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令第1号

中央政府令第1号
1949年10月1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各部委:

自即日起,我国政府发布的一切文件均加盖如下公章方可有效。

中華人民共
和國中央人
民政府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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