余连的指挥员分别乘坐本连各车。车长先上车并监督本车人员上车。待上车完毕即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三)开车。听到或看到“开车”的口令、信号后,各车依次前进。行进时,各车按规定的车速和车距行驶,注意安全,服从调整哨的指挥,发生情况及时报告。行进中,分队指挥员根据情况和上级指示,可调整车速或车距,并下达或发出“加速”“减速”、“停止前进”等口令、信号。

(四)停车。听到或看到“停车”的口令、信号后,应就地停车或进入指定位置停车。

(五)下车。听到或看到“下车”的口令、信号后,位于左、右车厢板后端的人员,协同司机打开后车厢板,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方法下车。紧急情况下,可从车后和两侧同时下车。下车后,按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如不需要携带武器、背包下车时,应预先指明。

第六章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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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敬礼、礼毕

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

(一)敬礼

口令:敬礼。

向右看——敬礼。

1.举手礼。

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帽檐帽时,微接太阳穴上方帽墙下沿),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屈,右大臂略平,与两肩与两肩线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2.注目礼

要领: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3.举枪礼

要领:右手将枪提到胸前,枪身垂直并对正衣扣线,枪面向后,离身体约10厘米,准星护圈与眼同高,大臂轻贴右胁;同时左手接握表尺处(虎口对准枪面并与标尺上沿取齐),小臂略平,大臂轻贴左胁,同时转头向右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遂(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

(二)礼毕

口令:礼毕

要领:行举手礼者,将手放下,行注目礼者徒手或背枪时,停止间,应面向受礼者立正,举手敬礼,将头转正;行举枪礼者,将头转正,右手将枪放下,使托底钣轻轻着地,同时左手放下,成持枪立正姿势。

第四十二条 单个军人和分队、部队敬礼

(一)单个军人敬礼要领:单个军人在距受礼者5-7步处,行举手礼或注目礼。徒手或背枪时,停止间,应面向受礼者立正,行举手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行进间,(跑步时换齐步),转头向受礼者行举手礼(手不随头移动),并继续行进,左臂仍自然摆动,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

携武器(除背枪),未戴军帽等不便行举手礼时,不论停止间或行进间,均行注目礼,待受礼者还礼后礼毕。行进间,礼毕后继续行进。

(二)分队、部队敬礼

1.停止间敬礼

要领:当首长进到距本分(部)队适当距离时,指挥员下达“立正”的口令,跑步到首长前5-7步处敬礼。礼毕后,向首长报告。

例如:“团长同志,步兵第×连正在进行队列训练,全连应到×××名,实到×××名,请指示,连长×××”。报告完毕,待首长指示后,答“是”,再敬礼。礼毕后,跑步回到原来位置,下达“稍息”口令或继续进行操练。

2.行进间敬礼

要领:由带队指挥员按单个军人行进间敬礼的规定实施,队列人员照原步法行进。

第七章 军旗的掌持和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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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军旗的掌持

军旗由部队首长指派一名掌旗员掌持,两名护旗兵护旗。护旗兵携冲锋枪成挂枪姿势,位于掌旗员两侧。

掌旗员通常由连、排职军官或军士充任,护旗兵通常由军士或士兵充任。掌旗员和护旗兵应具备良好的军政素质和魁梧匀称的体形。

(一)持旗、扛旗、端旗

掌持军旗的姿势分为持旗、扛旗和端旗。

持旗要领:立正时,左臂自然下垂,右手持旗杆,使旗杆垂直立于右脚外侧。稍息时,持旗姿势不变。

扛旗要领:听到行进的预令后,左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两手协力将旗上提,扛于右肩,旗杆套稍高于肩,右臂伸直,右手掌心向下握旗杆,左手放下。听到命令,开始行进。

端旗要领:右手握旗杆套下约10厘米处,右臂向前伸直,右手约与肩同高,左手握旗杆下部,左小臂斜贴于腹部。

(二)扛旗、端旗互换

1.扛旗换端旗

口令:正步——走。

要领:听到“正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时,左手在右手腕处握旗杆;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距旗杆套约10厘米处;再出左脚的同时,右臂向前伸直,左手向后压,两手协力转换成端旗姿势,继续行进。

2.端旗换扛旗

口令:齐步——走。

要领: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后,在左脚落地的同时,收右臂,左手前推,将旗扛于右肩;在右脚落地时,右手移握旗杆下部,右臂伸直;再出左脚的同时,左手放下,换齐步行进。

(三)掌旗员、护旗兵行进中变换方向时,以掌旗员为轴。迎送军旗时,其行进、转变、步法变换和停止的口令均由掌旗员下达。

第四十四条 迎军旗

将展开的军旗持入队列时,部队应整队举行迎军旗仪式。步兵团迎军旗时,通常成营横队的团横队。特殊情况下,可由机关和指定的分队参加,按部队首长临时规定的队形列队。

步兵团迎军旗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迎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扛旗)、护旗兵齐步走,当由正前或左前方向本团右翼进至距队列40-50步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取捷径向本团右翼排头行进,当超过团机关队形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军旗进至团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左后转变立定,成立正姿势。

第四十五条 送军旗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部队应整队举行送军旗仪式。步兵团送军旗时,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

步兵团送军旗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送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成扛旗姿势)、护旗兵按迎军旗路线相反方向齐步行进。军旗出列后行至团机关队形右侧前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全团按照迎军旗的规定敬礼。当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时,主持迎送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反回原出发位置。

第四十六条 军(兵)种部队和院校的迎送军旗

军(兵)种团以上部队和院校和迎送军旗,可参照步兵团迎送军旗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章 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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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阅兵和阅兵首长

阅兵,是军政首长对部队实施的检阅。通常由军政首长1人检阅,有时也共同检阅。

第四十八条 阅兵形式

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通常进行两项,根据需要,也可只进行一项。

第四十九条 步兵团阅兵

步兵团的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团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长任阅兵指挥;当本团首长检阅时,可由副团长或参谋长任阅兵指挥。阅兵程序是:

(一)迎军旗

迎军旗,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 具体实施按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二)阅兵式

团阅兵式的队形,通常为营横队的团横队,或由团首长临时规定。列队时,各枪、炮手分别持枪(冲锋枪手挂枪)、持炮,40火箭筒手肩筒。必要时,重机枪、12·7高射机枪架枪、82迫击炮、82无座力炮架炮。

阅兵式程序:

1.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当阅兵首长行至本团队列右翼适当距离时或在阅兵台就位后(当上级首长检阅时,通常由团政治委员陪同入场并陪阅),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的口令,随后跑到距阅兵首长5——7步处敬礼,礼毕后报告。例如:“师长同志,步兵第×团整队完毕,请您检阅”。报告后,左跨1步,向右转,让首长先走,尔后在其右后侧(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政治委员在团长右侧)跟随陪阅。

2.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

阅兵首长行至距军旗适当位置时,应立正面向军旗敬礼。

3.阅兵首长检阅部队

当阅兵首长(军政首长共同检阅时,应并列行进)行至团机关,各营部、各连及后勤分队队列右前方时,团机关由副团长或参谋长、各营部由营长、各连由连长、后勤分队由团指定的指挥员下达“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当首长问(军政首长共同检阅时,由1人问候):“同志们好!”或“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齐声洪亮地答“首——长——好!”或“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4.阅兵首长上阅兵台

阅兵首长检阅完毕后上阅兵台,阅兵指挥跑步到队列中央前,下达“稍息”口令,队列人员稍息。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上阅兵台,然后,跑到自己的列队位置。

(三)分列式

团分列式队形由团阅兵式队形调整变换,或由团首长临时规定。

团分列式,应设四个标兵。一、二标兵之间和三、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标兵应携带半自动步枪,并在枪上插标兵旗。

班用机枪手、步枪手托枪,40火箭筒手托筒,冲锋枪手挂枪,重机枪手、12.7高射机枪手扛枪,82迫击炮手、82无座力炮手扛炮(通常成结合状态)。

分列式程序:

1.标兵就位

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托)枪跑步到规定的位置,面向部队成持枪立正姿势。

2.调整部(分)队为分列式队形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团、营指挥员分别进到团机关和营部的预定队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预定队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3.开始行进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团机关由副团长或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团指挥员、团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连长及后勤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4.接受首长检阅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队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由齐步换正步,同时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向军旗敬礼。副团长或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喊“一、二”),按规定换正步(步枪手换端枪)行进,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首长答礼,其他陪阅人员可不答礼;进到第三标兵处,掌旗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同时换扛旗;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前——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在礼毕的同时换齐步(步枪手换托枪)行进。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长和团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带到指定的位置。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四)阅兵首长讲话

分列式结束后,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请阅兵首长讲话。讲话完结,阅兵指挥下达“立正”口令,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

(五)送军旗

送军旗,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分列式结束后进行,具体实施按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师以上部队阅兵

(一)师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不同(军)兵种和不同建制部队联合阅兵时,由合成军队的最高首长或由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二)阅兵式

受阅部队可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阅兵队形。一般分为徒步方队(按陆军、海军、空军序列排列)和乘车方队(按机械化步兵、摩托化步兵、装甲兵、炮兵等序列排列,乘车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4路、4-6列;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2-3米。人员一般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队列队(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阅兵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阅兵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之后,在首长车的后右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队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从队列前通过,反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三)分列式

分例式开始前,应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适当调整;也可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分列式行进时,按徒步方队、乘车方队的顺序行进。乘车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乘车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可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1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10米;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2-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4米;时速: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15公里。各乘车方队的指挥员应立于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的乘员(除一炮手、驾驶人员外)和载员应在自己的座位上。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开窗驾驶。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方法和阅兵指挥确定。

(四)师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种团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种团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或装甲输送车的指挥塔门右侧,汽车前车厢板的中央)。

(五)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进话。

(六)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首长规定。其它动作,参照步兵团阅兵的规定实施。

第五十一条 军(兵)种部队和院校阅兵

(一)军(兵)种团一级部队和各级各类院校的阅兵,应根据具体情况,编组受阅分队(相当于连队规模),参照第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实施。

(二)海上、空中阅兵的组织与实施,按海军、空军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编辑

第五十二条 本条令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令自颁发之日起施行。1983年10月5日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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